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监督自治区本级预算办法》及《旗本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决算(草案)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在旗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旗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下,全力办好“两件大事”,奋力推进我旗“三四四”工作任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从严从紧、科学合理编制财政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拨款,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节约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三保”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真正做到把钱花在“刀刃上”。
一、202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经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318亿元,其中: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9亿元,增长2%。6月4日,经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复调整2024年度全旗财政收支预算的议案,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83.318亿元调整为143.5576亿元,其中: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51.9亿元调整为111.65亿元,调增59.75亿元。1-6月,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03亿元,其中:旗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5.29亿元(包括苏里格开发区收入1.38亿元),同比增长219.2%,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145.07%,分项目看:税收完成16.81亿元,同比减少17.7%,非税完成58.48亿元,同比增加1757.0%;上级转移支付20.88亿元;债券转贷收入0.48亿元;上年结余3.38亿元。
经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3.318亿元。6月4日,经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复调整2024年度全旗财政收支预算的议案,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83.318亿元调整为143.5576亿元,调增60.2396亿元。1-6月,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48.59亿元,同比增长46.4%。分支出级次看,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5.23亿元,同比增长38.4%;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36亿元,同比增长552.7%。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经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05亿元。6月4日,经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复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由年初5.05亿元调整为7.50亿元,收支同步调增2.45亿元。1-6月,全旗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7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7%。其中,旗本级收入1.53亿元,上级转移支付0.07亿元,专项债券收入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81亿元。1-6月,全旗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46元,同比减少44.6%,完成年初预算的48.67%。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1-6月全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036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1-6月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4亿元,支出1.22亿元。
二、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2023年,全旗各项收入完成96.79亿元,同比增长18.4%。其中,旗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0.92亿元(含苏里格经济开发区0.46亿元);上级转移支付28.07亿元;上年结余2.3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5.4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0亿元,再融资债券13.49亿元)。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3.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91亿元,同比增长22.5%;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3.49亿元;上解支出1.72亿元;调出资金0.1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3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71亿元。其中:旗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02亿元;专项收入0.2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0.9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3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0.1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0.91亿元。政府性基金结余1.80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编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27亿元,支出完成2.31亿元,上年结余0.04亿元,年末无结余。
上述财政收支指标均为本级财政目前决算数据,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决算时,如有调整,届时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税收的可持续性能力不足,非税收入占比过大,但刚性支出却不断加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历年未兑付专项资金、采购未付款、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资金缺口大);二是预算编制不够精细,预算编制缺乏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要求和刚性的约束机制,部分预算单位对年初预算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后期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多。三是绩效评价刚性约束作用尚未有效发挥,预算管理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部分工程项目推进缓慢,造成财政直达资金兑付率和使用效率较低。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坚决贯彻旗委决策部署,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一是加强与税务局、自然资源局的沟通对接,加大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稽查力度,从源头上防止税收收入“跑冒滴漏”;做好与重点项目、纳税大户的衔接沟通和跟踪服务,精准挖掘税收资源,确保应收尽收,及时入库。同时,我们也将做好打基础、利长远工作,密切关注中央预算内投资领域、自治区、市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强化配套资金保障,全力以赴支持我旗建设核心区,会同发改部门继续紧盯国家政策动向,做实项目基础工作,全力以赴争取项目资金。
二是加强旗属国有企业监管力度,厘清股权结构、资本金投入情况,督促和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工作体系,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行质量、改善经营效益,增强防范风险能力,努力摆脱原有发展路径依赖,从“会建设”向“懂产业、懂投资、懂运营”转型升级,奋力向市场化、集团化纵深发展,力争业务体量、项目总数、投资规模、投资回报四项指标实现同步快速增长,争取成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强动力。
三是不折不扣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确保部门预算编报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连续三个月支出进度未达到最低要求且无充分理由,统筹调剂使用其经费;严格审核“三公”经费支出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实行“三定点”政府采购,公务接待严格执行规定,从源头把好“三公”经费支出关,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同时,对项目支出实行全流程预算绩效管理,上年度结转资金较多且无合理理由的,按一定比例调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选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民生、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生态、科技、债务、教育等领域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同时,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推进绩效与预算深度融合,将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工作深度融入预算编制及后续变更调整,增强绩效管理的“实效性”,促进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五是进一步突出严的基调,对照党纪学习教育要求,着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班子带队伍,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财政干部人才队伍。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今年旗财政组织全旗财务人员参加专业化培训,鼓励引导财务人员努力学习掌握同本职工作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不断完善履职尽责必备的知识体系和业务技能。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