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04-18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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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旗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和旗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精准聚焦做实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财政改革管理等重点工作,财政工作稳中有进,预算执行稳中向好。

  (一)2018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18年,全旗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同比增长28.7%。其中,税收17.14亿元、占比81.6%,非税收入3.86亿元、占比18.4%。全旗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亿元,同口径增长28.6%。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旗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65亿元,同比减少25.2%。全旗政府性基金支出1.35亿元,同比减少0.4%。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我旗国有资本经营没有盈收,经旗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同意,2018年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旗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0065万元,其中:养老保险63854.9万元、医疗保险22129.7万元、失业保险1939.5万元、工伤保险1161.9万元、生育保险979万元。全旗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1659.6万元,其中:养老保险31786.9万元、医疗保险17318.7万元、失业保险1028万元、工伤保险529.7万元、生育保险996.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8405.4万元。历年累计滚存结余172843万元。

  上述财政收支数据,待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决算后,如有调整,届时依法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贯彻落实旗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根据旗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审查意见,我们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全面支持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全旗财政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1.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直面经济下行和减税降费、新增财源匮乏等压力,切实加强经济形势研判,大力培育支柱财源和骨干财源,引进实施产业链配套项目,力促液化天然气企业正常生产,积极培育新材料产业;加大产业扶持力度,落实各项惠企财税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发挥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财政征管组织协调作用,依法依规做实财政收入;深挖收入潜力,全面开展税费清缴,有效盘活闲置资产,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切实增加可用财力,为社会事业和谐进度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2.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防控政府债务风险。通过预算安排、审计核减、债务剥离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化债资金,扎实推进债务化解,全年累计化解政府债务30.12亿元,完成年初目标的100.4%,其中“十个全覆盖”十项工程债务全部化解完毕;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争取债券资金5.2亿元;完成政府隐性债务台账和底数核实,制定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和防范管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全力支持精准脱贫。始终把脱贫攻坚资金保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完成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各类扶贫资金4893万元,投入力度为历年最大。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上线运行。三是全力支持污染防治。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加快资金兑付进度,落实环保资金6662万元,着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积极支持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3.民生保障务实增效。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力增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突出“三保”原则,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重大政策重点项目资金及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农村牧区环境整治、厕所革命、教育、民政、社保等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积极稳妥落实市、旗惠民实事,持续增进人民福祉,民生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累计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达22.9亿元。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同比下降4.3%。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惠农惠牧等工作有效落实,累计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惠牧补贴资金达3亿元。

  4.财政改革稳步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综合治税,持续推行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认真实施资源税改革,落实水资源税、煤炭资源税、环保税征管,充分发挥税收对节约资源和生态保护的调节作用。落实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助推地方税体系建设。全力争取天然气资源税政策支持,推进试点工作,努力扩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认真落实财政承担的改革事项,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稳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预决算细化公开、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国有企业改革等财政重点改革任务,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5.依法理财水平稳步提升。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监管,加大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规范会计行为,加强对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监管,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对旗总工会等2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罚建议。建立民生资金监督、扶贫动态监控等平台,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提升资金使用质效,开展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等资金的绩效评价。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财政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深入践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强“三重一大”和预算管理、内部流程控制、绩效评价等制度性廉政建设,依法按程序办事。积极做好部门决算编审、地方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全旗财政预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实现全部公开。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中还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较多,收支矛盾突出;税源结构单一,地方可用财力不足;财政刚性支出较多,财政支出压力较大;财政改革还需不断深化,公共财政框架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负担较重,债务化解任务艰巨;财政部门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研究加以解决。

  二、2019年预算草案

  根据当前经济发展态势和国家重大财税政策,2019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出台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财政形势严峻复杂。同时,综合考虑我旗经济发展整体稳中有升,加大清欠费税力度等还有一定的增收空间。结合化债、产业转型等刚性支出需求,建议2019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增长23.8%;综合考虑财政收入规模、上级转移支付、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因素,建议2019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期目标47.8亿元,增长3.2%以上。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要求,以及《预算法》、旗委十五届八次全会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编制2019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创新政府投融资体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助推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具体编制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要求,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收入预算安排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合理确定预算收入预期目标。支出预算要优化支出结构,取消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加强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着力清理规范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支出政策,做到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对重点支出根据财力统筹安排,确保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二是统筹兼顾,聚焦重点。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牢固树立头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适时调整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政策执行力。逐步推进专项整合和零基预算,切实改变项目预算历年基数不变或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腾出财力用于三大攻坚战、补齐民生短板,以及产业转型发展、重点续建项目、扶持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保障力度,精准聚焦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支撑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强化执行,提升绩效。全面落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各项要求。加强对各部门、单位支出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测、按季报告、定期通报制度。严格按规定时限加快上级转移支付分配下达进度,防止形成资金滞留影响财政支出进度。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按照“谁申请预算,谁填报目标”的原则,用款单位作为绩效目标填报主体,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力度,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积极开展部门自我评价、财政重点考评,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绩效结果与下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实现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融合。

  四是完善项目库管理,加大预算公开力度。进一步发挥部门的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作用,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加强项目论证和评审,规范项目立项,充实项目信息,落实项目编制、评审和审核责任,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建立完善项目库制度,充分发挥项目库在预算编制和争取转移支付的基础性作用。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要求,提高部门预算公开的时效性和完整性。密切关注公开中反映出的问题,做好舆论宣传和相关解释工作。

  按照《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要求,我旗拟从今年开始编制政府债务预算。下面重点汇报全旗预算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方面。根据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和现行“分税分成”财政体制,建议今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各项财力收入安排47.8亿元,增长2.5%。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6亿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预计3亿元,专项补助收入预计9.5亿元,债券转贷收入预计7.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亿元,上年结余0.3亿元。

  2.支出方面。与收入相适应,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类支出需要,全旗一般公共预算各项支出安排47.8亿元,增长3.2%。具体包括:

  (1)人员经费安排111822万元,增长17.3%,主要用于全旗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支出。

  (2)运转经费安排18148万元,减少25.5%。其中旗本级部门运转经费11281万元,减少30.2%;苏木镇运转经费1526万元,减少43.5%;取暖费5341万元,主要用于全旗机构运转支出。

  (3)刚性支出60743万元,增长0.5%,主要用于全旗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医疗卫生、创业就业、脱贫攻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城乡低保、生态移民、水源地移民等民生支出。

  (4)化解政府性债务支出安排95752万元,增长9.6%,主要用于化解政府存量债务。

  (5)社会事业发展专项支出安排91935万元,增长74.3%,主要用于教育、农林水、医疗卫生、食品药品、节能环保、文化体育、少数民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6)专项支出安排95000万元,增长0.1%,主要用于兑付上级专项转移支付。

  (7)预备费安排4800万元,占总支出的1%。按照《预算法》要求,依据支出预算的1-3%安排,用于应对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建议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5亿元,同比增长273%。全旗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5.2亿元,同比增长385%。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由于我旗国有资本现阶段暂没有盈收,因此目前暂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待以后年度实现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时相应按规定编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建议安排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4454.3万元,其中:养老保险57551.4万元,医疗保险23963.7万元,失业保险504万元,工伤保险1423.5万元,生育保险1011.7万元。全旗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66342.5万元,其中:养老保险46333.5万元,医疗保险16990.4万元,失业保险1080万元,工伤保险968.6万元,生育保险970万元。当年预算收支结余18111.8万元。累计滚存结余168479.6万元。

  三、奋发进取,狠抓落实,圆满完成2019年财政工作目标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凝心聚力、实干担当,奋力谱写“绿色崛起”崭新篇章的起始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国、全区财政工作会议和旗委十五届八次全会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全年财政各项工作。

  (一)培植税源,积极推动财政增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招商引资,全力支持重点项目落地建设,扶持实体经济、特别是要扶植工业企业发展,固本培源,延伸产业链条、立足税收效益。加强协税护税,完善奖励政策,促进应收尽收;加强产业项目建设,认真落实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加大企业帮扶力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帮助解决企业税费负担;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速全旗各项事业的发展;整合使用上级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加速传统产业提质升级,力促县域特色产业发展。

  (二)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科学安排政府债务预算,重点解决刚性兑付本息、拖欠民营企业欠款。通过预算安排、审计核减、资产处置、土地出让、清缴欠税等多渠道化解政府债务。健全完善新增债券和专项债券项目库,倒逼各单位及早完善项目手续,科学合理、高质高效征集筛选好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和新增及专项债券争取工作。加快存量债券置换进度,严格执行新上政府投资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依法严格规范融资行为,严控新增债务。继续打好做大税源、优化支出、资产重组、资源盘活组合拳,持续做好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包括“十个全覆盖”十项工程外债务等年度政府债务化解目标,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精准脱贫方面,用足用活《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19条政策措施,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精准发力。全面强化资金监管,确保安全高效运行;继续深入推进扶贫资金使用公开、公告公示工作,推动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产业扶贫、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污染防治方面,完善污染防治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企业治理主体责任和财政资金保障制度。及早研究对接做好国家将要设立的绿色发展基金和清洁基金争取准备工作,统筹整合污染防治资金,依规运用PPP、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撬动各类资金投入推进环保事业发展。合理安排资金,全力支持完成重点污染防治任务。

  (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落实“三保”原则,积极稳妥落实市、旗惠民实事,持续增进人民福祉。一是着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围绕农村牧区发展、乡村建设等主要任务,抓好涉农涉牧资金和政策的统筹衔接。加快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对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田园综合体、现代农牧业等载体建设。积极争取上级交通专项,支持“四好农村公路”建设。二是支持社会资本兴办教育和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学生资助体系,落实生均拨款标准,促进教育事业加快发展。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政策,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全旗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四是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严格落实养老金、城乡低保等政策,加强对特困人员、残疾人兜底保障,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快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四)着力推进财税改革。密切关注财税体制改革动向,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做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放管服”等重点改革任务。保障机构改革期间人员、业务与经费等配套划转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加强预算管理。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整合规范专项资金,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统筹用于政府债务化解和经济社会发展亟需领域。建立健全财政项目库,督促项目单位完善前期手续,为积极争取上级债券资金和转移支付奠定坚实基础。全力以赴消化财政暂付款存量,按照“谁出借、谁收回”的原则,建立财政对外借款终身负责制,确保余额只减不增。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透明度。深化绩效管理。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范围,探索建立重大政策、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论证机制,所有财政资金实行项目主体评价,继续委托第三方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五)全面加强财政监管。加大对民生工程、涉农涉牧项目、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社会事业等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强化会计监督检查,规范会计行为,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监管,努力构建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管机制。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有效防控廉政及其他风险。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强化并履行好监督职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保障财政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牢牢守住廉洁从政底线,确保财政资金和干部“两个安全”。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旗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旗人大的决定、决议,充分发挥财政的保障和支撑作用,紧跟时代步伐,创新工作方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绿色崛起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力保障,以优异成绩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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