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6-04-17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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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规范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及乌审旗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现结合我局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遵循《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及鄂尔多斯市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安排。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权责明确原则,将随机抽查与重点监管、信用监管深度融合,避免重复检查,切实规范执法流程,提升监管精准度,强化市场主体和管理对象自律意识,全力推动乌审旗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实施。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四)坚持分工协作。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统一行动,分别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检查工作。

  三、抽查时间

  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止。

  四、抽查对象

  嘎鲁图镇区内个体工商户、企业等。

  五、抽查方式

  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严格依照各执法类别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规定进行。检查对象原则上是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由各部门按照工作的要求,根据部门工作实际分别随机抽取。

  六、抽查内容

  (一)共享自行车、电动车经营企业出租人向社会投放车辆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造成乱停乱放问题的。

  (二)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在不文明行为发生前未进行宣传和警示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对发生的不文明行为未及时予以劝阻、制止的。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对拒不改正的不文明行为未及时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报告,并协助取证的。

  七、工作要求

  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执法行为的核心举措,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摒弃传统粗放式监管思维,严格落实各项工作部署,杜绝敷衍应付、流于形式,确保监管工作依规有序推进,公开抽查结果、联合检查行动结束后,要及时搞好工作总结,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在检查任务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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