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4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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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7220158)。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优势,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且准确地传达给公众,切实维护群众法定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通过旗政府网站和“乌审建设”公众号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了57条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20条政策文件。通过“乌审建设”微信公众号发布了667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明确公开内容、依据、时限和方式,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机制,严格控制信息公开内容质量,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合规。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主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做好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机构信息领导班子分工和职能职责,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5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落实上级各项规定,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审核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6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不断细化;二是主动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主动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掌握政务公开的标准要求等内容,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真实、准确。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优化规范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和载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主流媒体的宣传阵地,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和政策,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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