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信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9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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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乌审旗信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乌审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w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审旗信访局联系(地址:乌审旗萨拉乌苏街锡尼路北109号综治中心大院信访局办公楼3层308室;电话:0477-758217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在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旗信访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把好政务信息保密关,全年通过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工作动态、各类文件共计31条,在线访谈1篇;同时发挥“乌审信访”微信公众号的宣传作用,全年共推送信息126篇,累计阅读量17282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今年以来,旗信访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局保密工作制度,依据新修订的《乌审旗信访局保密工作制度》《乌审旗信访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实“先审后发”机制,对公开内容的保密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发布信息数据准确,内容真实,符合规定。同时对已发布的存在问题的信息进行立即整改,保证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权威。加强意识形态舆论阵地的建设,强化正面宣传,守好舆论阵地。

(四)平台建设情况。旗信访局按照相关要求,不断完善“乌审信访”平台建设,实现政务信息快速发布与互动,提升服务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度,便民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做到动态监管、适时更新,及时准确公开公布政府信息。同时不断创新发布内容的形式,提升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升保密能力。积极组织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参加旗政府组织的各类政务公开培训共计2次,提升业务能力。二是自觉接受监督。按照要求及时进行自查改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微信公众号公开内容覆盖面窄、深度不足;二是政策解读形式的丰富性、多样性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我局制定《干部职工积分制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将公众号信息发布纳入干部职工考核之中,明确每名干部职工全年在单位公众号上发表信息不少于3篇,鼓励干部职工立足信访工作实际发布信息,集全体干部职工之力拓宽信息覆盖面,提升发布内容的多样性;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采取图文、视频等方式解读,聚焦群众高频咨询领域,发布相应的政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易懂性,发挥公众号的宣传作用,强化意识形态舆论阵地的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5年度,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我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全面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在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力提升政策公开的质量与水平。为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提供有力支持,有效发挥了促进工作落实、强化监督管理的重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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