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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7日在乌审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乌审旗财政局局长
各位代表: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旗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下,我们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旗委十四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旗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主动适应和服务转型
发展的新常态,加强财源建设,狠抓税费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监督,强化风险防控,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旗财政收支和预算执行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任务。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2015年,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目标为28亿元,增长16.7%。全年实际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8.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4%,增长17.2%。其中,国税部门完成2.1亿元,增长33.7%;地税部门完成21.6亿元,增长15%;财政部门完成4.4亿元,增长21.5%。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40.9亿元,增长14.9%。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旗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亿元,增长10%。实际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0.2亿元,减少97.1%。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0.4亿元,减少93.2%。
上述财政收支指标均为本级财政目前决算数据,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决算时,如有调整,届时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15年财政部门主要工作。
1.坚持强基固本,县域经济实力稳步提高。一是加大税源培植力度。在抓好14个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的同时,积极帮助项目业主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动“四大基地”建设,推进工业转型发展,支持非公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全旗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县域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二是狠抓税费征管,提高财政收入水平。围绕年度财税目标任务,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密切关注重点税源变化趋势,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监管,强化税费征管,切实加快税收入库进度,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留死角。2015年,各项收入指标取得了新的突破,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三是全力争取上级支持。抢抓积极财政政策的机遇,努力争取交通、水利、网络通信工程、粮食仓储设施、“十个全覆盖”等项目的转移支付和资金扶持政策,缓解我旗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供需矛盾。
2.优化支出结构,财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根据旗委、政府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保两压”的原则,重点保运转、保民生、保化债、保重点续建项目。一是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转。二是注重保基本、兜底线,认真落实全市6个方面和全旗9项惠民实事以及“十个全覆盖”等民生工程,全年保障和改善民生效果显著,教育、民政、社保、医疗、卫生、就业等个人补贴部分得到有效保障,强农惠牧政策稳步落实,“十个全覆盖”工程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功能显著改善,水源地移民、生态移民工作稳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进工程等实事有效落实,累计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达36.7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90%;优化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发放程序,改进服务方式,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各种惠农惠牧补贴资金3.3亿元。三是抓好政府性债务管控化解工作。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规范举债行为,严格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通过预算安排、盘活闲置资产、强化土地出让收益等方式,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全年累计化解政府性债务9.5亿元。四是强化厉行节约。认真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方面出台的一系列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预算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全旗“三公”经费较上年同期下降22.6%。
3.深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一是主动顺应国家和自治区、市改革大势,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以改革促财政转型。二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建立透明预算制度,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公开、公正、公平地编制了“四本”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的支出管理,积极兑付上级专项资金。三是积极贯彻落实旗委、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安排部署,认真落实财政承担的改革事项,稳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工作,制定《乌审旗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实施方案》和《2015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实施试点项目7个。四是加强苏木镇财政建设,强化苏木镇财政资金监管,试行苏木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五是贯彻落实上级财税体制改革举措,创新政府投融资体制,探索在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引入社会资本(“PPP模式”),申报“PPP模式”运作项目2个,多渠道解决发展资金不足问题。六是积极贯彻区、市两级财政关于加快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见,健全“两依”考核工作机制,规范财政业务管理行为,着力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七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清查闲置资产12处,处置报废车辆27辆,开展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规范国有企业财务报告制度,国有资产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八是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示范试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中央财政支持现代肉羊养殖等项目稳步推进,财政惠农惠牧效益显著增强。
4.强化监督职能,财政监管工作全面加强。一是依法对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资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十个全覆盖”项目资金等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建议4项;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5篇。二是强化会计监督检查,积极做好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会计职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和会计从业资格换证工作;积极做好部门决算编审、地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全旗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部门预决算实现全部公开;认真梳理全局行政权力事项,共梳理出行政权力事项101项。
“十二五”期间,财政部门在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努力促进财政增收,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改善民生力度,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财政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实现全旗经济社会稳中向好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十二五”期间,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近100亿元,年均增长27%;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47.4亿元,年均增长20.5%,保障和改善民生累计投入达107.2亿元,为旗委、政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财政综合实力和财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旗财政改革发展中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财政总收入虽然增长较快,但基于现行财政体制,地方可用财力严重不足;收入结构有待改善,收支矛盾仍然突出,与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需求存在很大差距;财政改革还需不断深化,公共财政框架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6年预算草案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年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旗委、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加注重财源建设和向上争取资金,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保持收入稳定增长;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等重点支出;坚持依法理财,强化风险防控,注重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2016年预算编制遵循积极稳妥、收支平衡、厉行节约、突出重点、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的原则。
按照《预算法》要求,地方政府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建议2016年财政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6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2亿元,增长13.8%,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预计2.87亿元,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0.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5亿元,建议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收入总额安排33.57亿元。
2.与收入相适应,统筹考虑各类支出需要,建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3.57亿元,具体项目为:
(1)人员经费安排107390.6万元,占总支出的34%,增长11.7%,主要用于全旗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
(2)民生支出安排93197.3万元,占总支出的27.8%,增长69.1%,主要用于全旗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创业就业、“十个全覆盖”、现代农牧业、扶贫攻坚、乡村文明建设、文化旅游业、乡村公路建设等民生支出。
(3)运转经费安排14624万元,占总支出的4.4%,增长40.5%,主要用于全旗机构运转支出。
(4)化解政府性债务支出安排50000万元,占总支出的14.9%,主要用于化解政府存量债务。
(5)社会事业发展专项支出安排67205.3万元,占总支出的20%,减少8.2%,主要用于教育、农林水、医疗卫生、食品药品、节能环保、文化体育、少数民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兑付上级结转专项等支出。
(6)总预备费安排3350万元,主要用于应对当年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而增加的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2016年,土地出让金收入预计完成2.5亿元,其中应计提的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土地收益金等0.2亿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3亿元。
2.与基金收入相适应,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3亿元,主要用于化解政府性债务、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兑付上级结转专项资金、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没有实际经营收益,因此暂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全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5467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0804万元)。其中:养老保险36571万元(企业养老保险210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06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423万元)、失业保险655万元、医疗保险15699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9027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969万元、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5703万元)、工伤保险1186万元、生育保险562万元。
2016年,全旗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32664万元。其中:养老保险17444万元(企业养老保险1178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661万元)、失业保险1169万元、医疗保险13116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6834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612万元、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5670万元)、工伤保险407万元、生育保险528万元。
当年预计收支结余22009万元,累计滚存结余103376万元,滚存结余基金的近95%属于企业、城乡居民、职工养老保险,因近年来青年劳动力缴费人数的上升使得养老保险形成上述滚存结余。
三、扎实做好2016年财政工作
2016年,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的关键一年。综合分析2016年经济形势,持续下行压力依然较大,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因此,我们将坚定信心,厚植优势,主动作为,确保圆满完成2016年财政各项工作目标。
(一)强化职能作用,增强全旗经济实力。一是加大税源培植力度。在加快天然气、煤炭资源开发的同时,重点抓好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积极帮助项目业主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动“四大基地”建设,推进工业转型发展,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繁荣现代服务业,促进全旗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二是加强收入征管。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财税政策的变化研究,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建立财税等部门综合治税机制,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强化工作职能,加强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税费收入,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争取非税收入足额入库;注重涵养税源,多元化拓宽征收渠道,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的平衡和可持续性。三是全力争取上级支持。抢抓积极财政政策的机遇,及早掌握,努力争取“十个全覆盖”、交通、水利、粮食仓储设施、危房改造等项目的转移支付和资金扶持政策,积极缓解我旗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供需矛盾。
(二)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将保障和改善民生资金全部列入预算,积极稳妥落实市、旗各项惠民政策。切实保障强农惠牧政策落实,支持现代农牧业发展,加大对“十个全覆盖”工程投入力度,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功能,夯实承载基础,着力提高全旗公共服务水平;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快全旗教育发展的意见》,支持教育基础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全旗教育均衡健康发展;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就业服务网络,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大力支持转移农牧民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保障房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投入力度;积极开展精准扶贫,严格执行各类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推进低保、医疗、养老等社保标准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增强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
(三)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压一般”,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建设的顺序安排预算支出。一是保障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转。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转。二是抓好政府存量债务管控化解工作。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规范举债行为,严格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通过预算安排、盘活闲置资产、强化土地出让收益等方式,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三是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坚持从发展实际和民生需要出发,更好地谋划民生保障工作,优先安排和保障民生资金,将更多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向基本公共服务和重点民生领域倾斜。四是强化厉行节约。认真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方面出台的一系列规定,牢固树立和践行长期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预算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三公”经费每年平均下降5%。
(四)深化财政改革,稳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主动顺应国家和自治区改革大势,扎实做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做好预算法配套制度建设与财税改革具体方案的衔接工作。强化苏木镇财政资金监管等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试行苏木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着力提升基层财政工作水平。贯彻落实上级财税体制改革举措,创新政府投融资体制,探索在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引入“PPP模式”,多渠道解决发展资金不足问题。积极贯彻市、旗深化改革安排部署,认真落实财政承担的改革事项,稳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贯彻上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要求,着力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五)强化财政监督,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加大对民生工程、涉农涉牧项目、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社会事业等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强化会计监督检查,做好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会计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强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努力提高财政干部的专业技能和执法水平。强化财政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财政资金监管,努力构建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管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财政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财税改革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为旗委、政府科学决策提出富有创造性、建设性的意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制度,突出对关键岗位、资金分配等风险点的管控,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监察和审计,确保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两个安全”。
各位代表,全面做好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站在新的起点,我们将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强化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法,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建设更加美丽富饶的绿色乌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