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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旗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和旗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精准聚焦做实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防范债务风险、推进财政改革管理等重点工作,财政工作稳中有进,预算执行稳中向好。
(一)2017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17年,全旗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亿元,同口径增长24.4%。其中,国税部门完成3.35亿元,同比增长50%;地税部门完成9.46亿元,同比减少60.2%;财政部门完成3.5亿元,同比减少51%。全旗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6亿元,同口径增长44.8%。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旗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2.2亿元,同比减少37%。全旗政府性基金支出1.35亿元,同比减少57.4%。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我旗国有资本经营没有盈收,经旗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同意,2017年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旗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4247万元,其中:养老保险49822.5万元、医疗保险21401.9万元、失业保险1250.5万元、工伤保险1030.8万元、生育保险741.3万元。全旗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7342万元,其中:养老保险20412万元、医疗保险15341.6万元、失业保险374.2万元、工伤保险399.4万元、生育保险814.8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6905万元。历年累计滚存结余134437.5万元。
上述财政收支数据,待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决算后,如有调整,届时依法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贯彻落实旗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根据旗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审查意见,我们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全旗财政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1.全旗经济稳中向好。一是加强财源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繁荣现代服务业,推进工业转型发展,扶持亿元以上项目,纳林河矿区总规及规划环评获批,母杜柴登等3座煤矿手续办理取得重大进展,中天合创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全面进入商业化运营,煤炭、烯烃产量分别达3500万吨、142万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率明显上升,全旗经济稳中有进、进中向好。二是加强收入征管。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全面强化税收征管,重点抓好天然气、煤炭、化工等行业领域税收征管,积极清理历年欠税,确保应收尽收;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增加财力。三是全力争取上级支持。抢抓自治区推进“呼包鄂”协同发展和加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领域投入的良好机遇,及早掌握,努力争取防范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交通、水利等项目的转移支付和政策扶持,有效弥补财政投入不足的短板,累计争取到上级专项资金7.3亿元。
2.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突出“三保”原则,积极稳妥落实市、旗惠民实事等重点支出,持续增进人民福祉。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教育、民政、社保、医疗卫生、就业、生态移民、水源地移民等支出,民生领域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累计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达22.6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6.4%。严格财政支出,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等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的工作经费和专项资金,保障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转。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全旗一般性支出压缩6.8%、“三公”经费压缩20.4%。积极做好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惠农惠牧等工作,累计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惠牧补贴资金达3.9亿元。
3.财政改革稳步推进。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开“营改增”,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严格预算执行,启用预算编审系统,编制了“四本预算”。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公务支出,深入推行公务卡结算模式,制定出台《乌审旗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着力提高财政资金的透明度。试行中长期财政管理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试编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严格执行市对旗专项转移支付办法,完善旗本级与苏木镇财政管理体制,逐步明确旗本级和苏木镇支出比例。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定印发年度实施方案,转发《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成立了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乌审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对全旗项目进行筛选,建立PPP项目库,落地项目稳步推进。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监管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起草《关于深化旗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乌审旗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实施方案》、《乌审旗国有企业董事监事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自治区、市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要求,成立了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债务化解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12个专项工作组;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乌审旗政府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结合全旗实际,认真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通过预算安排、审计核减、资产处置、PPP转化存量等方式,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全年化解政府性债务10.06亿元,年度化解任务圆满完成。认真执行债务限额管理制度,严控新增债务,启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同时,用足用好置换债券及新增债券政策,减轻政府集中偿付压力,降低偿债风险,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4.财政监管水平稳步提升。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强化财政监管,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落实审计移送处理意见,依法处理处罚违反《会计法》的单位11个、处理未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的单位18个;规范会计行为,加强对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监管,努力构建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管机制,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依法对旗总工会等2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罚建议;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财政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深入践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强“三重一大”和预算管理、内部流程控制、绩效评价等制度性廉政建设,依法按程序办事;积极做好部门决算编审、地方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全旗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实现全部公开;组织人员参加智慧党建、智慧纪检监察学习培训,推进智慧政务办公水平。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旗委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党内生活,坚持“三会一课”,扎实开展党员固定日活动;落实基层党建7项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制定学习计划,编印学习资料100余册;及时做好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转接、发展党员等工作;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开党务内容。开展庆祝建党96周年系列活动,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督促党员积极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和居住地社区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主体责任,细化“两个责任”具体内容,强化大局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夯实基础,细化责任分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通过报刊、网络宣传、专题讲座、警示教育专栏、政风行风意见反馈、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促使单位党员干部向高标准努力;大力支持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三是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认真梳理问题,全面自查自纠。按照《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对2012-2016年财政各项资金开展自查,建立台账,逐项梳理,重点对项目资金申报、审批、分配、拨付使用过程进行全面自查,精心做好动员部署、清理核查、督查问责、总结规范四个阶段工作,压紧压实财政责任。四是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和“四风”问题整治,努力改进作风,全力提升服务水平。五是高度重视“两会”建议和提案答复工作,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结。六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制定《乌审旗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加强二、三级业务流程梳理,有效防控廉政及其他风险。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中还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较多,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税源结构单一,地方可用财力不足;公共财政的保障面不断拓宽,财政刚性支出较多,财政支出压力较大;财政改革还需不断深化,公共财政框架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和化解任务十分艰巨;财政部门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研究解决。
二、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年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区、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各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全面管控财政金融风险,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和坚决守好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提供坚实财力保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助推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市关于做好2018年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以及《预算法》、旗委十五届六次全会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预期,建议2018年全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7.1亿元、增长4.8%;统筹考虑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结转下年等因素,建议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85亿元、增长4.9%。
具体编制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发展目标相适应,考虑重点项目投达产、政策性减税降费等增减收因素,实事求是设定收入预期目标,杜绝设置与财政收入规模或增幅挂钩的考核指标。按照统一预算编制、统一执行管理、统筹安排使用原则,进一步完善综合预算管理,做到应编尽编,应列尽列。
二是统筹兼顾,保障重点。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始终坚持“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化债、促发展”的原则,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腾出财力全部用于化债,全面管控好政府债务,确保不发生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执行人大批复预算,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力,完善落实预算执行通报制度,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
三是深化改革,科学规范。严格执行《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工作任务,加快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措施落地。依法加大财政资金统筹盘活力度,更好地发挥部门的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作用,增强财政部门的资源配置、综合平衡和监督管理职能。
四是强化管理,注重绩效。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力度,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融合,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按照《预算法》要求,地方政府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建议2018年财政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全旗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根据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和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建议今年全旗财政总财力安排32.8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7.1亿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预计3亿元,专项补助收入预计9.5亿元,土地出让金中计提的收入0.25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3亿元。
2.与收入相适应,统筹考虑各类支出需要,建议总预算支出安排32.85亿元。具体包括:
(1)人员经费安排107015.7万元,增长6%,主要用于全旗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支出。
(2)运转经费安排21258.1万元,减少7.2%。其中旗本级部门运转经费12894.5万元,减少20.2%;苏木镇运转经费3473.9万元,增长28.6%;取暖费4889.7万元,主要用于全旗机构运转支出。
(3)刚性支出66826.1万元,增长35.5%,主要用于全旗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医疗、创业就业、脱贫攻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城乡低保、生态移民、水源地移民等民生支出。
(4)化解政府性债务支出安排30464万元,增长32.5%,主要用于化解政府存量债务。
(5)社会事业发展专项支出安排99636.1万元,减少12.1%,主要用于教育、农林水、医疗卫生、食品药品、节能环保、文化体育、少数民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6)预备费安排3300万元,主要用于应对当年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而增加的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由于我旗国有资本现阶段暂没有盈收,因此目前暂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待以后年度实现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时相应按规定编制。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建议安排全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61335.3万元,其中:养老保险38739.4万元,医疗保险20277万元,失业保险504万元,工伤保险1073.7万元,生育保险740.3万元。全旗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49629.3万元,其中:养老保险31463万元,医疗保险13116万元,失业保险1078万元,工伤保险621万元,生育保险683万元。当年预算收支结余11706.1万元。历年累计滚存结余117923.5万元。
三、勠力同心,锐意进取,扎实做好2018年财政各项工作
综合分析2018年经济形势,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因此,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要求,进一步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做好2018年财政各项工作。
(一)着力培植财源,压紧压实财政收入。一是大力培植税源。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进实施产业链配套项目,加快推进中煤能化合成气制年产100万吨甲醇技改等11个续建项目、中天合创90万吨甲醇精馏等7个项目投产,境内的门克庆、葫芦素、巴彦高勒3座煤矿投产,滨州大友10万吨碳四碳五深加工、博源化学10万吨乙二醇等项目开工建设,力促液化天然气企业正常生产,积极培育新材料产业。同时,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坚决落实各项惠企财税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发挥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二是全面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财税政策的变化研究,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凝聚工作合力,推进税收共治。依法组织收入,严守征管底线,加强重点行业税收征管,有效杜绝跑冒滴漏,全面做实财政收入。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缴机制,促进收入和财力同步协调增长。三是全力争取上级支持。及早分析,努力争取精准扶贫、交通、水利、粮食仓储、美丽乡村等项目的转移支付和资金扶持政策,有效弥补财政投入不足的短板。四是积极盘活固定资产。在全面梳理、掌握国有资产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债务化解,对现有资产采取公开拍卖、招租、承包、置换等形式进行盘活,切实增加可用财力。
(二)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求。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从预算编制入手,始终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年度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执行民生保障等各项惠民政策,不断扩大民生保障范围,充实民生保障内容,牢牢托住社会政策底线。在实现“三保”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民生等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的工作经费和专项资金。扎实践行“长期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等一般性经费支出,加大存量资金盘活统筹力度,努力加快重点及民生项目资金拨付进度。
(三)全面加强政府债务管控,有效防范风险。树立“发展是政绩、化债也是政绩”的理念,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要求,全面加强政府债务化解的常态化调度,用足用好“全市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确保管控制度落到实处。按照“审减一块、消化一块、处置一块、转化一块、剥离一块”的债务化解机制,有效聚合13个专项工作组合力,打好做大税源、审计甄别、优化支出、资产重组、资源盘活、债券置换等组合拳,探索推进“应收账款债权(合同)流转”、“资产超市”等创新措施,多措并举确保2018年债务化解目标圆满完成。积极争取政府债务化解专项奖励资金,增强化解工作积极性。设立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基金,与金融机构合作放大规模,用于债务到期偿还应急处置和应对突发风险事件。严控政府债务增量,严格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举债融资、基金运作和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变相举债。严格落实举债终身问责、责任倒查制,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四)着力深化财政改革,优化财政职能。主动顺应国家和自治区改革大势,抓住国家健全财政体制、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制改革的有利时机,提前对接,做足准备,为地方财政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积极贯彻市、旗深化改革安排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落实中央消费税改革政策,促进消费产业发展。持续推进资源税改革,发挥税收对节约资源和生态保护的促进作用,促进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和地方经济转型发展。认真落实财政承担的改革事项,探索推进预算绩效评价改革,推进预决算细化公开、创新科技投入机制、国有企业改革等财政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公务卡结算模式,规范公务支出,提高财政资金支出透明度。同时,深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五)着力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提升理财水平。加大对民生工程、涉农涉牧项目、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社会事业等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强化会计监督检查,做好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会计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会计行为,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强化财政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监管,努力构建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管机制。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有效防控廉政及其他风险。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强化并履行好监督职责。加强苏木镇财政建设,提升基层财政工作水平。继续加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力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六)着力加强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团结进取的政治生态和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统筹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党的思想在财政落地生根、党的各项政策方针不折不扣落实、党员干部组织生活执行到位。始终绷紧从严从紧这根弦,强化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纠正“四风”,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加强财政机关作风建设,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带头维护财经秩序,加强《预算法》等财税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主动依法定程序办事,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确保财政资金和干部“两个安全”。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旗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旗人大的决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奋进,改革创新,为全旗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