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关于2025年10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5-10-13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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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7213765
          传    真:0477-7213447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
          邮    编:0173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

1

乌审旗嘎鲁图镇区应急水源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

乌审旗鑫浩泰自来水有限公司

内蒙古三同时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任务是新建地下水井5眼,2.6公里输水管线,井房、水泵及相关配套设施,本次应急水源工程单座水源井取水量为1920m3/d,取水规模为9600m3/d,井深350m。本项目永久占地50000m2(75亩),临时占地29333m2

 

1.本项目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为对植被的破坏、地表扰动等。措施:按照设计要求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各种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活动范围之内,尽可能地不破坏原有地表植被和土壤,施工过程中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原则。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

2.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与道路扬尘、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及少量接管有机废气。措施:加强对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采取加盖篷布、场地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措施:施工废水采用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采用清污车拉运至嘎鲁图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4.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钻孔泥浆、钻孔岩屑、沉淀池污泥、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措施:钻孔泥浆、钻孔岩屑暂存于泥浆罐内并投加絮凝剂固化,固化后与沉淀池污泥一同委托拉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筑垃圾运至嘎鲁图镇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施工单位内垃圾箱,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开挖、运输、填筑等施工活动及水源井房内水泵产生的噪声。措施:采取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规划运输线路、限速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要求;水源井房内水泵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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