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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4月23日在乌审旗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乌审旗财政局
各位代表 :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乌审旗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旗财政工作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下,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加强财政管理,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不断深化财政改革,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圆满完成了全年财政工作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2012年,全旗财政总收入完成30.0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5.4%,同比增长40.9%。全旗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8亿元,同比减少43.2%。
分税制完成情况是:上划中央收入完成9664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9.2%,同比增长22.9%;上划自治区收入完成459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0.4%,同比增长96.1%;上划市级收入完成328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7%,同比增长46.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245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0.3%,同比增长41%。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2012年,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3.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0%,同比增长21.3%;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8.54亿元,同比减少40%。
(三)2012年财政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财政收支管理,确保完成收支任务。充分发挥财政在组织收入中的统筹协调作用,着力加强与税务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强化税收征管合力。通过召开财税形势分析会,分析财源情况,完善征收措施,充分挖掘征收潜力,全力以赴抓收入、促进度。认真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对重点税种和税源进行动态监管,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切实加快税收入库进度,确保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均衡入库。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了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圆满完成了全年收入任务。财政收入增幅位居全市首位,在自治区101个旗县位列第九位。财政收入总量、质量、增幅均取得重大突破,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全年财政支出任务圆满完成。同时,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压缩一般性支出,积极消化历年财政赤字,全年消化财政赤字3.8亿元,归还上级财政部门超调资金3.5亿元,全力促进了全旗各项事业的良好发展。
2.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全力保障民生。根据旗委、政府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支出进度,全力保障民生工程的有效落实。2012年,全年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达15.9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68.5%。其中,“三农三牧”支出5.8亿元,用于生态移民、扶贫开发、农村牧区公路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等。教育支出3.9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7%,用于续建、改扩建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实施15年免费教育,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制度全覆盖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亿元,用于社会保障、就业等,实施老年人高龄补贴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政策。医疗卫生支出1.6亿元,用于提高医保水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保险综合参保率分别达96%和97%;保障医改工作顺利进行,旗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实现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亿元,用于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性住房支出0.3亿元,用于各类保障性住房新建、回购。
3.深化财政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断提高直接支付比重,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府性债务监管和化解工作,成立了乌审旗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心。全年累计化解政府性债务12.7亿元,完成2012年任务的102%。三是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监管,成立了乌审旗财政监督检查局。加大了对三农三牧、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等民生领域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的监管力度;加大会计监督力度,做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根据《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2年会计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鄂托克旗5家单位进行了对口检查;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民主理财,促进了财政内部监督;开展部门决算核查工作,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提高部门决算编报质量;联合监察、审计等部门开展了对全旗财政补贴农牧民人员信息核查工作,共对6个苏木镇的782名人员信息进行了核查校对,核实补贴人员信息8447条,对于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整改。四是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加大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及核查工作力度,将保留的财政专户纳入国库集中管理,实现了财政专户的精简、高效、统一。五是全面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水平,将乌审旗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更名为乌审旗财政局会计记账中心,实现了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的顺利转轨工作。六是严格规范政府采购方式和审批程序,强化采购监督管理,减少采购批次,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2012年共完成政府采购2.45亿元,节约率达7%。七是为加强全旗国有资产管理,全面完成了对全旗167个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旗财政改革发展中仍然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总收入虽然增长较快,但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仍然偏少,与财政总收入的增长不相适应,使我旗可用财力严重不足。二是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需要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财政支出压力逐渐增大。三是收入结构有待改善,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脆弱。四是财政改革还需不断深化,公共财政框架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偿债压力较大。六是财政监督还需加大力度。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通过加快发展,深化改革,完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市、旗两级关于编制2013年财政预算的总体要求,结合全旗经济和财政形势,编制我旗2013年财政预算的具体原则是:
坚持积极稳妥、收支平衡。收入预算既与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等国民经济指标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又充分考虑税收增减变化因素,实事求是测算各项财力收入,既打满打足,又稳妥可靠。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与收入预算相适应的原则,做到收支平衡。
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2013年全旗支出预算安排突出“三保两压”,即保民生、保运转、保化债,压缩“三公”经费,压缩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在此基础上,保障旗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
根据全旗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情况,建议2013年全旗财政总收入安排40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33.3%。总收入中,国税计划完成17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48%;地税计划完成21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29%;财政计划完成2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减少11%;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完成10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28%。
按税制分析:上划中央收入预计完成14.4亿元,增长50%;上划自治区收入预计完成6.5亿元,增长40%;上划市级收入预计完成4.8亿元,增长45%;上划中央收入、自治区收入、市级收入总计25.7亿元,增长46%,占财政总收入的6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3亿元,增长15%,占财政总收入的36%。
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3亿元,上级固定性补助收入、上解支出及上年结余6172万元,本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 14.9亿元。
与财力收入预算相适应,2013年全旗地方财政支出预算安排14.9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8%;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0.75亿元(其中上年度结余7497万元),增长26%。
按资金用途划分,预算支出具体安排如下:
1.全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9928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及机构运转支出。
2.全旗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55280.5万元, 主要包括:
⑴“三农三牧”支出30701.3万元,重点支持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支持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建设及其他涉农涉牧支出。
⑵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支出预算安排34885.7万元,重点用于兑现历年出台的惠民政策以及2013年实施的就业促进、社保提升、医保统筹等重大惠民实事。
⑶教育体育、文化、广播电视及科技事业支出27255.8万元,主要落实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以及用于普通高中、职业教育、民族教育以及其他教育方面的投入;支持科技、文化传媒事业方面投入。
⑷化解政府性债务支出62437.7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到期信用贷款本息及在建工程欠款。
3.总预备费安排200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等支出。
三、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圆满完成2013年全旗财政工作
201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我旗实现“富民强旗、走进前列”的关键之年,对我们做好全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旗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旗委十四届七次全委(扩大)会和旗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走牧区新型工业化之路,大力实施“工业强旗”战略,培育壮大“六大产业”,构建“一核两翼多循环”发展格局,不断提高公共财政服务水平;积极培植财源,强化组织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着力促进财政稳健运行;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全力促进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以上总体要求,2013年财政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狠抓税收征管,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做好税源监控和收入分析预测工作,夯实决策基础,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发展情况,及时分析经济形势变化和税收政策调整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管,巩固重点行业税费收入,强化措施,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留死角。二是积极支持招商引资工作,优化发展环境,着力培育新收入来源。三是主动作为,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支持。紧紧抓住国家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自治区加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和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培育旗区优势特色产业、提高城镇化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支持以及抓好自治区党委、政府支持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机遇,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大力服务和推动我旗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全力以赴争取上级财税政策和专项资金,有效弥补地方可用财力不足,切实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四是继续会同工商等部门将中石油、中石化等央企分支机构及外来企业在我旗工商属地注册登记,争取实现税收属地化管理,力争在完成全年任务的基础上提高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进一步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旗委、政府要求,集中精力落实好全旗10项惠民政策,将可用财力的60%以上用于改善民生,并将民生资金全部列入预算,在资金安排上优先予以保障,着力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今年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预计投入10.7亿元,较上年预算数增长23%。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民政、社保、就业、再就业、住房和城乡医疗卫生保障水平;认真落实惠农惠牧政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支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全民健身中心等公共文化基础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努力提高全旗公共服务水平。
(三)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按照“三保两压”的原则,重点保运转、保民生、保化债,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继续抓好财政支出的监管工作,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增加,积极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一是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转。二是积极投入,重点保障惠民实事等各类社会保障支出,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开展政府性债务化解工作,全年须化解政府性债务14.06亿元。按照“三保两压”的要求,通过创新思路,压缩公用经费、压缩政府投资、盘活国有资产、土地出让收益、延展借款期限、加大融资力度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着力清理化解债务,同时,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完善债务偿还机制,全力完成三年化解计划和债务余额较上年减少20%的“双目标”任务。四是强化厉行节约。严肃财经纪律,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把“增收节支”、“厉行节约”落实在每个项目、每笔支出上。珍惜财政资金,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切实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勤俭办事,坚决反对大手大脚花钱和铺张浪费,为保民生、保化债腾出更大的财力空间。
(四)继续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调控能力。进一步完善财政改革,着眼于促进经济发展大局,着眼于财政部门职能转变,强化对地方财力的统收统支,以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公开、公正、公平地编制部门预算;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断提高直接支付比重,将全部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国库集中支付覆盖到所有预算单位和苏木镇,加强对财政资金的支出管理,完善财政资金的动态监控,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加强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管理,减少采购批次,最大限度地降低政府采购成本;全面贯彻区、市两级财政关于加快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见,健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考核工作机制,规范财政业务管理行为,着力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重新组建苏木镇财政所,合理安排经费和人员配置,强化苏木镇财政自身建设,完善苏木镇财政预算管理和资金监管工作,全面提升苏木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使苏木镇财政所两年内达到标准化建设。
(五)强化财政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加大对民生工程、涉农涉牧项目、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社会事业等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强化会计监督力度,做好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会计监督工作,整顿会计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大对民生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使惠民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各位代表,做好201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站在新的起点,我们将紧紧围绕旗委、政府确定的各项奋斗目标,强化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法,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攻坚克难,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财政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旗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和建设更加美丽富饶的绿色乌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