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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
监督电话:721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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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