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2015年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6-08-25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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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三公”经费

2015年决算公开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方针、新闻出版工作和旅游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旗文化艺术方针政策;拟定全旗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指导、管理全旗文学艺术事业,指导全旗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旗重大型文化活动,制定全旗文化艺术比赛、评奖等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全旗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规划协调全旗文化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全旗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研究拟订全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的交流与合作;拟定全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法规文件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和管理全旗文物考古、博物馆事业,监督指导全旗文物的管理、抢救、发掘、研究、保护和利用等工作;宣传和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文物保护法规,研究拟订全旗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管理文物市场,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活动;指导、管理全旗社会文化事业,研究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旗各级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拟定全旗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制订文化产业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旗文化产业设施建设;拟订全旗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场;指导、监督、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旗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拟定文化市场“扫黄打非”的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管理全旗新闻出版行业,综合管理全旗书报刊市场;拟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查处违禁出版物,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依法实施著作权保护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研究全旗体育工作计划和编制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的协调发展。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积极开展体育活动,深入实施全面健身计划纲要;负责全旗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及旅游业发展规划等全面工作;对全旗旅游设施、文物、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使旅游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促进全旗旅游业的发展;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2)文化创研股;

    3)体育股;

    4)旅游股 。
 
    三、下辖部门

    共设9个二级部门,分别为乌兰牧骑、马头琴乐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文物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电影管理站。

     四、2015年决算公布数

2015年决算公布数:2977.42万元,同比2014年下降13%,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5.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额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4.56万元,同比2014年下降38%,主要用于文化下乡和全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千人马头琴表演。    

1.收入2977.42万元,支出2977.42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77.42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7.42万元。

                         乌审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6年8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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