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5-02-09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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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2月1日在乌审旗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乌审旗财政局局长 

各位代表: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旗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下,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旗委十四届八次全委会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狠抓财政收入,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督,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收支和预算执行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旗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9亿元,同比增长28.9%。全年实际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9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4%,增长29.4%。其中,国税部门完成1.56亿元,减少11.2%;地税部门完成18.81亿元,增长47.3%;财政部门完成3.62亿元,减少9.7%。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5.64亿元,增长25%。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旗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亿元,增长10%。实际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5.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80%,增长98%。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6亿元,增长72.7%。

上述财政收支指标均为本级财政目前决算数据,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决算时,如有调整,届时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14年财政部门主要工作。

1.狠抓财税征收,财政综合实力稳步增强。面对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全市经济持续低迷的严峻形势,财政部门开源节流、强化征管,大力推进央企分支机构及外来企业工商属地注册登记,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密切沟通协调,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监管,狠抓税费征缴,严格依法治税,合理调控税收入库进度,财政收入总量和增长幅度均取得重大突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位居全市首位同时,大力清缴欠税,一次性清理耕地占用税7.68亿元;强化财政资金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积极兑付上级专项,全年兑付上级专项资金10.8亿元,兑付率较上年同期上升17个百分点,有力地促进了全旗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2.优化支出结构,财政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的原则,重点保运转、保民生、保化债、保重点公益性续建项目,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财政保障能力显著提高一是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机构正常运转。二是注重保基本、兜底线,全市10项和全旗8项惠民政策有效落实,教育、民政、社保、医疗、卫生、就业等个人补贴部分得到有效保障,“十个全覆盖”工程有序推进,水源地移民、生态移民工作稳步推进,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任务如期完成,食品药品快速检测和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全年用于民生领域投入达28.7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0%,有效提升了城乡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做好政府性债务管控和清理化解工作,对政府性存量债务进行清理和甄别,通过盘活闲置资产、清理三角债务、置换土地等方式,多渠道清理化解债务,全年化解政府性债务12.4亿元,债务余额较2013年底下降25.1%,圆满完成债务余额较上年底下降20%的目标任务。四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全力降低行政成本,全旗“三公经费”实现全部公开。

3.深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公开、公正、公平地编制公共财政与政府性基金“两本”预算。二是深入贯彻旗委深化改革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涉及财政领域的各项改革任务。三是依法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会计核算办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工作规范完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指标体系,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四是积极做好非税收入管控、国有资产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牧区综合改革、苏木镇财政建设等工作,促进财政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4.加强财政监督,财政运行更加安全高效。加大对民生工程、涉农涉牧项目、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体、社会事业等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强化会计监督力度,对第一实验小学、图克卫生院等7家单位进行了会计监督检查,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认真学习贯彻新《预算法》,举办新《预算法》学习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全旗财会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操作技能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优化惠农惠牧资金发放程序改进服务方式,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惠牧补贴资金4.4亿元。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旗财政改革发展中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财政总收入虽然增长较快,但基于现行财政体制,地方可用财力严重不足;收入结构有待改善,收支矛盾仍然突出,与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需求存在很大差距;财政改革还需不断深化,公共财政框架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5年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全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年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主动适应和服务转型发展的新常态,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保持收入稳定增长;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转型等重点支出;坚持依法理财,强化风险防控,提高资金绩效,促进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收支平衡、厉行节约、突出重点、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的原则,现就2015年财政预算提出如下安排。

2015年总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5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6.4亿元,增长10%,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预计2.2亿元,土地出让金收入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0.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收入总额预计完成28.8亿元。

2.与可支配收入相适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87856.9万元,具体项目为:

1)人员经费安排96115.3万元,占总支出的33.4%,增长19.6%,主要用于全旗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

2)民生支出安排55123.7万元,占总支出的19.2%,增长16.7%,主要用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创业就业、“十个全覆盖”、现代农牧业、扶贫攻坚、乡村文明建设、文化旅游业、乡村公路建设等民生支出。

3)运转经费安排10410万元,占总支出的3.6%,减少2%,主要用于全旗机构运转支出。

4)化解政府性债务支出安排50000万元,占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化解政府存量债务。

5)社会事业发展专项支出安排73207.9万元,占总支出的25.4%,减少58.8%,主要用于教育、农林水、医疗卫生、食品药品、节能环保、文化体育、少数民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兑付上级结转专项等支出。

6)总预备费安排3000万元,主要用于应对当年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的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2015年,土地出让金收入预计完成30000万元,其中应计提的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土地收益金等3604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6396万元

2.与基金收入相适应,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6396万元,主要用于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化解政府性债务、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系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没有实际经营收益;下辖六家全资公司,均处于在建期,没有盈利。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5年,全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45334.3万元(旗财政预算安排8593.2万元)。其中:养老保险22320.1万元(企业养老保险17911.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408.6万元)、失业保险1012.5万元、医疗保险20601.5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9108.4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6117.7万元、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5375.4万元)、工伤保险952.2万元、生育保险448万元。

2015年,全旗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32267.2万元。其中:养老保险13819.6万元(企业养老保险9609.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209.9万元)、失业保险657.6万元、医疗保险16814.2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5628.9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5809.9万元、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5375.4万元)、工伤保险545.1万元、生育保险430.7万元。

当年预计收支结余13067.1万元,累计滚存结余52468.5万元,滚存结余基金的近95%属于企业、城乡居民、职工养老保险,近年来青年劳动力缴费人数的上升使得养老保险形成上述滚存结余

三、扎实做好2015年财政工作

2015年,宏观经济形势不确定因素较多,财政工作面临的变数较大,因此,财政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主动适应和融入新常态,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圆满完成全年财政各项工作目标。

(一)坚持强基固本,着力增强县域经济实力。一是加大税源培植力度。在抓好14个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的同时,积极帮助项目业主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动“四大基地”建设,推进工业转型发展,支持非公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全旗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着力壮大县域经济实力。二是做好税源监控和收入分析预测工作。夯实决策基础,及时分析经济形势变化和税收政策调整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围绕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据实进行税源分析预测,巩固重点税费收入,强化措施,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留死角。三是全力争取上级支持。抢抓积极财政政策机遇,及早掌握努力争取交通、水利、网络通信工程、粮食仓储设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等项目的转移支付和资金扶持政策,积极缓解我旗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供需矛盾。

(二)加大投入力度,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将保障和改善民生资金全部列入预算切实保障强农惠政策落实,支持现代农牧业发展,加大对“十个全覆盖”工程投入力度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功能,夯实承载基础,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提高全旗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就业服务网络,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大力支持和帮助乌审旗籍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转移农牧民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快全旗教育发展的意见》,支持教育基础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全旗教育均衡健康发展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保障房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投入力度积极开展“精准”扶贫,严格执行各类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推进低保、医疗、养老等社保标准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增强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

(三)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坚守“四保两压”原则,重点保运转、保民生、保化债、保重点民生续建项目。一是保障机构运转。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转。二是抓好政府存量债务管控化解工作。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规范举债行为,严格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通过预算安排、盘活闲置资产、强化土地出让收益等方式,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今年债务余额在去年的基础上再下降20%。三是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坚持从发展实际和民生需要出发,更好地谋划民生保障工作,优先安排和保障民生资金,更多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向基本公共服务和重点民生领域倾斜。四是强化厉行节约。认真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方面出台的一系列规定,牢固树立和践行长期过紧日子思想,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压缩“三公”经费、一般性预算支出和政府投资基建项目支出规模,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三公”经费在上年的基础上再压缩5%以上,把更多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主动顺应国家和自治区改革大势,扎实做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以改革促财政转型,向改革要财政绩效。把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放在预算改革首位,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做好新预算法配套制度建设与财税改革具体方案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强化苏木镇财政资金监管等财务管理工作,试行苏木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使苏木镇财政所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基层财政。贯彻落实上级财税体制改革举措,创新政府投融资体制,探索在生态保护、基础建设等领域引入“PPP模式”,多渠道解决发展资金不足问题。

(五)强化财政监督,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加大对民生工程、涉农涉牧项目、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社会事业等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强化会计监督检查,做好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会计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财政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政府投资基建项目资金监管,努力构建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管机制全面提高财政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财税改革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为旗委、政府科学决策提出富有创造性、建设性的意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制度,突出对关键岗位、资金分配等风险点的管控,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监察和审计,确保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两个安全”

各位代表,全面做好2015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站在新的起点,我们要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强化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法,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建设更加美丽富饶的绿色乌审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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