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园区延伸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8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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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乌审旗工业园区政务服务能力,更好满足园区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审旗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园区延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乌审旗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园区延伸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工业园区延伸的通知》(内政服发〔2023〕36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工业园区延伸,更好满足园区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结合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套、适度超前的原则,秉着“一核两翼三联动”发展思路,集中打造开发区政务服务新模式,将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全市开发区政务服务的新战地,打造我旗营商环境“优乌止境”亮丽名片。“一核”是指以旗政务服务中心为核心;“两翼”是指东翼图克工业片区政务服务工作站、西翼纳林河工业片区政务服务工作站;“三联动”指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园区、旗区苏木镇审批联动政务格局,实现园区事项“网上办、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实现“园区事园区办”。

二、工作任务

2023年底前,按照“十有”标准,即有标识标牌、有专门场所、有综合窗口、有专职人员、有办公设备、有办事指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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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清单、有责任清单、有制度机制、有工作台账,完成政务服务场所和标识标牌设置、功能区域设置、设施设备配置、工作队伍配置等建设内容,公开公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简易办事指南、服务场所管理制度等,推进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园区可办、就近能办、一网通办。

(一)功能布局

本着“资源共享、一站服务”原则,结合图克镇现状特点,在图克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打造政务服务工作站,推进税务、不动产、市场准入、投资项目等事项进驻,规范开设“综合一窗受理”窗口,按照专业分类,分别实行“无差别综合受理”“分领域综合受理”,统筹设置一件事一次办、异地通办、帮办代办、办不成事反映等窗口,并设置自助服务区;纳林河工业片区打造政务服务工作站,推进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市场准入、项目立项、工程建设等事项进驻办理,规范开设“综合一窗受理”窗口,并实行“无差别综合受理”。

责任部门:苏里格经济开发区

配合部门:图克镇人民政府、无定河人民政府、旗工信和科技局、政务服务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

(二)设施配置

1.各园区政务服务场所应当接通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有需求及有条件的,接入对应业务专网,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园区延伸覆盖。

2.本着满足需求、厉行节约、安全可靠原则,园区政务服务场所要配备日常办公必需的计算机、取号机、评价器、打印机、复印机、高拍仪等信息化办公设备以及无线网络、饮水充电、老弱病残特殊人群服务等便民服务设施。

3.有条件的园区要配备集成式自助终端,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园区延伸,实现更多事项自助查询办理。

责任部门:苏里格经济开发区

配合部门:旗财政局、旗政务服务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

事项梳理

1.围绕企业、个人和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各园区主动征求驻地企业意见并反馈需求至旗政务服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尽快梳理公布园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依托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各园区针对梳理出的政务服务事项按需认领编制办事指南,逐项规范事项名称、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办理环节等基本要素,制作事项办事指南,强化线上线下宣传,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3.各园区要建立健全政务服务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预约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政务服务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公开公示制度规范。

责任部门:苏里格经济开发区、旗政务服务局

配合部门:旗直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四)运行方式

1.即办事项当场办理。针对进驻政务服务场所的即办政务服务事项,由行政审批部门通过授权窗口人员、委派工作人员或全程网办等方式,确保即办件当场办结。

2.承诺事项远程办理。专业性强的承诺审批事项如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等事项,各行政审批部门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业务受理权”以签订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委托窗口人员受理后,线上通过内蒙古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下通过寄递的方式,推送至旗政务服务中心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部门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完成审批后,送达审批结果。强化审批结果电子证照核发,纸质证照提供免费寄递、帮办代办等服务。

3.委托事项帮办代办。行政审批部门要明确1-2名优秀业务骨干为兼职帮办代办人员,负责本部门帮办代办工作的协调落实,并及时与政务服务站、旗政务服务局、经济开发区进行工作对接。

4.投资项目联审联办。涉及投资项目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前台受理、中台预审、后台审批”服务模式。前台由政务服务站综合窗口人员收件,中台由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发展局牵头组织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规划建设局、应急管理局等工作人员进行预审,后台由旗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审批部门审批出件或组件上报。

责任部门:苏里格经济开发区

配合部门:旗政务服务局、旗直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五)人员保障

1.进驻管理人员。共2名,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现有在编在岗管理人员。其中图克镇工业片区政务服务工作站1名、纳林河工业片区政务服务工作站1名,负责服务企业、协调部门、项目预审、业务对接等工作。

2.综合窗口人员。共4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其中,图克镇工业片区政务服务工作站2名、纳林河工业片区政务服务工作站2名,负责项目组建、项目预审、材料受理上报等工作。

3.部门进驻人员。涉及市场准入、投资项目一站式相关部门,在工作日期间采取“一天一人、一人一岗”的方式,进驻图克镇和纳林河工业片区政务服务工作站办公,负责业务指导、项目预审、事项审批等工作。选派人员原则上必须选派在编在岗人员,派驻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的其他工作。苏里格经济开发区、派驻部门对进驻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进驻工作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并接受原单位的业务指导。进驻工作人员日常业务工作、服务情况、考勤考核等由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和原单位进行统一管理。

责任部门:苏里格经济开发区

配合部门:旗委编办、旗财政局、旗政务服务局、旗直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政务服务向园区延伸具体组织实施;图克镇、无定河镇要做好服务统筹、业务协调相关工作;旗政务服务局及相关审批部门要做好政务服务向园区延伸的保障工作和业务指导,各园区按照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举措,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图克、纳林河工业片区分别于2023年10月25日、12月15日前将本地区阶段工作落实情况报至旗政务服务局。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做好所需经费保障工作,助力政务服务向园区延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鼓励通过派驻人员等方式加强园区政务服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园区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奖励机制。

(三)加强通报考核。各园区要制定专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建立完善园区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绩效考核内容。通过实地查看、企业调查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跟踪评估工作。同时加强宣传推广,及时向旗政务服务局报送典型经验做法,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解读改革政策和工作成效,提升“园区事、园区办”的企业知晓度和群众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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