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2-02-13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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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6日在乌审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乌审旗财政局局长

各位代表: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乌审旗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财政工作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创新财政工作方法,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不断深化财政改革,使财政收入持续增长,重点支出有效保障,财政改革稳步推进,财政运行态势良好,圆满完成了全年财政工作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㈠财政收入完成情况。2011年,全旗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21.3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106%,同比增加5.3亿元,增长32.8%。全旗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7亿元,同比增加6.6亿元,增长93%。 

  分税制完成情况是:上划中央税收收入78642万元,同比增加20374万元,增长35%;上划自治区超基数收入19731万元,同比增加8716万元,增长79%;上划市级超基数收入24719万元,同比增加9910万元,增长67%;上划中央税收收入、上划自治区超基数收入、上划市级超基数收入总计123092万元,同比增加39001万元,增长46%,占财政收入的58%;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9907万元,占财政收入的42%,同比增加13599万元,增长17.8%。 

  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是:国税部门收入完成70589万元,同比增加473万元,增长1%;地税部门收入完成125057万元,同比增加53319万元,增长74%;财政部门收入完成154353万元(一般性非税收入完成173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7000万元),同比增加64808万元,增长72%。 

  分级次完成情况是:旗级收入累计完成294644万元,同比增加102171万元,增长53%。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2000万元;乡级及开发区收入累计完成55355万元,同比增加16429万元,增长42%。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000万元。 

  ㈡财政支出完成情况。2011年,全旗财政总支出完成190756万元,同比增加29341万元,增长18%。全旗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42417万元,同比增加72733万元,增长104%。  

  分级次完成情况是:旗本级支出累计完成25927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487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10552万元。乡级及开发区支出累计完成7389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203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1865万元。 

  按功能分类完成情况是:财政总支出完成19075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7619万元,同比增长14%;公共安全支出8413万元,同比增长45%;教育支出28414万元,同比增长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426万元,同比增长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90万元,同比增长27%;医疗卫生支出12115万元,同比增长36%;环境保护支出7951万元,同比增长56%;科学技术支出 547万元,同比减少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2490万元,同比增长31%;农林水事务支出32499万元,同比增长17%;交通运输支出3527万元,同比减少36%;资源勘探开发和服务事务支出860万元,同比减少15%;住房保障支出2846万元,同比减少2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693万元,同比增长12%;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3133万元,同比减少39%;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3234万元,同比增长77%;债务付息支出94万元,同比增加67万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588万元,同比增加565万元;其他支出2317万元,同比增加1922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42417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9900万元。 

  2011年消化历年债务25.7亿元,主要是偿还贷款本息、消化历年各项工程款。 

  (三)2011年财政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财政收支管理,确保完成收支任务。充分发挥财政在组织收入中的统筹协调作用,着力加强与税务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强化税收征管合力。通过召开财税形势分析会,分析财源情况,完善征收措施,充分挖掘征收潜力,全力以赴抓收入、促进度。认真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对重点税种和税源进行动态监管,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切实加快税收均衡入库进度,保证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同时,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将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积极组织各项政府非税收入。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了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圆满完成了市级下达我旗的21亿元收入任务。财政收入总量、质量、增幅均取得重大突破,财政实力不断增强。 

  2.全力落实资金,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旗委、政府年初工作目标和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支出进度,全力保障民生工程的有效落实。2011年,全旗用于改善民生投入达10.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55%。 

  ——认真落实惠农惠牧补贴政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全年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32499万元,同比增长17%。继续增加通过“一卡通”发放的补贴项目,发放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种粮农民综合补贴、退耕还林、农业良种补贴、农业保险等13类惠农惠牧补贴资金1.5亿元,惠及农牧民94000多人;发放生态移民补贴2548万元;整村推进项目投入500万元;燃油补贴916万元;退牧还草工程投入2026万元;落实移民区建设配套资金5500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3044万元;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4896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630万元;家电、汽车下乡补贴资金320 万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1765万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资金1337万元,实施项目涉及草原建设项目1个,产业化项目4个,贷款贴息项目5个;投入扶贫项目资金645万元;嘎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继续推进,实施项目30个,投入财政资金890万元,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牧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投入资金2308万元用于改善基层干部办公环境和住宿条件;积极支持农牧业合作组织发展。各项惠农惠牧补贴资金的发放到位,极大地提高了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水平。 

  ——加大社会保障投入,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把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大民生领域的投入,切实解决城乡居民期盼的实际问题。全年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90万元,同比增长27%。落实职工带薪休假补贴,发放资金2228万元;发放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882.7万元;退休干部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住房补贴,投入资金213万元;为80周岁以上乌审旗籍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300元高龄补贴,发放补助资金46万元;全旗五保分散和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000元和8000元,共投入资金319.6万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60元和每人每年3840元,落实资金4016万元;财政补贴下岗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537万元;落实社会救济资金464万元;落实各类临时价格补贴190万元。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用于新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建设和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残疾人危房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共投入资金2531万元,切实改善了各类人群的住房条件。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一是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年用于教育支出28414万元,同比增长7%。落实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907万元;落实各类学校“两免一补”资金1209万元;落实中小学助学金203万元;投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费196万元;落实教师绩效改革实施方案,发放绩效工资2395万元;发放大学生补助700万元;续建校安工程投入3680万元;用于全旗学校基建投入5329万元。对教育的有效投入,促使教育教学条件明显改善,布局调整稳步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全年用于医疗卫生支出12115万元,同比增长36%。2011年,新农合参合人数68905人,参合率达96.5%,人均筹资标准较去年提高112元,达到312元,落实资金202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纳入生育保险,投入资金84万元;60周岁以上城镇户籍老年人医疗保险个人部分由政府代缴,投入资金61万元;城镇居民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投入资金48万元;职工医疗保险1557万元;农村居民养老保险2774万元;拨付旗人民医院建设资金2500万元、蒙医院建设资金93万元。三是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全年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426万元,同比增长11%。苏木镇文化站建设投入资金208万元;体育馆投入资金700万元;文化书籍编排出版落实资金119万元;马头琴文化推广普及投入资金543万元。社会各项事业的有效投入,使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稳步发展。 

  ——加大城镇建设投资力度,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建筑品位。大力支持园区、城区公共设施建设、道路交通、电力、垃圾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园林绿化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资金132433万元(其中基金支出126856万元)。同时为创建全国文明旗提供资金支持,使镇区面貌日益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 

  ⒊积极推进财政各项改革 

  一是推行部门预算。预算编制做到了早编和细化,使预算科目具体而准确,确保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顺利运行。二是深化以规范支出管理为重点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1年7月份,将全旗所有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全覆盖”。全年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共支付资金7030笔,支付资金120623万元,其中,直接支付101972万元,授权支付18651万元。三是开展财政专户清理工作。制定出台《财政专户管理办法》,清理各类财政专户51个,实现了财政专户管理的精简、高效、统一。四是严格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修订完善《乌审旗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强化监督管理,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将行政事业单位单笔采购资金500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降低行政成本。2011年,共完成政府采购资金9174万元,节约资金1031万元,节约率达10.1%。五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为了加强政府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合理、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成立了由财政、审计、监察三部门组成的政府资金综合监督办公室,代表旗政府对所有政府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扎实开展了职权梳理工作,通过此项工作,梳理了财政行政职权,排查了廉政风险,规范了工作流程,完善了管理制度;建立“数字财税”信息系统。充分应用现代化信息系统进行财政管理,启动运行了鄂尔多斯市首个“数字财税”信息化系统,该系统可以实时动态监管本级财政资金、强化财政资金运行管理,有效提高了全旗财政业务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做到了财政资金管理运行网络化;开展“小金库”治理,2011年查处“小金库”49万元,进一步巩固了“小金库”治理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旗财政改革发展中仍然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新的财政体制的制约,使我旗可用财力严重不足,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政府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迅速,财政支出压力较大;财政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思考,认真谋划,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2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旗委十四届四次全委(扩大)会暨2012年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财源建设,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实现“富民强旗”,提高财政公共服务水平;坚持依法理财和统筹兼顾、增收节支的方针,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2012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根据上述总体要求以及全旗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情况,建议2012年全旗财政总收入安排26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3.3亿元,同比增长47.8%),同比增长22.1%。总收入中,国税计划完成11亿元,地税计划完成13亿元,财政计划完成2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完成14亿元,同比增长2%。 

  2012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33149万元,上级固定性补助收入、上解支出及上年结余-17352万元,本年财力收入预算安排为115797万元。 

  收入作上述安排后,建议全旗当年地方财政支出安排  1157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7%。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40000万元,减少2%。 

  预算支出的具体安排是: 

  (1)“三农三牧”支出288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1%,主要是农牧业、林业、水利事务、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牧区公益性服务项目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及公检法司支出16059万元,增长8%,主要是行政部门运转经费及公检法司经费、民族发展经费、人口计划生育投入等支出。 

  (3)教育、体育、文化广播、科技支出26693万元,增长14%,主要是教育系统“两免一补”补贴资金、教师继续教育、提高一线骨干教师待遇、改善办学条件、校舍安全工程、远程教育、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福利和抚恤、卫生支出32044万元,增长28%,主要是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优抚救济,城镇居民、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就业及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医疗保障、两癌检查、农村牧区卫生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等方面的支出。 

  (5)城市规划、工业园区及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支出6625万元,增长8%,主要是城镇规划建设、交通道路建设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4521万元,增长46%,主要是用于住房补贴支出。 

  (7)预备费安排1000万元,增长11%,主要是用于重大突发性事件支出。 

  (8)政府性基金支出140000万元,减少2%,主要用于开发区、园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三、2012年财政工作重点 

  ㈠创新生财思路,努力增加地方可用财力。一是强化税收征缴。根据各征收部门对2012年财政收入预测,要完成全年财税收入任务非常艰巨,因此,财税部门要密切沟通,提前谋划,深入思考,不断创新管理、依法征缴和落实任务,进一步堵塞漏洞,实现应收尽收。二是落实好国家财税政策。我们将积极会同工商、国税、地税等有关部门,全力攻关,确保实现中央企业驻旗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机构,实行税收属地化管理,同时认真做好油气田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恢复征收工作,实现政策性增收,进一步增加地方可用财力。三是着力培植骨干税源。根据全旗资源开发和煤气化工项目建设的实际和旗委、政府主要支持发展的工业项目,设立工业发展专项基金,集中精力扶持大型税源企业,支持重点企业发展。认真落实对小微企业免征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税收优惠政策,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四是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依法推行国有资产处置、招标、拍卖制度,健全国有资产有偿收入管理政策,完善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征管方式,增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确保足额上缴国库。五是全面推进非税收缴改革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将非税收入作为地方可用财力进行统筹安排和使用。六是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格预算追加审批程序。牢固树立节支就是增收的理念,进一步控制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着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㈡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力保障政府惠民工程。我们将紧紧围绕建设和谐乌审的目标要求,按照旗委、政府要求,将可用财力的60%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科学预算,优化支出,加快建立民生财政,千方百计将有限的可用财力用在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上来,着力推进民生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确保旗委、政府确定的各项惠民实事有效落实。一是建立财政收入增长与民生投入同步增长机制,确保用于民生的资金投入稳步增加。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好农资综合补贴、草原生态奖补、退耕还林补贴等惠农惠牧政策。三是加快推动社会事业发展。重点加大教育、文体、医疗卫生等公益性事业支出,主要是落实提高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支持教育教学条件改善;促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城乡公共文化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条件,使城乡居民共享优质化的公共服务。四是着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好就业、优抚、社会救济等方面补助资金;对残疾人实行定额补助;继续提高低收入群体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和“三无”人员、孤儿集中、分散供养标准等社保标准;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使贫困群众稳步脱贫。五是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城镇居民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六是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解决贫困群体住房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于民,真正实现“惠民富民”。 

  ㈢强化财政管理,实现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和深化部门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在细化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启动部门综合预算编制工作。与此同时,做好“三公经费”公开的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确定公开范围和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断完善和更新现有系统,继续开展专户清理与整顿工作,实现单一账户体系运行,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同时,做好会计核算中心向国库集中支付转移工作。三是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与规模,充分应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政府采购监管与执行机制,准确制定限额标准和采购范围,最大限度节约政府资金,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四是加强财政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金财工程”。科学运营“数字财税”系统,做好与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的衔接工作,以便实现顺利联网,逐步建立流程通畅、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应用安全的一体化管理系统,支撑和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五是不断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开展一次全面的清产核资工作,做好资产的清理和信息登记,切实解决资产管理分散、资产存量不清、资产状态不实等实际问题,真正做到底数清,实现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使国有资产管理更加科学、规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六是深化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继续增加通过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的项目,将城镇居民补贴资金以及涉及教育、民政、社保等方面的个人补助部分都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积极组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增加财政对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七是整合财政资金,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为切实加快全旗城乡统筹建设步伐,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旗财政将支持和配合涉农涉牧部门统筹安排资金,加大支农资金的整合力度, 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总体要求,对内容相近或交叉的项目资金,积极整合使用,切实解决项目资金多头管理、使用分散、优势不集中、重点不突出的问题。根据全旗农牧业发展“三区”规划,将财政支农支牧资金重点向全旗确定的城乡统筹示范带倾斜,主要是加强对现代农牧业、农牧业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力度,切实发挥支农支牧资金作用。八是注重预警分析,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妥善化解现有债务,建立健全债务项目台账和会计档案,掌握准确数据,加强预警分析,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积极化解现有债务,防止发生政府债务风险。 

  ㈣主动作为,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支持。我们将紧紧抓住《国务院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政策叠加期的机遇,2012年是各项政策落实的初显期,我们将积极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保持经常性接触和紧密联系,掌握上级政策信息,及时摸清国家大政方针和资金投向,找准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突破口。积极会同发改、规划等相关部门指导各地各部门有针对性地编制项目可研,充实完善项目库,全力帮助各地各部门申报项目、争取项目。要把握投资重点,找准与我旗经济发展的结合点,以能源开发、新型工业化、生态保护、农牧业产业化、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工程建设等项目为重点,及时做好项目申报、衔接和争取工作,提高项目争取的成功率,推动全旗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取得实效。 

  ㈤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财政监督工作人员,加大财政监督工作力度。一是在监督理念上,把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必要环节和有机组成部分,加大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 监督力度,真正形成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紧密融合,逐步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二是加强民生资金监管,配合监察、审计部门重点对涉农涉牧资金、重点工程领域等政府性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使各类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三是加强对苏木镇财政工作指导和管理,强化苏木镇财政干部队伍培训,强化监督职责,发挥苏木镇财政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确保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严格实施。四是加快推进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建设,逐步整合财政业务系统,充分应用“数字财税”系统,实现财政内部、财政与预算单位之间的业务通畅,使信息系统在支撑资金监控和决策支持上发挥更大作用。五是积极探索发挥财政监督作用的有效途径,改进和完善监督模式和监督方式。加强财政绩效考评工作,统筹用好各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入搞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强“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和常态化监管。注重财政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水平。 

  各位代表,2012年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站在新的起点,我们将紧紧围绕旗委、政府确定的各项奋斗目标,强化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法,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抢抓机遇,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财政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社会经济发展、人民幸福、生态美好、社会和谐、富民强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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