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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为帮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今天我们邀请到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沙楚日勒图同志对新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沙楚日勒图: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荣幸能通过线上平台与大家交流。
主持人:新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有变化吗?
沙楚日勒图:旧法(2009年修正)的目的,侧重于“发展矿业”,保障当前和长远的建设需要。新法的(2024年修订,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目的,转变为“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强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强调高质量发展与国家资源安全。
主持人:谈谈矿业权核心制度有变革吗?
沙楚日勒图:旧法无此专章,相关内容散见于原第二章“矿产资源勘查的登记和开采的审批”,对出让方式未作统一规定,对转让有严格限制(如禁止倒卖),登记效力未单独强调。新法首次设立“矿业权”专章,体系更加完整,出让方式确立以“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方式为原则,并需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矿业权出让合同制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矿业权(设立、变更、转让、抵押、消灭)经登记发生效力,强化了登记的物权公示作用。并且详细规定了矿业权的期限(探矿权5年并可续期,采矿权最长30年)、探转采程序、以及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依法收回并补偿的制度。
主持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有哪些新增的专章?
沙楚日勒图:本次修订最突出的亮点之一是新增了两个独立章节,体现了法律重心的转移。第四章 矿区生态修复(全新内容)系统建立了生态修复制度,明确了“谁破坏、谁修复”的责任主体,要求编制并实施生态修复方案,并对修复工程进行验收且规定了矿山生态修复费用的计提和使用要求。第五章 矿产资源储备和应急(全新内容)为保障国家资源安全,设立了储备和应急体系,要求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设施和储备地建设。规定特定采矿权人承担储备矿产资源的义务,建立预测预警体系,并授权有关部门在应急状态下可采取临时性措施。
主持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法律责任有增加吗?
沙楚日勒图:新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的条款数量大幅增加,处罚规定更加详细和严格,并与前述新增的许可、生态修复等义务直接挂钩。
主持人:感谢您的详细解答,让我们更深入的了解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今天的在线访谈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