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政协乌审旗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5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8-25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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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旗光伏建设事业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2021年,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整县(市、区、旗)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有关要求,根据“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我局主导编制了乌审旗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进行上报,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最终准格尔旗作为全市示范旗县先试先行,待示范效果成熟后进一步紧跟市能源局政策后续推进。目前,我旗农牧民建设光伏主要是户用光伏,考虑乌审旗农牧民屋顶承载力情况,以农牧民周边空地建设为主。现共有户用光伏项目30户900.5千瓦,其中建成归档21户505.5千瓦,在建1户40 千瓦,备案未建设8户355千瓦。结合我旗实际,目前开发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是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有关要求,主要依托采气厂集装站、保障点、生活区和煤矿办公、宿舍等屋顶建设光伏项目,用于生产生活等自我消纳。如采气一厂、采气三厂、采气五厂、纳林河二号煤矿、葫芦素煤矿、母杜柴登煤矿等都已建设了屋顶光伏项目。

  下一步,我旗会继续关注屋顶光伏相关政策,积极推广农牧民屋顶户用光伏建设,能源企业自有建筑物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最后,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光伏建设工作。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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