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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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6日在乌审旗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乌审旗财政局局长  杨志远

 

各位代表: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依法监督、旗政协民主监督支持下,旗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和全市“三个四”工作任务及全旗“闯新路、走在前、建设核心区、冲刺百强县”奋斗目标,坚守为民理财初心,围绕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会监督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固本培元、增强内生动能,财政运行稳中有进。

(一)2024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旗一般公共预算各项收入完成171.91亿元,其中: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79亿元(税收收入完成31.85亿元、非税收入完成95.9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4.79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90亿元(新增债券1.07亿元、再融资债券4.8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39亿元、调入资金0.04亿元。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87亿元,其中: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57亿元、上解支出3.79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5.3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亿元。滚存结余25.04亿元(上级专项及续建整改项目结转)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52亿元,其中:旗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4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9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80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0.3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75亿元。滚存结余5.77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1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2亿元。滚存结余0.02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旗七项社会保险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国家统筹,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实行自治区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未实行统筹,市级和旗区分级管理。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说明如下: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640人,基金收入2.52亿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30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16亿元,利息收入、其他收入及转移支付收入0.06亿元;基金支出2.50亿元。当年结余0.02亿元。滚存结余0.02亿元。

5.2024年政府债务规模情况

政府隐性债务自2023年底清零后,无新增。截至2024年底,限额内债务余额为79.1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0.66亿元,专项债务8.51亿元,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我旗政府债务限额之内(80.43亿元)

上述财政收支数据,待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决算后,如有调整,届时依法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积极组织抓实财政收入。全面加强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工作配合做好依法治税、规范征管工作,做实公共财政收入的同时,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的杠杆作用,利用好国家政策资源,最大限度地争取中央、自治区、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全年共收到中央、自治区、市各类转移支付39.7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61%。按资金级次看,中央转移支付17.22亿元、自治区转移支付8.31亿元、市级转移支付14.23亿元。其中:争取债券资金1.37亿元(一般债券1.07亿元、专项债券0.30亿元)

2.重点支出保障有效落实。按照“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一是足额安排“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预算;同时,持之以恒的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2024年安排全年“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预算21.18亿元,已按序时进度全部兑付。二是及时足额拨付旗委、旗政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2024年下达9.10亿元财政资金、0.20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支持苏里格开发区发展战略规划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修编,完善园区道路、供水管网及中试基地、安全风险防控等项目的推进,全力助推核心区建设。同时,为“六大工程”及全旗10项民生实事等城乡保障项目下达20亿元建设资金。三是按照“能早则早、能快则快”的原则,提前部署,督导主管部门做好清册工作,确保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按时发放。全年旗级层面通过“一卡通”发放惠民惠农政策补贴资金1.94亿元,累计受益人数达25万人次。

3.全面强化政府债务管控。坚持“遏制增量、妥善化解存量”的原则,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不断完善全旗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设,有力化解存量债务,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取得显著成果。2024年在隐性债务“清零”的基础上,按期偿还到期法定债务本金0.84亿元、利息2.62亿元。同时,在2024年中期预算调整中,旗财政安排53.80亿元预算资金作为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和利息补贴,进一步减轻旗属国有企业信贷融资还款压力,提升国有资本风险应对能力、壮大国有企业规模。

4.预算绩效管理逐步提升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化财政改革,强化项目跟踪问效,积极督促预算单位应支尽支,加快支出进度,提升支出质量扎实做好财政基础工作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年初新增重大项目政策进行事前绩效评估督导各预算单位对2023年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二是全力做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对新增政府投资类项目,严格审核条件,对未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项目一律不予出具财承报告,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全年完成各类政府投资项目评审23项,涉及住建、交通、教育、工信等多个领域,累计送审金额3.68亿元,审定金额3.46亿元,审减金额0.22亿元,综合核减率6%

5.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有序。按照资产配置标准,以存量定增量,建立资产配置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三位一体”的协调机制,稳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及全旗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固定资产清产核资。2024年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发现问题40个,已全部整改完毕,其中:责令整改34个、行政处罚6个,上缴罚款40.25万元。同时,对全旗15家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进行核实统计,建立台账,闲置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4.14亿元;目前,已通过资产注资国企(220套住宅、29套商业房、356套仓库)、移交住房保障中心按公租房出租(317套住宅及6套其他用房)的方式,调拨处置闲置资产账面价值3.56亿元

6.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常态治理、打防并举”的要求,对全旗金融领域风险点进行深入排查,做到风险隐患“底数清、情况明”,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奠定坚实基础。一加快处置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力度。近年来,我旗共接收非法集资资产处置案件10起,涉及集资参与1793人、直接损失3.38亿元、涉案资产137件。现已办结8起,返还涉案资金0.7亿元,剩余2起案件正在推进中二是全力推动地方金融企业问题资产清收处置。现阶段,我旗两家地方法人机构(信用合作联社、蒙商村镇银行)涉及15.08亿元问题资产(其中:信用合作联社7.14亿元,蒙商村镇银行7.94亿元)。目前,完成处置9.22亿元、处置率61.11%,已达到市局50%处置任务要求。

7.持续加强国资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修订印发《国资国企运营监督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任管理办法》。同时,不断优化国企产业布局,地方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2024年旗国投集团全面接盘旗、苏木镇的供暖工程交投集团承运图克新能源公交车水投集团接手运营嘎鲁图镇区供水工程及宝丰项目供水工程城投集团承建纳林河工业园区固废处置场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先进地区财政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亟待进一步完善,主要体现在:一是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税收收入可持续性能力不足,非税收入占比过大(2024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79亿元,其中非税收入95.94亿元,占比75.08%二是国有企业管理思想落后,现阶段,我国有企业经营理念多数停留在传统经营模式,在产业投资、资本运作、项目运营等方面实践创新不多,企业经营思维、观念上存在滞后现象同时企业在资产管理运营方面效益低、自身造血能力不强三是预算编制不够精细,预算编制缺乏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要求和刚性的约束机制,部分预算单位对年初预算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后期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四是事前绩效评估和事后绩效评价刚性约束作用尚未有效发挥尤其是部分预算单位对重大项目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直接入库,导致在实施过程中前期手续办理缓慢,工程项目难以推进,造成财政资金兑付率和使用效率低。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科学合理研判,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聚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编制2025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财政主责主业,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5年财政预算按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编制,并汇编全旗财政预算草案。具体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方面:经测算,2025年可用财力共计112.18亿元,具体包括: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4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1.28亿元、非税收入44.19亿元(经常性非税收入2.55亿元、煤炭领域一次性收入41.64亿元),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10.55亿元,调入资金1.1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5.04亿元。

2.支出方面:与财力相适应,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统筹考虑各类支出需求,建议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18亿元。具体包括:

①基本支出预算。为保障全旗人员经费及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保工资和保运转支出建议安排基本支出19.17亿元。

Ⅰ.保工资支出16.46亿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1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7亿元,编外长聘人员工资3.74亿元垂直管理单位工资补助0.15亿元,预留人员工资1亿元

Ⅱ.保运转支出2.71亿元。按照核定编制和定额标准确定,主要用于旗各预算单位的公用经费、业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物业费、取暖费、机关服务能耗、残保金及妇女卫生费等支出

②项目支出预算建议安排项目支出79.67亿元。

Ⅰ.保基本民生支出及其他刚性支出5.42亿元。主要用于教育、民政、社保、退役军人、文化卫生、住房、医疗、各苏木镇基本民生类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项目外绩效工资及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环卫保洁、市政运维、环卫绿化、粮油储备利费补贴、特殊人群代缴保险等刚性支出。

Ⅱ.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项目及解决遗留问题支出3.85亿元。主要用于偿还政府债券本息解决遗留问题支出

Ⅲ.各部门履职服务支出14.76亿元。

Ⅳ.苏里格经济开发区支出预算3.90亿元。基本支出0.90亿元,项目支出3亿元。

Ⅴ.续建项目及PPP项目付费支出8.75亿元。主要用于旗委、旗政府确定重点项目、续建项目支出及除苏里格经济开发区PPP项目外,由旗直单位实施的8个PPP项目付费支出。

Ⅵ.旗本级民生实事项目支出1.10亿元。

Ⅶ.兑付历年上级专项、遗留问题及存量资金安排的支出12.58亿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未兑付的上级专项资金及存量资金安排的支出。

Ⅷ.国企审计整改及自然资源领域整改支出18.62亿元。主要用于历年政府欠缴耕占税及滞纳金3.90亿元及自治区审计发现煤炭领域追缴损失资金由国资公司坐支剩余部分的整改14.72亿元。

Ⅸ.旗委、旗政府重点项目及综合保障支出1亿元。用于旗委、旗政府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和其他暂不能细化到部门的代编预算支出。

.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9.69亿元。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对应安排的支出。

③预备费1.20亿元。按照《预算法》要求,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④上解支出12.14亿元。主要用于体制及专项上解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方面:综合考虑2025年房地产政策和土地出让市场形势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等收入情况及上年结余情况,建议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35亿元,具体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67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20亿元、污水处理费0.14亿元、提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5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77亿元。

2.支出方面:依照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35亿元。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67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征地补偿、生态移民补助、转移农牧民产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卫生整治、符合基金支出范围的其他重点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付息等相关支出。

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0.20亿元。全部用于园林绿化养护、城运行维护以及环卫保洁等项目支出

③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0.14亿元。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及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④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57亿元,按规定用于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三北防护林”工程支出。

⑤历年上级专项及存量资金安排的支出4.77亿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未兑付的上级专项资金及解决遗留问题的支出

⑥调出资金1亿元。因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较大,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旗直国有企业上报的2024年预计净利润情况,按照净利润的30%上缴测算,结合上年结余情况,建议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4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3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02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41亿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12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0.18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亿元,上年结余安排的支出0.01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预计5660人,基金收入预算2.59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预算1.32亿元,财政补贴收入预算1.20亿元,利息收入、转移支付收入及其他收入0.05亿元,上年结余0.02亿元。基金支出预算2.5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预计0.05亿元。

以上收支数据如有调整,届时依法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25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着力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

(一)聚焦支撑要有力,持续做大财政“蛋糕”。进一步强化财源建设意识,紧盯重点税源,会同税务等相关部门深入挖掘税收增长潜力一是全力抓好税收收入,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加大清缴房地产企业欠税和长庆油田欠缴的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实现税收应收尽收二是始终把厚植财源,做大财政蛋糕作为第一要务,力促宝丰300万吨烯烃项目全线投产、白家海子煤矿建成投产;加快推进汇能卓正新材料、陶忽图煤矿、中煤10万吨液态阳光、2×660MW煤电一体化、中天合创绿色降碳升级改造和风光融合一体化、纳林河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税收收入有增量、可持续(其中,宝丰项目投产预计2025年增量税收3.80亿元)三是全力追缴资源价款及煤炭领域追损挽损资金等非税收入(2025年预计完成41.64亿元),规范非税入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入库。

(二)聚焦项目要提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对标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方向和自治区、市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领域,全力同各预算部门争取更多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从而减少旗本级预算资金安排。一是把握机遇,提前做好预案,通过研究往年经常性项目资金争取情况,建立全方位的信息渠道,积极协调相关预算部门做好项目的筛选、申报工作,力争更多项目纳入上级政策“子”、规划“盘子”、资金“袋子”二是筛选、申报的项目进行超前谋划研究,提前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节能、选址等前期工作,切实提高项目成熟度,做到“让项目等资金,不让资金等项目”

聚焦民生要优先,全面织密保障体系全面增强过“紧日子”意识,统筹测算全年财力,遵循收支平衡原则安排预算,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合理安排支出,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保”,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把更多的财源腾出来,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优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不留缺口。二是在民生项目支出进度上持续发力,确保各项惠农惠牧政策和民生项目能够及时落实落地,坚决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今年旗财政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当前农畜产品销售困难及农牧民收入下降等突出问题。三是编密织牢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安全网,做实职业年金,统筹各类资金助力教育强旗。

聚焦财政运行安全,切实守住风险底线始终坚持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并举,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严守“三保”、债务风险管控、金融风险防范三条主线,全力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一是严格国库管理。科学合理调度财政资金,优先保障重点领域特别是“三保”支出资金需求,确保库款保障水平处在合理区间。二是精准防控债务风险,对于法定债务按时还本付息,稳妥化解存量债务,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工程欠款的化解,严防新增隐性债务,确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保持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持续加大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敢于监管、严于监管,推动金融机构稳健运行,引导地方金融机构通过核销、打包转让等方式处置不良贷款,持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聚焦管理要精细,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全面做好2026年零基预算改革实施衔接准备工作,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提升财政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着力打造法治财政,坚持“先谋事、再排钱”,逐步建立支出标准体系,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构建“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实现预算编制理念和方式上的重塑变革着力打造阳光财政,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领域,完善公开机制,逐步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事前评估、目标审核、执行监控、结果应用,力求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变成一项经常性、制度性工作进一步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及公开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接受社会和公众的指导和监督。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开展国有资产资源清查与盘活两年攻坚行动,聚焦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问题,分阶段、分步骤梳理各领域国有资产资源情况建立可盘活资产资源总台账,多措并举盘活资产资源,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价值,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益

聚焦监督要提质,提升财政监督效能聚焦财政中心工作,以加强财会监督为抓手,强化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不断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一是加大对涉农涉牧、惠民利企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杜绝和防范违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二是强化直达资金管理,规范使用流程,加快下达、支出进度,不断完善监控机制。三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决算决议,加强信息公开深化预算联网监督,强化审计整改、财政监督等结果应用。

聚焦抓班子带队伍,培育高素质财政人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一是把对党忠诚体现到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财政工作的实效上。二是切实加强财政干部教育管理,积极对接开发精品培训班次和课程,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帮助全旗财政系统干部补足知识弱项、能力短板和经验盲区。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财政部门将在旗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下,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把握实践要求,守正创新、务实笃行,用更足的劲头、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绿色乌审高质量发展新篇展现财政担当。

 

 

 

 

 

 

 

 

 

 

 

 

 

 

 

   

 

四本预算:指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社保基金预算:对社会保险缴款、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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