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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主席令第35号)、《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社厅 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编报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18〕1428号)文件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的要求及财政部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约束、实现精算平衡的管理要求,2019年乌审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人社部门预算底表为基础数据来源和编制依据,市财政局、人社部门对社保基金预算数据进行了汇总审核,综合考虑全市上年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本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社会保险政策和财政补助政策等因素,做了全口径编制、分险种审核。现就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和内容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分险种、按统筹级次分别编制,2019年编制范围主要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共八项社会保险基金。编制内容主要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主要包括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转移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预算主要是待遇支出、转移支出、其他支出等。
(一)基本养老保险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各类企业职工、自由职业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保险费用,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基金支出内容主要包括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死亡丧葬补助费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内人社发〔2018〕26号)文件精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保障城镇非从业人员和农牧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项基础社会保障制度。基金筹集采取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相结合的形式,有条件的村集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集体补助。基金支出内容主要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丧葬抚恤补助、转移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127号),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筹资方式。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从批准退休的下个月起为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在参保职工因疾病风险遭受经济损失时可以获得一定经济补偿。基金支出主要是职工因病就医的医疗费用。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122号),自2017年1月1日起,各统筹地区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取居民个人缴费和政府适度补助的筹资方式,保障城乡居民医疗需求。基金支出主要是政策范围内城乡居民因病就医的医疗费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8〕35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自治区按每人每年不低于220元标准,我市按200元标准缴费编制收入预算。
(三)失业保险
城镇企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应参加失业保险,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在参保人员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基金保障其短期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基金支出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内人社发〔2018〕26号)文件精神,失业保险总费率1%,其中: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承担0.5%。
(四)工伤保险
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参加工伤保险,保险费由参保单位缴纳,以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基金支出主要包括工伤医疗费、护理费、康复器具费、伤残抚恤金、伤残补助金、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等。
(五)生育保险
城镇各类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应参加生育保险,保险费由参保单位缴纳,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待遇等。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原则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主要按照以下五个原则进行:
(一)依法编制,规范统一。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社会保险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方法和内容进行;全市统一运用社会保险基金软件编报预算,提高预算编报的信息化水平,确保预算编制及时、准确、有效。
(二)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工作由我市财政、人社部门联合部署,协调推进。各级、各部门责任明确,分工有序,确保编报工作稳妥进行。
(三)专项基金,专款专用。社会保险各项基金预算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收支内容、标准和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作他用。
(四)相对独立,有机衔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单独编报,与公共财政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对独立、有机衔接。社会保险基金不能用于平衡公共财政预算,公共财政预算可补助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五)收支平衡,留有结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坚持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方法和程序
按照国家、自治区、市政府、旗政府有关规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由旗财政、人社部门联合组织实施。在当年9月按国家规定的编报范围、编制口径及指标系统,以当年前三季度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预测全年执行情况,通过国家统一下发的编制模板,综合考虑近三年指标动态发展趋势及影响社会保险收支的多重因素,编制次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地区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地税部门编制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经人社汇总初审,市财政复审后,编制汇总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算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大审查和批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经统筹地区人大审查和批准后,由市财政、人社部门按统筹层次联合批复下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具体执行。
四、2019年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全口径八项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统筹地区为编制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自治区级统筹,自治区主要统一了缴费比例、个人账户、待遇标准、业务经办规程和信息系统,保险缴费、待遇发放、基金专户仍按照属地原则由市级统筹管理。
2019年,全旗八项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收入预算 8.46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预算6.40亿元,财政补贴收入预算1.93亿元,利息收入预算0.13亿元。2019年全旗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6.61亿元,主要用于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全旗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预计1.8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预计19.12亿元。具体收支情况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5.75亿元,支出预算4.63亿元,当年结余预计1.1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预计14.06亿元。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19年,全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预计12586人,其中:在职职工12586万人,离退休人员5238万人。基金收入预算2.95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预算 2.90亿元,利息收入预算0.05亿元。基金支出预算1.88亿元,收支相抵后,基金当年结余预计1.0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预计10.27亿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19年,全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预计26824人,养老金领取人员预计14258人。基金收入预算1.00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预算0.20亿元,利息收入预算0.03亿元,财政补贴收入预算0.77亿元。基金支出预算0.95亿元,收支相抵后,基金当年结余预计0.0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预计2.75亿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019年,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预计5933人,其中:在职职工5933人,退休人员2554人。基金收入预算 1.80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预算1.29亿元,利息收入预算0.0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预算0.5亿元。基金支出预算 1.80亿元,收支相抵后,基金当年结余预计0元;年末滚存结余预计1.03亿元。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39亿元,支出预算1.70亿元,当年结余预计0.6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预计3.87亿元。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19年,全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数预计21943人,其中:在职职工16654人,离退休人员5289人。基金收入预算1.53元,其中:保险费收入预算1.51亿元,利息收入预算0.02亿元。基金支出预算0.92亿元,收支相抵后,基金当年结余预计0.6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预计2.95亿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9年,全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数预计 88368人。基金收入预算0.86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预算
0.19亿元,利息收入预算0.0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预算0.66亿元。基金支出预算0.78亿元,收支相抵后,基金当年结余预计0.0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预计0.92亿元。
(三)失业保险基金
2019年,全旗失业保险缴费人数预计9500人。基金收入预算0.06亿元,基金支出预算0.09亿元,收支相抵后,基金当年结余预计负0.0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预计0.64亿元。
(四)工伤保险
2019年,全旗工伤保险缴费人数预计12586人。基金收入预算0.14亿元。基金支出预算0.01亿元,收支相抵后,基金当年结余预计0.0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预计0.52亿元。
(五)生育保险
2019年,全旗生育保险实际缴费人数预计11851人。基金收入预算0.10亿元,基金支出预算 0.10亿元,收支相抵后,基金当年结余预计0.00亿元;年末滚存结余预计0.03亿元。
附: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