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4-02-27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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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2月21日在乌审旗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乌审旗财政局局长 

 

各位代表: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乌审旗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财政部门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旗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旗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狠抓财政增收,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旗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财政总收入40亿元,增长33.3%。年度中间受国内外经济持续下滑和财源结构单一等多重因素影响,财政增收十分困难。经过全旗上下的艰辛努力,全年财政总收入完成40.03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100.1%,同比增长33.4%。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5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9.7%,同比增长48.8%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3亿元,同比增长34.5%;上划自治区收入完成4.8亿元,同比增长3.7%;上划市级收入完成3.7亿元,同比增长13.2%。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7亿元,同比减少65%。

全旗财政收入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是:国税部门完成15.9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7%,同比增长38.3%;地税部门完成20.1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95.7%,同比增长23.6%;财政部门完成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00.8%,同比增长79%。三部门收入占总收入比为40:50:10。

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8.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8.3%,同比增长23.2%。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2亿元,同比减少62%。

上述财政收支数据,待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决算后,如有所调整,届时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3年,财政部门贯彻落实旗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一)狠抓税费征管,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密切关注重点税源变化趋势,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监管,狠抓税费征管,严格依法治税,确保了各项税费及时足额均衡入库,财政收入增幅位居全市前列,财政收入总量、增幅均取得重大突破。同时,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消化历年财政赤字5.3亿元,归还上级财政部门超调资金4.4亿元,全力促进了全旗各项事业的良好发展。

(二)优化支出结构,财政保障能力显著提高。重点保运转、保民生、保化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一般性支出和政府投资基建项目支出规模财政保障能力显著提高一是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转。二是重点保障惠民实事支出全年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达15.4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4%,全市9个方面26项惠民实事和全旗10项惠民实事有效落实,城乡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增收节支”、“厉行节约”落实在了每个项目、每笔支出上,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1711万元,同比下降25%。

(三)继续深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公开、公正、公平地编制了部门预算。二是依法理财,制定了《乌审旗人民政府资金支出管理办法》和《乌审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健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考核工作机制,规范财政业务管理行为,着力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三是稳妥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深入分析改革对地方主体税源的影响。四是积极做好非税收入管控、国有资产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苏木镇财政所建设及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等工作,促进了财政各项事业的良好发展。

(四)强化财政监督,财政监管水平大幅提升。加大了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节能减排等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的监管,对全旗各预算单位专项资金、移民专项资金、基层林业场站(苗圃)在职工人生产性补助资金以及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优化惠农惠牧资金发放程序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生态移民补助、征地补偿、草原生态奖补15类惠农惠牧补贴资金3.6亿元。加大会计监督力度,整顿会计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积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举办了全旗事业单位新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全旗财会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操作技能。

(五)规范举债程序,积极化解政府性债务。完善政府性债务化解机制,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行为。认真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债务化解进展情况,实现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通过年初预算安排化债资金,争取中央、自治区和市级民生政策和专项补助,公开拍卖、依法盘活、整合国有资产等,积极消化存量债务。全年化解政府性债务14.44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2.7%。其中,化解工程欠款9.62亿元,化解信贷融资4.82亿元,圆满完成了年度化解任务和债务余额较上年下降20%的“双目标”。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旗财政改革发展中仍然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虽然增长较快,但因现行财政体制的制约,地方可用财力严重不足;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公共财政支出压力逐渐增大;收入结构有待改善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脆弱财政改革还需不断深化,公共财政框架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于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4年预算草案

2014年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发展思路及市、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服务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围绕“富民强旗,走进前列”目标,坚定不移走牧区新型工业化之路,实施“工业强旗”战略,推进“四大基地”建设,构建“一核两翼多循环”发展格局,依法强化收入管控,积极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全力优化支出结构,努力提高财政监管水平,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注重普惠民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依法理财水平,为全面建设更加美丽富饶的绿色乌审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具体要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的原则,合理安排财政收支预算。

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下面重点报告全旗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全旗财政收支预算。2014年,天然气、煤炭产量较上年有较大增长,将成为我旗税收增长主要来源;中煤大化肥、博大实地尿素等一批项目投产达效,中天合创360万吨甲醇、中煤蒙大50万吨工程塑料等9个续建项目快速推进,中煤120万吨甲醇、装备制造等9个拟建项目相继开工建设,这些都将成为我旗新的税收增长点。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建议全旗公共财政可支配收入预算安排22.7亿元,增长1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0.4亿元,增长10%,上级固定性补助收入、上解支出及上年结余2.3亿元。与收入相适应,建议全旗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22.66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减少20.5%。按资金用途划分,具体安排如下:

人员经费安排8.45亿元,比上年实际支出数增长25.6%,主要用于全旗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

运转经费0.94亿元,比上年实际支出数下降29%,主要用于全旗机构运转支出。

民生支出安排4.69亿元, 比上年实际支出数增长20%。其中,个人补助支出3.94亿元,增长20%,主要用于教育、民政、社保等个人补助支出;民生工程支出0.75亿元,增长18%,主要用于旗委、政府出台的“七项惠民长效机制”和8项惠民实事支出。

化解政府性债务支出2.35亿元,比上年实际支出数增长14.3%,主要用于偿还到期融资资金贷款本息。

专项支出安排3.8亿元,比上年实际支出数减少56%,主要用于旗委、政府确定的项目及全旗政府采购、取暖、征地补偿、项目配套、垃圾污水处理等支出。

结转上级专项支出2.23亿元,主要用于兑付历年上级结转专项资金。

总预备费安2000万元,主要用于应对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助及解决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建议全旗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4.8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37%。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土地出让收入)预算安排3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0%;上年结余1.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4.8亿元,主要用于化解地方政府性工程类债务和上级结转专项资金兑付等。

三、扎实做好2014年财政工作

(一)强化职能作用,增强全旗经济实力。一是加大税源培植力度,在加快天然气、煤炭资源开发的同时,重点抓好亿元以上项目,积极帮助项目业主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搞好协调服务,加快推动“四大基地”建设。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各级政府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促进全旗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良好发展,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着力壮大我旗县域经济发展。二是做好税源监控和收入分析预测工作,夯实决策基础,及时分析经济形势变化和税收政策调整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围绕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据实进行税源分析预测,巩固重点税费收入,强化措施,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留死角。三是全力争取上级支持,紧紧瞄准国家、自治区重点支持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节能环保等领域,努力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和扶持政策,满足我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四是推进中石油、中石化等央企分支机构及外来企业在我旗工商属地注册登记,争取实现税收属地化管理,进一步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二)加大投入力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将60%以上的可用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并且将资金全部列入预算,注重保基本,兜底线,着力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切实保障强农惠政策落实,支持现代农牧业发展,加大对“十个全覆盖”工程投入力度推进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建设,建设美丽乡村,着力提高全旗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大力支持和帮助乌审旗籍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转移农牧民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快全旗教育发展的意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实现全旗教育均衡健康发展。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保障房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投入力度。严格执行各类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三)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按照“四保两压”的原则,重点保运转、保民生、保化债、保重点续建项目一是保障机构运转,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转。二是抓好政府性债务化解工作,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把政府性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摸清底数、界定性质、厘清范围,坚持化旧与控新并重。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通过预算安排、盘活闲置资产、强化土地出让收益等方式,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从严控制新增债务,着力加强债务管控通过建立负债率、财政债务率和财政偿债率等监测指标,把债务规模和还债时序控制在经济发展和财政可承受范围内,做到举债适度、风险可控。三是强化厉行节约,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牢固树立和践行长期过紧日子思想,坚决杜绝大手大脚花钱和铺张浪费。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压缩“三公”经费、一般性预算支出和政府投资基建项目支出规模,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合理使用国库资金,提高上级专项资金兑付率,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强化预算约束,完善财政资金预算、拨付、绩效评价、投资评审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继续深化财政改革,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财税体制改革内容,强化对地方财力的统收统支,以更好地促进全旗经济发展。严格预算执行,确保年初预算全面落实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关于编制财政支出预算的要求,公开、公正、公平地编制部门预算,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的支出管理,完善对财政资金的动态监控,确保国库集中支付覆盖到所有预算单位和苏木镇逐步推行公务卡结算模式,提高财政资金的透明度。推进项目资金整合,统筹各类资金,集中财力支持民生事业发展和重点续建项目建设。稳步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完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指标体系,着力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五)强化财政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加大对民生工程、涉农涉牧项目、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社会事业等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强化会计监督力度,做好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会计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财政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政府投资基建项目资金监管,努力构建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管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狠抓机关建设,完善学习管理等制度,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财税改革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为旗委、政府科学决策提出富有创造性、建设性的意见。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制度,突出对关键岗位、资金分配等风险点的管控,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两个安全”

各位代表,全面做好2014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站在新的起点,我们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旗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本次人代会的各项要求,强化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法,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更加美丽富饶的绿色乌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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