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政协乌审旗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8-11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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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社祥、贾健英委员:

  你们在政协乌审旗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民办托育机构扶持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旗大力发展托育服务建设,多措并举加大对民办托育机构的扶持,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行业培训力度,加大对托育机构的补贴力度,大力推进我旗托育机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从而有效解决了婴幼儿托育难问题,全旗托幼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方面

  一是我委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的通知》,托育机构已享受相关优惠扶持,大暖费按照居民价格24.9元执行,有效减轻了托育机构的供暖负担。二是2023年落实中央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经费4万元、自治区级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经费5万元,市级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经费5万元、自治区级社区托育试点经费10万元,旗本级托育服务试点经费15万元,共计39万元,全部用于购买教具设备和托育机构运营补贴,提升托育机构服务能力。

  二、促进托育服务行业规范方面

  不断建立健全托育机构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认真落实《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和《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大力推进我旗托育机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卫健部门积极落实牵头责任,建立托育机构监管机制;妇幼保健、疾病预防、卫生监督等机构按照职责强化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等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旗职业中学开设了幼儿保育专业,并在每年开展托育机构教师转岗培训,发放培训证书。一是我旗已注册8家托幼机构,其中3家已完成国家托育机构信息系统备案。二是旗卫健、教体、市场、消防等部门按照《乌审旗托育机构专项行动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对辖区托育机构开展了2次联合检查行动进行了检查指导,不断优化托育服务市场。三是旗卫健委组织我旗12名托育机构负责人及育婴师参加全市托育机构师资培训班,进一步强化托育人才队伍建设。9月10日举办全旗首届托育机构业务知识培训班,各托育服务机构负责人、育婴师和保健医生等40人参加培训。

  三、提升居民科学育儿意识方面

  旗卫健委不断加强对辖区居民科学育儿知识的宣传,5--6月组织辖区8所托育机构在嘎鲁图镇各公园、广场开展了大型线下“普惠托育 共同行动”主题托育服务集中宣传活动2次,发放托育调查问卷300余份、科学育儿宣传册500余份、宣传品700余份,现场咨询300余人。向广大群众宣传国家发展普惠托育的政策,普及科学育儿健康知识,各托育机构通过制作宣传展板、播放宣传片和发放宣传品、小礼品、免费体验券等方式,提高社会公众政策知晓率,营造了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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