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9 10:43
来源:
字号:
打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本报告包括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在乌审旗人民政府网站(www.wsp.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7-758217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委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主动公开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项计划”推进、民族文化传播、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民生帮扶等重点工作成效,依托线上线下宣传矩阵,精准推送公开内容,覆盖各族群众数万余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筛选、审核、归档、管理工作机制。梳理优化涵盖5大项55小项的内控制度,严把信息公开导向关、质量关,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言行和信息发布流程,全年召开意识形态相关部署会、研判会等3次,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合规、导向鲜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公开平台,做到简约高效、精准覆盖。线上依托旗政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推送《民族团结好故事汇》短视频等公开内容;线下依托10处特色宣传长廊、嘎查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教育实践基地,结合群众教育活动、民俗展演等场景,开展信息公示。

(五)监督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履职考核,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年召开党风廉政专题部署会、推进会4次,开展监督检查4次、警示教育大会5次,排查廉政风险点12个,制定防控措施24条。优化干部队伍配置,调整干部16人次,开展相关业务学习培训,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党建工作与信息公开融合不够深入;

2.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创新不足;

3.干部队伍公开工作专业能力与“四个特别”好干部标准有差距。

(二)改进情况

1.初步推动“石榴花开˙籽籽同心”品牌与公开工作融合,公开党建帮扶相关信息;

2.丰富线下公开场景,优化线上宣传形式,提升公开传播力;

3.将信息公开纳入干部培训,优化轮岗,补齐能力短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委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