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49036 | 成文日期: | 2026-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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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文号: | 乌卫健发〔2026〕76号 |
| 发文机关: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时效: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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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疾控中心、旗直各医疗机构、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嘎鲁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基层卫生院、各民营医院、委各股室:
为扎实推进全旗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促进医保基金安全使用及医用耗材管理使用等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呼日亚图 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郭小兵 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 欢 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文义 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孟克那顺 人民医院院长
伊拉图 蒙医综合医院院长
王耀慧 妇幼保健院院长
李晓东 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杜喜平 第三人民医院院长
万 军 嘎鲁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张鲜斌 乌审召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布和巴雅尔 乌兰陶勒盖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王小红 苏力德苏木中心卫生院院长
赵 鹤 无定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边志龙 河南中心卫生院院长
孟克巴特尔 陶利卫生院院长
劳格劳 呼吉尔特卫生院院长
王玲燕 卫健委医政股股长
康艳霞 卫健委基层妇幼疾控股股长
哈斯达来 卫健委蒙中医股股长
通嘎拉格 卫健委党建办科员
王 玮 疾控中心(医疗卫生监督组)组长
杨鹏程 卫健委医政股科员
专班办公室设在医政股,李欢为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日常统筹协调、资料汇总、进度调度、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统筹部署推进工作。全面统筹全旗卫健系统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阶段安排及配套制度。定期召开专班会议,研判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协调各医疗机构、委机关各股室协同履职,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落地、提质增效。
(二)开展全面排查整改。组织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围绕医保基金使用、诊疗服务、收费项目、药品耗材管理、政策落实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聚焦虚假诊疗、过度医疗、重复收费、串换项目、违规报销、欺诈骗保等突出问题,开展全覆盖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化、闭环式整改管理。
(三)强化监督规范行医。配合医保、纪检监察、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专项督查及飞行检查,常态化开展系统内部督导抽查。督促医疗机构健全医保管理、质控收费、耗材管控等内控制度,加强医务人员政策培训和行为监管,持续规范诊疗收费及医保基金使用行为。
(四)从严核查处置问题。负责受理核查上级交办、督查发现及群众举报的医保违规线索,对排查问题分类研判、分级整改,督促立行立改、见底清零。对涉嫌违纪违法、欺诈骗保的问题按规定移交处置,督促各单位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五)健全机制总结宣传。梳理整治工作共性短板和制度漏洞,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风险防控、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做好工作资料归集、数据统计、进度报送及总结工作,开展医保政策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营造依法依规、规范用保的良好行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将医保基金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当前重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作来抓。切实增强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责任意识、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办,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细、取得实效。
(二)细化工作举措,全面自查整改。各医疗机构要对照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诊疗规范、收费标准及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回避问题、不遮掩短板、不敷衍整改。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排查梳理,建立健全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销号一起,确保排查全面彻底、整改闭环到位。
(三)严格纪律规矩,压实岗位责任。各医疗机构第一责任人及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保基金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虚假诊疗、过度医疗、违规收费、串换项目、违规耗材使用、骗取医保基金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单位要健全岗位责任制,将医保合规管理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履职不力、监管缺位、整改敷衍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督导调度,确保工作质效。工作专班要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及时掌握各医疗机构整治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复出现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督办。坚持标本兼治,既抓好当下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又深挖制度机制短板,持续巩固整治成果,杜绝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