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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7220158)。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优势,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且准确地传达给公众,切实维护群众法定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通过旗政府网站和“乌审建设”公众号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了57条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20条政策文件。通过“乌审建设”微信公众号发布了667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明确公开内容、依据、时限和方式,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机制,严格控制信息公开内容质量,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合规。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主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做好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机构信息领导班子分工和职能职责,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5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落实上级各项规定,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审核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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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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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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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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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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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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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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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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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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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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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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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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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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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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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2.6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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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不断细化;二是主动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主动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掌握政务公开的标准要求等内容,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真实、准确。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优化规范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和载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主流媒体的宣传阵地,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和政策,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