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6年中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04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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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

  为保障2026年中高考期间全旗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考生的学习和考试工作,所有工程项目要科学组织施工,合理调整施工组织计划和方案,为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二、工作安排

  (一)禁噪期限自2026年6月6日至6月10日12:00;6月24日至6月28日期间。

  (二)禁噪对象为辖区内各建筑施工工地。

  (三)禁噪期间,全旗居民区、学校周边、混杂区作业的建筑工地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高考期间的6月7日8:00至6月10日12:00、中考期间的6月25日8:00至6月28日19:00,除应急抢险、抢修外,停止一切有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严禁在22:00至次日06:00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禁止在12:00至14:30、18:00至次日8:00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

  (四)我旗高考设考点:乌审旗高级中学(即:陕西师范大学乌审旗实验学校高级中学)一个考点;中考设考点:乌审旗第一中学和乌审中学两个考点。

  三、相关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采取多种措施,合理安排,落实专人负责中高考期间的施工噪声管理,加强检查,防止和减少噪声对考生的影响;建设、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建筑施工噪声防范工作。

  (二)各工程项目部务必根据要求做好施工计划的安排,对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确需施工作业的重点工程项目,必须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三)禁噪期间,我局将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巡查力度,不定时开展昼夜巡查,如发现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现象,将依法对违反规定造成噪声污染的单位或个人从重从严予以惩处。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对于发现违反通告的行为,可拨打0477—7220350或13722197422进行举报投诉。

  特此通告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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