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市场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暂行规定》要求,进一步夯实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基础,引导各类旅游经营主体规范经营,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价格规范专项培训,聚焦景区、旅游商品服务、餐饮、住宿、旅行社五大重点领域明码标价标准,明确违反法律责任,提前为全旗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筑牢合规防线。
此次培训覆盖辖区景区景点、旅游商品经营商户、餐饮饭店、宾馆酒店、旅行社等经营主体,执法人员结合行业监管实际,分领域、分场景细致讲解明码标价具体规范,确保各类经营者学懂、弄通、落实到位。
在景区明码标价规范方面,重点要求景区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收费项目、优惠政策、收费依据等内容全程公开公示,明确标示门票价格、观光车、游船、游乐设施等有偿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区分成人票、儿童票、老人票、团体票等不同票价及优惠条件,在景区入口、售票窗口等显著位置清晰公示,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票价,杜绝不执行优惠政策等违规行为。
针对旅游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明确要求旅游纪念品、土特产、文创产品等各类商品,必须做到一货一签、标价清晰,详细标明商品名称、规格、计价单位、销售价格等信息;旅游配套服务项目需单独列明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捆绑销售、强制收费,严禁模糊标价、虚假标价、价外加价等行为,保障游客知情权、选择权。
在旅游餐饮明码标价上,严格规范餐饮经营者标价行为,要求菜品、饮品、主食等全部明码标价,明确标示品名、规格、计价单位、销售价格,严禁使用“时价”“面议”等模糊标价方式,坚决杜绝两套菜单、虚高标价、低价招揽高价结算等问题,促销活动期间需如实标示原价、折扣力度,不得虚构价格、虚假促销。
对于旅游住宿明码标价,重点规范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经营主体,要求在大堂、预订平台等场所,清晰公示房型、房价、计价方式、住宿服务包含项目、退房规则、额外收费项目等内容,线上线下价格保持一致,不得在房价外违规收取未标明的服务费、清洁费等费用,严禁旺季随意哄抬房价、价格欺诈。
围绕旅行社明码标价,明确旅行社需全面公示旅游产品内容、线路行程、服务标准、收费明细、自费项目、合同价格等关键信息,详细列明交通、住宿、餐饮、门票等各项费用构成,不得虚假宣传、隐瞒收费项目,严禁以不合理低价游招揽游客,杜绝强制购物、擅自增加自费项目等侵害游客权益的行为。
培训中,执法人员还重点解读了旅游市场价格违法法律责任,详细说明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和裁量标准,明确告知经营者违法违规需承担的罚款、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等后果,通过以案释法,警示经营者严守价格法律底线,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下一步,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旅游市场价格监管执法力度,聚焦此次培训重点内容,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和专项整治,紧盯旅游旺季关键时段,对各类明码标价不规范、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同时持续畅通12315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化解旅游消费价格纠纷,全方位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全力打造诚信、放心、优质的旅游消费环境,助力乌审旗旅游产业提质增效、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