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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气象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防雷安全监管职责,结合乌审旗气象工作实际,制定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规范检查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涉企行政检查,杜绝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实现检查行为标准化、规范化。
(二)提升监管效能:通过科学统筹检查任务,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并消除气象领域安全隐患和服务质量问题。
(三)优化营商环境: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气象领域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促进气象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四)落实责任制度:明确检查责任主体,确保各项检查任务落实到位,强化责任追究,提高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意识。
二、检查对象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型项目场所的防雷装置产权单位。
三、防雷安全检查内容及检查标准
检查企业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情况;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情况,检测报告是否真实有效;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落实情况;防雷设施日常维护记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场所防雷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检查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防雷技术标准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式
(一)专项检查:根据防雷监管工作安排部署,由气象主管机构联合(或参与)政府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检查。
(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根据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针对辖区内的监管企业依法进行随机抽查。
(三)重点检查:根据举报、投诉、媒体曝光、部门移(送)交线索等,或者对发生防雷安全事故、防雷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出现失信行为、检测质量考核不合格、出现违法违规检测行为等的单位或场所实施重点检查。
(四)现场检查:检查人员深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实地查看设施设备、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对检查内容进行逐一核实。
(五)书面检查:要求企业提交相关资料,如检测报告、管理制度文件、应急预案等,通过对书面材料的审查,判断企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六)联合检查:针对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事项,联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避免重复检查,提高检查效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涉企行政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各科室、各岗位在检查工作中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二)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检查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定期组织案例分析和经验交流活动,提升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严格执法规范:检查人员在开展行政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检查依据、内容和权利义务。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做到全过程留痕,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文明。
(四)优化服务意识: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和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在气象安全和服务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组织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对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五)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在检查过程中接受企业宴请、礼品礼金等,杜绝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气象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