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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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乌审旗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审旗民政局联系(电话:0477-721228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乌审旗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核心,立足民政工作职能,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通过夯实公开基础、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渠道,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与民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透明有序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聚焦民政领域核心业务,精准划定主动公开范围,建立“业务科室梳理、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的主动公开审核链条,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全面规范。重点公开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事务、公益慈善实施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条,在微信公众号发表工作动态518条。创新政策宣传方式,通过“政策宣讲会+便民手册+社区公示”等传统与常规结合的模式,深入基层开展政策解读活动,有效提升政策知晓率,切实让群众看懂政策、用好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全流程管理制度体系,夯实规范管理工作根基,清晰界定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归档等关键环节的责任主体。明确专人专岗负责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定期对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的信息开展全面梳理核查,重点校验信息准确性、时效性和完整性,确保公开信息权威规范、更新及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前置化”要求,将保密审查嵌入信息公开全流程,明确审查标准和流程,对拟公开信息实行“双人审核、交叉复核”,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泄露风险。2025年,全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失泄密事件,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四)平台建设方面情况。聚焦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运营,深化政务新媒体管理提质增效。明确信息策划、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反馈等全环节管理责任主体,厘清各岗位工作职责,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联动”的管理体系。始终坚守按时更新原则,结合民政业务工作重点,科学制定信息发布计划,保障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规律性和时效性;同时严把内容审核关,实行“多级审核、交叉校验”制度,确保发布信息严谨准确、格式统一规范,坚决杜绝敏感词、错误信息出现,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发布质量,为民众提供优质、高效、权威的政务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扎实推进监督保障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提供坚实支撑。一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建立“日常自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定期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核查公开内容、发布时限、格式规范等情况;配合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开展专项督查,对反馈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强化业务能力提升,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举办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最新政策要求和工作部署;建立内部业务交流机制,定期梳理工作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三是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监督电话和意见反馈方式,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安排专人负责登记、核实、办理和反馈,形成“收集—办理—反馈—改进”的闭环管理,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7.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内容针对性不足。二是政务新媒体互动效能薄弱。三是信息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

改进措施:一是精准优化主动公开内容。开展高频公开事项梳理,聚焦群众关切热点,针对性调整公开重点,提升信息实用性。二是提升政务新媒体互动质效。对群众咨询类留言实行“当日响应、3日内办结反馈”,对建议类留言梳理汇总后纳入工作改进参考,增强与群众的互动黏性。三是强化信息管理精细化水平,将存量信息更新纳入排查重点,明确历史信息修订责任主体和时限;建立信息联动更新机制,业务政策调整后同步更新各公开平台相关信息,确保新旧信息衔接顺畅、准确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5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旗民政局联系(电话:0477-721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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