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住下方按钮或按住 空格键 开始录音
正在录音...
语音转写中,请稍候...
支持中文语音,最长录制 60 秒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政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
乌审旗图克镇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示范点项目。
二、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镇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实施乌审旗图克镇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示范点项目,围绕葫芦素煤矿、门克庆煤矿、母杜柴登煤矿、梅林庙井田及宝丰化工项目,拟统一规划完善图克镇葫芦素村、梅林庙嘎查、呼吉尔特村、沙日嘎毛日村、达汉庙嘎查各综合服务区基础设施,治理周边人居环境,提升工矿服务区综合服务水平,保障国家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基地核心区配套服务。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可争取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示范点项目资金。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三、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2、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期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
建设(责任)单位:乌审旗图克镇人民政府
公示单位:乌审旗图克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晓英
电话:15947270678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4号楼3号
编制单位:中立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宏涛
电话:19929111106
邮箱:2790947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