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政协乌审旗委员会十五届第二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08-31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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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玉民等7名委员:

  您们在政协乌审旗委员会十五届二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增加部分40周岁以上农牧民社会保障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提案如下。

  一是结合“走基层、送政策、优服务”活动,加强与驻地企业沟通,向驻地企业建议在辅助性岗位等方面优先吸纳本地农牧民(失地农牧民),同时统筹开展高校毕业生、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技能培训,全年开展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760人以上,提升农牧民工就业能力。二是大力促进灵活就业,推进零工市场提档升级,进一步完善零工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为灵活务工人员(包含农牧民工等)提供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劳动维权、就餐休息等基本公共服务;开发推广“乌审零工驿站”就业服务平台,免费提供信息登记发布和“即时快招”服务。同时计划每年为500名灵活务工人员落实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三是继续健全农村牧区脱贫人口就业帮扶的长效机制。加大护林员、保洁员、道路养护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今年已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101人,拟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200个,目前对已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的119名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人员预计10月份上岗。四是强化转移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对就业技能培训需求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健全转移农牧民培训清单,开展适合转移农牧民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发放培训、技能鉴定、生活费补贴。五是实施以工代赈模式。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原则,结合当地农牧民务工需求,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将政府投资项目纳入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范围。鼓励非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六是全面落实自治区经办服务规定,不断提升农牧民工参保、社保转移接续服务便捷性,为农牧民工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供便利服务。七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对农牧民工的法治宣传力度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规范订立用工书面协议,依法保障农牧民工权益。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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