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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情况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旗境内水土流失防治费、补偿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对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案件的查处,并按权限编制、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三)负责全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规划、设计、科研、技术推广、培训、治理任务的安排、检查、指导、验收等工作。
(四)负责国家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点工程项目、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项目及生态修复项目等水保项目的治理实施及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旗水土流失的监测工作。
(六)调查研究,为旗委、旗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05年3月机构改革,成立“乌审旗水土保持局”,事业单位,纳入政府管理系列。
水土保持局下设股室有:办公室、财务股、工程站,生态站、总工办、水保监督站、监测站7个股室构成。
三、2015年度财政决算收入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共计财政拨款1216.16万元,财政支出121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65万元,项目支出968.51万元。
四、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7.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7.58万元。
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7.66万元,比2014年下降2.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公务车运行费支出7.58万元,比2014年下降2.74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用车使用审批管理制度、统一调度、统筹利用,节省开支。2015年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