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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人才安居保障工作,吸引各类人才来乌审旗创新创业,现将申请入住乌审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专家人才公寓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原则上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在乌审旗无房产登记信息或无住房,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租住专家人才公寓。
(一)通过乌审旗申报入选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及团队核心成员;
(二)经乌审旗招商引资项目评审会商会议研究通过的投资1亿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的旗外股东、旗外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每个项目不超过3人,最长不超过18个月);
(三)乌审旗企事业单位当年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保障政策,最长可申请6个月的人才公寓居住资格;
(四)在乌审旗纳税企业全职聘用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外商独资企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本科)或具有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人才;
(五)其他经旗专家人才领导小组确认的人才。
二、申请入住程序
(一)申请。用人单位为我旗所属事业单位的,须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用人单位为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的须经市场主体、社会组织所在苏木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后,提交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房源情况确定入住人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可根据入住需求随时申请;
(二)公示。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符合入住人选进行公示3天,无异议的安排签约入住;
(三)签约。专家人才公寓管理运营单位与用人单位、入住人才签订三方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并报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备案。未按期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请材料
(一)《乌审旗专家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等复印件;
(三)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入选人才工程证明等复印件;
(四)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的,出具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扫描成PDF版文件报送至邮箱(549150625@qq.com)
联系方式:15714872002
地址:乌审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四楼415室
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