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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乌审旗嘎鲁图镇林荫路南街东侧(四区)(房屋所有权证号:130021600519号),房屋所有权人:吉日嘎拉图(身份证号:1527271969****2415),建筑面积:98.91平方米;土地面积:256.49平方米;该房屋2016年7月11日由格其叶勒图转让给吉日嘎拉图,但未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原土地使用权人为:格其叶勒图,证号:2008.401-4-1468。根据《民法典》“地随房走”的原则,现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对吉日嘎拉图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业务发布公告,有异议者请于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材料递交至乌审旗不动产登记中心。若无异议,乌审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在公告期满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之规定为吉日嘎拉图申请的转移登记业务予以办理。
特此公告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