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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2 月 4 日在乌审旗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乌审旗财政局局长 杨志远
各位代表: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 2025 年旗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5 年,在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依法监督和旗政协的民主监督支持下,全旗财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力办好两件大事,深入实施“六个工程”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精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预算执行总体平稳、好于预期,为全旗“建设核心区、冲刺百强县”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2025 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各项收入完成 143.5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3.84 亿元(税收收入完成 33.67 亿元、非税收入完成 50. 17 亿元)、上级补助收入 24.05 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 9.6 亿元(新增债券 0.8 亿元、再融资债券 8.8 亿元)、上年结余收入 25.04 亿元、调入资金 1.04 亿元。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16.43 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94.4 亿元、上解支出9.54 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 10.65 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5 亿元,调出资金 0.29 亿元。滚存结余 27. 14 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 17.08 亿元。其中,旗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 5.21 亿元、上级补助收入 5.81 亿元、上年结转收入 5.77 亿元、调入资金 0.29 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1.07 亿元。滚存结余 6.01 亿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 0.1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14 亿元。年终无结余。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旗七项社会保险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国家统筹,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实行自治区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未实行统筹,市级和旗区分级管理。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说明如下: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9555 人,基金收入 3 亿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 1.36 亿元,财政补贴收入 1.52 亿元,利息收入、其他收入及转移支付收入 0. 12 亿元;上年结余 0.03 亿元。基金支出 2.73 亿元。当年结余 0.27 亿元。滚存结余 0.3 亿元。
5.政府债务。政府隐性债务自 2023 年底清零后,无新增。截至 2025 年底,限额内债务余额为 78. 16 亿元。其中,一般债务 69.71亿元,专项债务 8.45 亿元,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我旗政府债务限额之内。
6.其他需要汇报的事项。为统筹财政资金使用、切实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年末将旗住建局符合政府性基金支出范围的 7012 万元, 由一般公共预算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列支; 因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完成年初收入目标,缺 口 1239.82 万元由一般公共预算列支, 以上资金已相应完成资金性质划转。
上述财政收支数据,待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决算后,如有调整,届时依法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5 年财政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财政运行稳健有序。面对复杂经济形势,统筹税务、 自然资源等部门形成合力,强化税费征管,堵塞税收漏洞,确保应收尽收。紧扣全旗重点领域,全力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全年共收到中央、 自治区、市各类转移支付 30.66 亿元,较上年下降 25.4% ,主要原因为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较上年减少 13.79 亿元。
2.重点支出落地见效。按照“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一是足额保障“三保”等刚性支出(“三保”支出16.25 亿元,“三保”外其他刚性支出 12.6 亿元)且全部按序时进度拨付到位。二是紧紧围绕旗委、政府确定重大项目投资,全力支持能源化工、基础设施、生态治理、 民生工程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助推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落实旗委、政府工作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全年民生领域支出达 61.3 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 64% 。通过“ 一卡通”发放惠民惠农政策补贴资金 3.3 亿元,累计受益人数达28 万多人次。
3.风险防控成效显著。强化金融风险防控,推动金融机构改革,配合完成农村信用社改制、蒙商银行改革化险,查处非法集资案件 10 起,办结 8 起,剩余 2 起案件进入资产评估拍卖或以物抵债阶段。坚持“遏制增量、妥善化解存量”的原则,按期偿还债券本息,全年偿还债券本金 10.71 亿元,偿还利息 2.58 亿元。
4.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完成 1700 个项目绩效目标审核、中期监控等线上流程,完成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 13 项,涉及住建工程、乡村道路、市政工程等多个领域,累计送审金额 4.92 亿元,审定金额 4.61 亿元,审减金额 0.31 亿元,综合核减率 6.3%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要求,对 2012 年11 月以来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方位核查,核查出突出问题 14 项。同时,针对核查出的问题,及时建立整改台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靶向发力、精准推进。三是抓实财会监督检查。对全旗 10 家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同时对全旗各预算单位专项资金及 6 个苏木镇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有效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秩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5.财政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全面贯彻落实零基预算改革。摒弃“基数+增长”预算编制模式,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政策走” ,以政策项目需求为导向测算资金,打破入库项目基数依赖,坚决压减低效、无效支出,优先保障重点民生和发展项目,预算安排更加科学合理。二是深入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加强国资监管力度,推进国企改革任务,完成改革任务 41 项。持续优化国有资产布局,重点实施了煤层气风险勘查、图克镇公交运营、田园综合体、冷链物流配送集散中心等项目,旗属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 1.57 亿元,同比增长 48.5%。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先进地区财政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亟待进一步完善,主要体现在:一是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面临压力,税收收入可持续性能力不足,非税收入占比过大。二是预算绩效管理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事前绩效评估和事后绩效评价刚性约束作用发挥不够,资金使用效益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国企核心竞争力还需持续提升。旗属国有企业规模优势和产业优势不明显,核心竞争力不强,区域带动力和行业引领力还需持续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科学合理研判,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二、2026 年预算草案
聚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编制2026 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按照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市委建设“六个暖城”和旗委建设“六个新乌审” 目标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政改革,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6 年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注重绩效、防控风险”原则编制“ 四本预算”。具体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1. 收入方面。经测算,2026 年可用财力预计 90.83 亿元。具体包括: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1.1 亿元【其中:税收收入 35.6亿元、非税收入 15.5 亿元(经常性非税收入 2.72 亿元、煤炭领域一次性收入 12.78 亿元)】,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 10.09 亿元,调入资金 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 27. 14 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2 亿元。
2.支出方面:与财力相适应,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统筹考虑各类支出需求,建议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90.83 亿元。具体包括:
①基本支出预算。为保障全旗人员经费及机构正常运行、完成 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保工资和保运转支出,建议安排基本支出 12.84 亿元。
Ⅰ.保工资支出 10.29 亿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Ⅱ.保运转支出 2.55 亿元。按照核定编制和定额标准确定,主要用于全旗各预算单位的公用经费、业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物业费、取暖费、机关服务能耗等支出。
②项目支出预算。建议安排项目支出74 亿元。
Ⅰ.保基本民生支出及其他刚性支出 14.79 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 3.42 亿元、其他刚性支出 11.37 亿元。主要用于教育、民政、社保、退役军人、文化、住房、医疗卫生、各苏木镇基本民生类支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项目外绩效工资、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市政运维、环卫绿化、粮油储备利费补贴、特殊人群代缴保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编外长聘人员工资、垂直管理单位工资补助、预留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
Ⅱ. 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支出 5.05 亿元。用于一般债券还本付息支出。
Ⅲ.各部门履职服务支出 19.76 亿元。用于部门新建项目、职能保障、 民生发展及国有企业注资等支出。
Ⅳ.苏里格经济开发区项目支出 2.5 亿元(其中 8567 万元委托旗自然资源局用于乌葫线、卓正项目等征地支出)。
Ⅴ.续建项目及 PPP 项目付费支出 7.46 亿元。主要用于旗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续建支出及除苏里格经济开发区 PPP 项目外,由旗直部门实施的 8 个 PPP 项目付费支出。
Ⅵ.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 9.54 亿元。
Ⅶ.历年上级专项、解决遗留问题、综合保障等支出 14.46 亿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未兑付的上级专项资金、解决遗留问题及其他相关支出。
Ⅷ.调出资金 0.44 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用于专项债券付息支出。
③预备费 1 亿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④上解支出 2.99 亿元。主要用于体制及专项上解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 收入方面。综合考虑2026 年房地产政策和土地出让市场形势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等收入情况及上年结余情况,建议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10.58 亿元。具体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4 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0.1 亿元、污水处理费 0.03 亿元、提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收入 0.004 亿元、调入资金 0.44 亿元、上年结余收入 6.01 亿元。
2.支出方面。依照“ 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10.58 亿元。具体包括: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4.21 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征地补偿、生态移民补助、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整治及符合基金支出范围的其他重点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等相关支出。
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 0.33 亿元。用于园林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等项目支出。
③污水处理费安排 0.03 亿元。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及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④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安排 0.004 亿元。
⑤历年上级专项及综合保障项目资金 6.01 亿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未兑付的上级专项资金及解决遗留问题、综合保障等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根据旗属国有企业 2025 年净利润的30%测算,结合上年结余情况,建议 2026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 3702 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3702 万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3000 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515 万元、解决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185 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 2 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3.22 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 1.33亿元,财政补贴收入 1.85 亿元,利息收入、转移支付及其他收入0.04 亿元;上年结余 0.3 亿元。基金支出预算安排 2.85 亿元,主要用于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全旗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滚存结余0.67 亿元。
(五)其他需要汇报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 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截至 1 月 31 日,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02 亿元,主要用于“ 三保”支出和民政、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支出。
以上收支数据,如有调整,届时依法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26 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6 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对标旗委十六届十三次、十四次全会“绿色乌审、向新而行”、建设“六个新乌审”主要目标,旗财政将锚定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严格遵循预算编制原则,树牢“过紧日子” 思想,坚决兜牢“ 三保”底线,全力推动财政工作提质增效。
(一)强化收入征管,稳固财政运行根基。始终把组织财政收入作为首要任务,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力以赴做大财政收入。积极培植涵养税源,聚焦主导产业,强化重点税源监控,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深挖增收潜力,增强财政后劲。强化“ 四本预算”统筹衔接,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抓好“十五五”开局年,紧盯上级政策走向和资金投向,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全力争取转移支付、新增债券等资金支持,进一步夯实财政根基。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持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 思想,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对非重点、非刚性支出持续压减,节约资金集中用于“ 三保” 以及旗委、政府明确的重点领域支出。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优先保障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基本民生支出,精准落实票决制民生实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精准发放。积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集中财力支持现代煤化工产业升级、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等项目,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升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加强国资监管,推进国企改革重组,持续优化国有资产布局,全力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持续加强暂付款管理,严禁新增财政暂付款,扎实推进暂付款消化工作,确保暂付款余额“只减不增”。
(四)强化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硬化预算约束。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加强财政运行监测,保障重大财税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完善监控机制,严禁新增隐性债务,稳妥化解存量债务,积极偿还债券本息。加强监管,推动金融机构稳健运行,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财政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财政干部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适应新时代财政工作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弘扬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做好 2026 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自觉接受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旗政协的民主监督,坚定信心、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全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奋力建设“六个新乌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绿色乌审新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 词 解 释
四本预算:指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社保基金预算:对社会保险缴款、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