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依法监督、旗政协民主监督支持下,旗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全旗“建设高质量的绿色乌审”目标,万众一心、砥砺奋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保障“三保”、风险防控及重点领域支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预期任务。
(一)2022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22年全旗各项收入完成71.64亿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3.02亿元(含苏里格经济开发区0.5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4%,同比增长25.1%,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2.6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3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4.61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60亿元,再融资债券3.01亿元)。全旗各项支出完成69.3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59亿元,同比增长14.30%,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01亿元,上解支出2.7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30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2年政府性基金各项收入完成3.94亿元。其中,旗本级收入3.0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2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33亿元,专项债券收入0.35亿元。政府性基金各项支出完成3.57亿元。其中,旗本级支出3.22亿元,专项债券支出0.35亿元。政府性基金结余0.37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2年我旗国有资本经营没有盈收,经旗人大批准,2022年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市级统筹。2022年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91亿元,支出2.13亿元,上年结余数0.25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22亿元,滚存结余0.03亿元。
上述财政收支数据,待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决算后,如有调整,届时依法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抓收入保平衡,努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加强经济形势研判,大力培育支柱财源和骨干财源,财源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强化与税务部门协调配合,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同时着力抓好非税收入征缴工作,保证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全年税收入库37.33亿元,非税入库5.69亿元。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努力保障收支平衡。积极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9.9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1.85亿元;一般债券4.61亿元,专项债券0.35亿元。全力支持旗委、政府重大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及民生票决事项,充分发挥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积极拉动作用。三是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收回盘活存量资金5649万元,统筹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2.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不断加大就业、社保、教育、卫生、文化等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民生投入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兜牢“三保”底线。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节用裕民,严把预算支出关口,严控“三公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2022年“三保”支出达到14.18亿元,“三公”经费支出持续下降。二是努力保障民生支出。用于民生投入的支出50.85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0%。民生支出主要有:农林水支出10.34亿元、教育支出6.2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8亿元、交通运输支出1.99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90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93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67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46亿元、民生化债支出11亿元等。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上级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有关要求,在严控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同时,减轻政府债务负担,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落实化债任务,促进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运转。2022年初化债目标15.31亿元,2022年累计化解政府隐性债务33.08亿元,债务风险等级由橙色降为黄色(债务率<120%为绿色,120%≤债务率<200%为黄色,200%≤债务率<300%为橙色,300%≤债务率为红色)。
3.持续深化改革,财政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财政管理创新。一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整合预算编制与绩效评估、预算执行与绩效监控、决算报告与绩效评估以及资产管理和债务管理等模块建设,“制度+技术”预算管理机制初步构建。二是创新服务理念及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办事环节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云平台” 监管责任、“电子票据系统”实施工作,落实“一网通办”便利化服务,让“互联网+政务服务”更好的应用于财政工作中,提升财政的监管能力、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实现“一网通办、不见面”办理,全旗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资金达12.3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34%。三是进一步优化投资评审程序。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审原则,继续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严格按程序出具评审结论,为规范财政投资行为、节约财政资金发挥重要作用。全年各类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31项,累计送审金额7.60亿元,审定金额7.20亿元,审减金额0.40亿元,综合核减率5.26%。四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做到事前有监督,事后有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对各项财政支出的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绩效监控体系,绩效监控有效嵌入预算执行管理。突出抓好中央直达资金、民生补贴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的全程监管,确保资金及时、准确拨付到位,增强政策效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中还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疫情的持续影响,以及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原有税源增长不足,新增税源匮乏,导致税收增长乏力,但刚性支出压力不断加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任务仍十分艰巨;财政改革仍需不断深化,公共财政框架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部门绩效管理意识淡薄,预算绩效刚性约束作用尚未有效发挥,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工程类建设项目推进缓慢,补助类项目不能按期组织验收,造成财政直达资金兑付率和使用效率低。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科学合理研判,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及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编制2023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一手抓增收,积极拓展税源渠道,做到应收尽收;一手抓节支,切实做到有保有压,大力压减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完善绩效目标管理,规范新增资产配置管理,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为推进我旗建设“三大国家级产业核心区”,打造“四个全区示范地”, 力争“四个方面走在全市前列”;着力办好“三件大事”、实现“五大突破”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综合考虑2023年全旗国民经济发展预期目标以及重大项目投资、政府债务化解、社会民生保障等刚性支出需求,建议2023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增长5%;统筹考量财政收入规模和上级转移支付等财力总量,建议2023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期目标增长9%。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2023年全旗财政管理工作着重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二是支出预算要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强化零基预算理念运用,坚持有保有压和政府“过紧日子”,加大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能力。三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突出事前绩效评估导向,避免形成新的存量资金。四是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重大建设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3年旗本级财政预算按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编制,并汇编了全旗财政预算草案。具体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方面。根据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和现行“税收分成”财政体制,2023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各项财力收入预计69.2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5.15亿元(含苏里格经济开发区0.5亿元),较上年实际收入增长5%,上级财政补助收入预计21.8亿元,上年结余2.30亿元。
2.支出方面。与收入相适应,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类支出需要,全旗一般公共预算各项支出安排69.25亿元,增长9%左右。
具体包括:①基本支出预算。系机关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保工资和保运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9.50亿元,占支出预算的28.16%。
一是保工资支出16.90亿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1.05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8亿元,编外长聘人员工资3.77亿元。
二是保运转支出2.6亿元。包括:公用经费2.6亿元,按照核定编制和定额标准确定,主要用于旗各预算单位的水、电、气、暖、物业等运行支出。
②项目支出预算24.65亿元,占支出预算的35.60%。根据旗委、旗政府部署要求,我们在审核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时,始终坚持从严从紧、统筹兼顾、保障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对没有充分依据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对非急需、非重点、一般性支出及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应压尽压;对2022年执行进度慢的项目预算按比例压减。突出保障“三保”、债务化解、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重点支出。按照上述原则,建议安排项目支出预算24.65亿元,具体包括:
Ⅰ.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5.34亿元。主要支出为:教育支出1.21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30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05亿元;城乡社区支出2.05亿元;农林水支出1.38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61亿元等。
Ⅱ.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项目支出预算4.43亿元。按照各级党委、政府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和偿还地方政府债券、金融机构贷款本息等要求,重点用于旗政府防范风险专项、偿还政府债券本金和利息等。
Ⅲ.苏里格经济开发区支出预算1.5亿元。
Ⅳ.综合保障项目支出预算2.43亿元。除上述项目外,旗直各部门、单位按要求和旗委、旗政府确定重点工作,正常履职所需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设备购置、检查督导、执法办案、宣传、规划、统计普查、创建文明城市等经费。
Ⅴ.旗委政府重点项目支出预算0.95亿元。
③预备费0.70亿元,占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按照《预算法》要求,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④上解支出3亿元,占支出预算的4.33%。主要是体制规定的固定上解支出和人均财力超12万元财力分成上解支出。
⑤2023年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安排21.40亿元按要求编入旗本级预算,占支出预算的30.9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安排7.57亿元,其中:本级收入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2亿元及上年结余0.37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57亿元,主要用于债务化解支出3.57亿元、旗委政府重点项目支出预算2.05亿元、历年结转支出安排0.6亿元和生态移民补贴、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1.3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根据202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经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国有资本规模较小或国有企业数量较少的市县可以不编制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合我旗国有企业运营现状,建议暂不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但建议将国有企业纳入预算监督管理,编制企业财务收支计划,先由旗国资委审核,后报旗人民政府批准。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全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由自治区统筹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由市级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实际缺口由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当中予以填平补齐。2023年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34亿元。其中养老保险费收入1.15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19亿元,支出2.34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数据待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后,如有调整,届时依法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
截至1月31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6.81亿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62亿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56亿元、资本性支出2.17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87亿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0.67亿元、对企业补助0.30亿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0.85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7亿元。
三、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 “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更显意义重大。我们要继续坚决贯彻旗委、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掌握工作主动权、打好发展主动仗,支持“六稳”“六保”,共克时艰,砥砺奋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财政收支目标。
(一)强化政策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合理统筹财政资金,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培育税源增长点,增强高质量发展势能。紧盯国家、自治区、市重大投资项目在落户我旗利好机遇,强化政策精准对接转化,及时跟进衔接,争取更多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实施减税降费和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等政策,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增强利企惠民实效。同时,要严格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做好税收分析研判,压实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多措并举抓好税收收入,依法合规征缴非税收入,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对标中央预算内资金重点支持的7大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重点支持的11大领域,全力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债券资金,优化专项债券使用方向,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聚焦重点领域,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优先顺序,做好全旗民生票决事项资金支持,保障疫情常态化防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按照“稳羊增牛扩猪兴奶”思路,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化、舍饲化、机械化养殖,支持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惠民实事。统筹各类政府性资金资源支持城乡融合发展,重点实施老旧小区和城区管网改造,完善基础配套功能,稳步提升农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水平,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三)突出效能提升,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强化财政资源统筹,让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建立健全重点项目保障事项清单,构建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推动财政政策资金向旗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指标体系,为部门提供绩效工作指引和管理导向,推进新增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将绩效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挂钩。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完善预算、执行、绩效、监督全过程数据链条,构建智慧财政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积极盘活存量国有资源、资产,稳妥推进闲置国有资产市场化拍卖交易。
(四)找准关键切口,提升财政监管水平。坚定组织收入目标不放松,全力加强经济运行、收入征管形势分析研判,深化税收协同共治,巩固资源税“技防+人防”监管,完善税收共治机制,强化煤化工、油气资源开采等支出产业税源分析利用。坚定做大财力目标不动摇,谋实土地出让等非税收入计划,积极争取转移支付等政策性资金支持,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坚定强化监管目标不松懈,持续加强财政运行监管,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举措,提升常态化直达资金监管效能,加强内控建设、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加大整改结果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坚定政府债务管控再严格,抓实隐性债务存量化解,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监测,落实法定债务偿还责任;坚持“全旗一盘棋”,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谋划、争取、使用、监管协同联动机制。积极推动地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提升担保体系增信服务功能,稳妥推进党建引领信用嘎查村建设,动态防范化解地方法人银行金融风险,持续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维护金融安全工作。
各位代表:
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政协的意见建议,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为建设高质量的绿色乌审提供坚强的保障。
名词解释
公共财政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社保基金预算:对社会保险缴款、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费用。
五大任务:指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农 畜产品生产基地,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