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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25日至12月15日,旗委第九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旗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回头看”巡察,并于2026年1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乌审旗民政局党组围绕旗委第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整改方案中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经自查自评,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3个具体问题31个细化问题,已完成整改30个,长期坚持30个,正在推进1个;制定整改措施77条,已完成整改措施76条。推进整改中,新制定制度6项,修订完善制度12项,追缴资金32.1573万元,追责问责8人,18人次,解决民生领域事项1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方面存在问题
1.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民政局党组未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未召开会议调度推进;二是巡察整改方案、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未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三是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责任体系全面压实。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5次,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牵头的整改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有效落实,全员整改责任意识显著增强,人员全部到位、日常工作规范运转。二是整改流程规范有序。严格执行整改审议机制,整改方案、进展报告等全部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上报,程序合规、材料完备。建立每月至少1次整改调度会机制,现已常态化执行,定期调度整改进度、破解整改难点,整改推进高效顺畅。三是时限管理严格到位。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提前提醒、双重审核机制,所有上报材料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送,杜绝逾期问题;对过往逾期问题全面自查自纠,深刻吸取教训,整改报送工作严谨规范。四是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将巡察整改纳入党组议事规则,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逐项核查整改成效、查漏补缺,严防问题反弹;强化监督问责,切实保障整改制度落地见效。五是党组书记就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在党组会上作书面检讨1次,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明晰履职方向、端正整改态度,示范带动班子成员压紧压实各自整改责任。
2.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班子成员未将巡察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个别班子成员未按分工和巡察整改方案要求调度推进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述职述廉全面规范,必述内容应述尽述。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明确将巡察整改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作为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必述内容。目前,全体4名班子成员已全部按规定将巡察整改情况完整纳入2025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全面、责任清晰,并按要求接受干部群众评议监督,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缺项。二是分工调度常态推进,督办力度持续加大。对照巡察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逐一明确班子成员分管领域整改事项4个方面的23个具体问题31个细化问题,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严格落实每月至少1次调度机制,班子成员按分工常态化调度推进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累计开展调度15次,对分管整改任务逐项督办、逐项推进、逐项销号,有效推动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落地落实、按期完成。三是考核挂钩刚性约束,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已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正式纳入班子成员日常履职管理、年度考核评价和评优评先重要依据,强化结果运用。同时常态化开展分管领域整改“回头看”,持续查漏补缺、巩固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切实推动“一岗双责”与巡察整改深度融合,实现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班子成员抓整改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履职成效持续提升。
3.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公益性公墓行政村全覆盖任务未完成。上轮巡察整改方案中明确的“2023年每一个苏木镇至少建成一个公益性公墓,到2025年实现农村牧区公益性公墓对全旗行政村全覆盖”,实际未达到全覆盖。
整改情况:对照巡察整改工作部署,目前,我旗已敲定无定河镇、苏力德苏木等5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并将项目建设资金足额编入2026年财政预算。各苏木镇结合辖区人口布局、群众丧葬实际需求与地形地貌条件完成项目初步选址,我局配套编制《基本草原占补平衡方案》,按程序逐级报送自治区林草主管部门审核。经上级依规从严审查,鉴于原选址涉及占用基本草原,契合草原保护刚性管控条款,该方案未获批复,原有规划难以落地推进。为破解审批受阻难题,我局计划重新修订《农村牧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彻底摒弃占用基本草原的建设思路,对整体建设规划进行优化重构。但当前方案调整工作阻力非常大:一是我旗境内生态林地、永久农田、水利防护、文物保护、生态环保、道路交通等多项空间管控区域交错重合,筛选合规建设用地空间极为局促;二是原先远离聚居区、群众认可度较高的选址作废后,备选地块大多临近农牧民生产生活区域,受本土传统丧葬观念影响,群众思想疏导难度加大,地块摸排选址与项目落地均面临较大现实压力。该问题正在推进。
4.部分问题整改进展与实际不符。例如,“为1000户居家老人安装智能看护设备”,实际完成847户;“为500户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实际完成201户;“为200名老人提供家庭养老床位上门服务”,实际完成50户。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出台《乌审旗养老服务智能设备运行维护提升方案》,全覆盖梳理近两年度存量智能养老设备,逐项开展实地摸排、故障检修与性能调试,保障设备稳定投用。二是压实项目推进调度机制,累计组织常态化专题调度会议2场,精准梳理项目建设、运维服务中的难点堵点,现场会商、逐项破解,高效打通推进阻滞环节。三是健全养老服务风险闭环管控体系,建立专项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分层分类细化安全防控、运营管理配套措施;从严规范项目资料归档、数据核验及日常动态管控,着力纠偏工作计划与落地成效脱节问题,持续推动全旗养老服务项目提质增效、落地见效。制定乌审旗养老服务智能设备运行维护提升方案,对近两年存量设备全面摸排检修。四是常态化召开项目调度会议,及时发现并解决推进堵点问题。同步建立养老服务项目风险隐患排查台账,细化落实防控举措,从严规范项目台账、数据核查与日常管理,切实杜绝计划与实际落实不符问题,推动养老服务项目提质增效、落地落实。2026年,乌审旗社会福利中心实施智能看护设备升级项目截至目前,已全部设备安装完成,实际布设规模与项目既定目标保持一致。共安装环境监控44台、热成像相机84台,完成84间居室智能监测全覆盖。配备紧急报警按钮152个、心率探测器182台、小面积跌倒设备40台、大面积跌倒监测设备92台、尿湿监测仪15台、智能床头屏178台。
5.部分巡察整改档案资料虚假。提供的整改佐证资料中,2022年第一、二、三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情况报告雷同、无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实质内容,2022年意识形态专题报告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内容雷同。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2026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1次,报告内容涵盖网络舆情监测、网络阵地管理、网上正面宣传引导等方面,并结合民政业务领域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点进行研判分析;制定《乌审旗民政局公文流转制度》,明确资料撰写、审核、签批全流程规范,细化三级责任,从制度上保障资料真实规范;开展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45人次,重点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识别、舆情应对等能力培训,提升业务素养;建立自查自纠机制,防范资料雷同、虚假等问题复发。
(二)新发现的主要问题
6.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2023年,未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进行深入系统学习;《2023年乌审旗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流于形式,未逐一落实且出现不规范表述。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作为核心学习内容纳入学习安排。2026年以来,规范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研讨4次,将理论学习与民政业务工作统筹推进,切实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落地见效。
7.“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2024年4次党组会议、4次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情况:针对2024年多场会议漏落实“第一议题”的问题逐项整改规范,2026年以来所有党组会、党员大会、支委会、主题党日均设置“第一议题”学习环节,目前召开党组会7次、党员大会7次、支委会9次、主题党日6次,全部规范完成“第一议题”学习;安排专人建立专项学习台账,完整记录每次学习内容,做到全程可追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结合乌审旗民政工作实际开展1次专题研讨,全体班子成员逐一结合分管业务交流发言,切实以理论学习指导民政实践,筑牢思想根基。
8.履职尽责不到位。一是将主责主业承包给第三方。2022—2024年民政局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将社会组织党建、婚姻法宣传、老年人状况入户调查等“三定”规定的职责工作委托给乌审旗社会工作者协会、多兰社会工作者协会等第三方机构。二是履职不当。抽查民政局办理登记注册的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档案,均存在1-2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情况,存在违规注册登记问题。
整改情况:对照整改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已对照“三定”规定全面清理违规外包主责主业事项,终止社会组织党建服务协议1份,将社会组织党建、婚姻法宣传、老年人状况入户调查等核心职能收回由局机关相关股室直接承担。2026年以来,开展婚姻法专题宣传10余场,累计入户走访摸排老年人280余户,建立老年人动态信息台账。对抽查发现存在违规注册登记问题的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乌审旗社会工作协会和乌审旗多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已整改完成,乌审旗心连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乌审旗12349便民为老服务中心已注销登记。全面排查了民政注册登记236家社会组织,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已进行销号。
9.养老为老津补贴发放不精准。2022年以来,387名死亡人员领取高龄津贴、低保补贴、特困补助、残疾人补贴、“三民”补贴237841.78元;2024年,存在特困供养人员与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复享受、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补贴与残疾人“两项补贴”叠加领取的问题,还存在非低保对象违规纳入补贴范围的问题,共涉及19人51319.57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津贴发放及认证机制。按照《按照鄂尔多斯市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印发了《乌审旗民政局关于高龄津贴按季度发放及认证事宜的通告》,明确必须按季度进行生存认证,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足额发放上季度高龄补贴资金,从制度和流程上杜绝死亡人员违规领取补贴的问题,筑牢资金发放第一道防线。二是健全动态摸排上报机制。修订完善了社会救助协理员办法,引导协理员通过日常走访、摸排巡查,精准掌握辖区居民生老病死动态,做到信息及时上报、问题及时处置。三是全面完成了违规资金追缴工作。截至目前全部资金已追回,其中死亡人员领取高龄津贴306人155900元、低保补贴16人48045.06元、特困补助2人2287.46元、残疾人补贴4人7749.99元、“三民”补贴7人25410元,共计追回资金239392.51元;特困供养人员与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复享受涉及2人,追回资金666.5元;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补贴与残疾人“两项补贴”叠加领取1人,追回资金500元;非低保对象违规纳入补贴13人,追回资金50121.2元,上述违规情形共计追回资金51287.7元。四是压实层级监管责任。针对补贴资金违规发放问题,由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进一步压实分管责任,强化责任传导。五是完善长效监管体系。结合本次追缴发现的漏洞,完善补贴对象资格核查、资金发放监管、责任追究等三级审批,压实苏木镇责任,确保各项养老补贴政策精准落地、规范执行。
10.基本社会服务领域存在安全隐患。一是养老服务机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不到位,个别区域灭火器、烟感探测器、消防栓等设备存在损坏、过期、无法正常启动等情况;消防疏散通道标识不清晰,偶有占用、堵塞情况发生,不符合安全疏散要求。二是社区共享餐厅存在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部分共享餐厅助餐点空间狭小,卫生清洁不及时,不按规定使用添加剂、人员流动性大,存在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操作安全等方面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长效管理制度体系。聚焦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重点领域,正式出台《乌审旗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乌审旗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岗位安全职责、操作规范、设施维护标准及内控管理要求,全面规范养老服务、社区助餐全链条管理流程,构建权责清晰、管理规范、常态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创新社会监督模式,聘请36名群众监督员参与社区共享餐厅日常监督,构建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切实压实基层安全管理责任。二是抓实隐患排查整治更新。坚持排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累计开展消防、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排查3次,实现养老机构、社区共享助餐点全覆盖、无死角排查。乌审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常态化开展消防设施检修维护,有序推进老旧破损设备更新迭代,2026年已完成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60套、检测卡100张、厨房专用F型灭火器4个损坏、过期消防设备更新更换。同步规范消防疏散通道管理,补齐完善疏散标识、清理通道堵塞杂物,彻底整治疏散通道不规范、存在遮挡堵塞等安全隐患,全面夯实消防安全硬件基础。三是强化从业人员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安全业务培训与应急实操演练,常态化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累计组织消防安全专项培训6次、消防应急实操演练1次,培训覆盖工作人员80人次,有效提升基层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隐患自查自纠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筑牢社会服务领域安全工作基层基础。四是开展提醒谈话2次,由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智慧养老指挥调度中心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进一步压实分管责任,强化责任传导。
11.项目后期监管维护不到位,个别项目使用率不高。乌审旗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安装设备3768个,离线设备2734个,占72.56%,正常设备1033个,仅占27.4%。实地走访中,10户发放智能手环的用户均未使用,19户配有一键通或SOS呼叫器的用户均未连接或无法拨通。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乌审旗养老服务智能设备运行维护提升方案》,聚焦近两年投入使用的存量智能设备开展全覆盖回访摸排,累计完成671户2684台设备的全面排查工作,详细梳理设备运行故障、使用问题等情况,建立完善问题台账,精准掌握设备运行现状,为后续常态化、规范化运维管理筑牢数据基础和工作基础。二是靶向整改问题,保障设备运行。针对排查发现的设备离线、流量欠费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智能设备流量卡采购、安装及续费工作,精准对接有持续使用需求且设备状态完好的用户,目前已完成234户用户流量续费与设备调试安装工作,成功修复离线设备936台,有效解决设备停用问题,保障养老智能设备持续稳定发挥服务效能。三是下沉入户服务,提升使用效能。常态化开展入户摸底、设备调试及操作指导服务,工作人员上门为老年用户详细讲解智能设备操作流程、功能用法,现场调试排查设备隐患,切实解决老年人不会用、用不好、设备常故障等实际难题。
12.低价处置国有资产。
整改情况:一是协议终止、资产评估、资产台账全面规范。已立即终止原“生产区承包协议”,坚决纠正低价承包、变相流失问题。已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协议涉及的44亩土地、17头牛、65只羊、房屋及种植养殖设施设备开展全面市场价值评估,形成正式评估报告。同步对接旗财政部门,将上述资产全部纳入国有资产统一台账管理,做到底数清、权属明、账实相符、全程可控,从根本上堵塞国有资产承包处置漏洞。二是约谈问责层层到位,责任压力全面传导。严格落实整改问责要求,已开展分级约谈提醒3人次。其中: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提醒谈话1次;分管领导对原福利中心主任、副主任分别开展提醒谈话各1次。通过直指问题、严肃提醒,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直接责任,切实强化国有资产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三是严肃执纪问责,案件查办推进到位。坚持以案促改、以案明纪,针对该起低价处置国有资产问题,纪委监委已按程序立案1起,依规依纪开展调查处置,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形成有力威慑。四是制度学习与长效监管同步强化。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专题学习1次,进一步提升依法管资产、按制度办业务的能力水平。同步健全资产处置审批、集体决策、第三方评估、公示公开等内控机制,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3.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违规资金全额清退追缴到位。严格对照整改要求,对2023年、2025年春节期间违规向值班人员发放的慰问金、2024年信息费中违规列支的信息奖励费全面开展清退。截至目前,已全额追回违规发放资金。所有清退资金均已上缴入账,台账完整、凭证齐全、手续规范。二是违规制度文件全部废止停止执行,从制度源头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三是责任约谈到位,纪律要求进一步压实。严格落实整改问责要求,由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1次,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重申财经纪律和津补贴发放政策规定,进一步压实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直接责任,强化政策执行和规矩意识。四是政策学习和内控管理持续强化。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津补贴政策、财务管理制度专题学习1次,重点学习津贴补贴发放、值班补助、信息奖励等政策规定,做到政策清、边界明、执行严。同步健全经费审批、报销审核、内控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发放”“严审核、留痕迹”管理要求,坚决从制度执行和日常监管上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4.公务接待违规。
整改情况:一是预算约束全面强化,超预算问题整改到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预算刚性要求,已由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1次,层层压实预算管控和审批把关责任,后续所有接待均严格在预算额度内执行,坚决杜绝超预算、超标准支出。二是已修订完善《乌审旗民政局公务接待制度》,进一步明确标准、流程、权限和纪律。三是接待台账健全完善,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已建立规范统一的公务接待管理台账,对接待对象、公函编号、事由、人数、陪餐人员、费用明细、审批记录等逐项登记、全程留痕,实现“一笔一档、一事一备、有据可核”。四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公务接待专题学习1次,精准掌握政策要求,强化规矩意识和节约意识,实现公务接待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15.采购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岗位职责,规范日常闭环管理。针对合同管理流程不规范、管控不到位问题,进一步梳理细化合同管理专项岗位职责,实行专人专岗常态化管理模式,专职负责合同接收、信息登记、时限备案、台账更新、资料归档等全流程工作,切实做到合同管理全程有人盯、具体事项有人管、各个环节可追溯。严格执行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备案的制度要求,常态化规范备案流程、严把时限关口。2026年以来,全局累计完成12份合同备案工作,所有合同均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备案,未发生逾期备案、漏备案等问题,日常合同管理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二是开展提醒谈话,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到人,切实强化层级管理。由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针对本次排查出的虚假合同、合同备案不及时等突出问题,深入剖析管理漏洞、履职短板和制度缺陷,严明财经纪律、工作规矩和履职要求。三是深刻查摆复盘,筑牢合规履职防线。分管领导向局党组作出情况说明,全面梳理审批流程漏洞、经办履职短板,深刻查摆问题、明确整改认知,层层传导整改压力,筑牢全员合规履职思想防线。四是完善制度体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已顺利完成《乌审旗民政局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工作,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闭环管理模式,从源头杜绝虚假合同、备案滞后、审核不严等违规问题发生,构建合同管理长效治理体系。
16.询价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约谈警示,压实岗位履职责任。严格落实追责问责整改要求,由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分管副局长对科室负责人逐级开展提醒谈话,深入查摆本次询价工作中存在的审核不严、流程违规、履职缺位等问题,严明采购工作纪律和廉政底线,逐一明确整改要求、压实岗位责任,督促相关人员深刻反思、限期整改到位,同步规范完善约谈记录并完成归档留存,切实筑牢采购工作纪律防线。二是完善采购前置审核机制,实现采购全流程闭环监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采购审核工作,全面核查供应商法人、联系人、股权结构、从业背景等关联信息,完整留存供应商档案、核查记录与审核意见,建立标准化采购审核台账。2026年以来,先后实施幸福互助院提升、殡仪馆改造、社会组织双孵化园运营服务等12项采购事项,全部严格执行供应商前置审核程序,从源头规避关联方参与报价、虚假询价等违规行为,持续规范采购询价各环节管理。三是开展专项培训,提升规范履职能力。聚焦采购流程不规范、审核不到位等突出短板,2026年,已组织开展采购管理制度专项培训1次,重点围绕询价流程规范、供应商资质审核等核心内容开展专题学习,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全面提升采购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17.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已完成《乌审旗民政局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完善工作。进一步细化差旅票据核验、费用报销审批、项目支出结算、送餐服务费用核销等全流程管理细则,明确虚列支出、重复报销禁止性规定,硬性固化考勤表、助餐服务卡等结算必备资料要求,补齐原有制度漏洞,实现财务收支、资金结算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二是强化纪律教育培训,筑牢合规履职底线。2026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财经纪律专项学习培训1次,重点强化报销审核、票据甄别、结算依据、支出规范等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升全员财经规矩意识、风险防控意识和业务经办能力。三是抓实资金追缴核查,厘清问题责任链条。已完成全部违规资金追缴工作,足额追缴资金。针对无依据结算送餐费用问题,全面复盘经办、审核、结算全流程,逐一核查问题成因、厘清岗位履职责任,全面完成问题核查工作,并形成情况说明按程序向局党组专题汇报说明,做到问题查清、责任明确、整改闭环。四是开展廉政提醒警示,压实层级履职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警示教育要求,由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针对本次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审核把关缺位、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严肃批评教育,督促相关人员深刻查摆问题、认真汲取教训、严守财经纪律,进一步压实分管领导监管责任、财务审核把关责任和一线经办责任,筑牢财经纪律思想防线。
18.多支付第三方办公经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本次多支付第三方办公经费问题,全面核查资金支付及使用情况,组织相关当事人撰写专项书面情况说明,汇总核查情况形成专题汇报材料,如实向局党组汇报备案。二是开展专项约谈提醒。由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点明经费审核管理短板,切实压实资金监管责任、强化全体人员规矩意识。三是已完成《乌审旗民政局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完善工作,细化各类服务经费列支标准与审批流程,堵塞资金审核管理漏洞,构建长效管控机制,从源头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19.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资产全面清查补录,对单位固定资产开展全面盘点核查,将钛合金告别棺、漏登的1台扫描仪、民政数字信息化建设系统全部补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实现账实相符。二是完善《乌审旗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采购、登记、日常管理、处置全流程管控机制,明确专人管理职责,严把资产入账审核关口,从源头杜绝资产漏登、错登问题。三是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管理业务培训1次,聚焦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审核、系统录入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培训,压实岗位主体责任,提升工作人员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2026年,局机关盘点资产1136项,补录4项,新增36项,乌审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殡仪馆盘点资产2561项,补录资产13项,新增1项。四是开展提醒谈话。由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通报固定资产登记不规范、漏登漏录问题,压实资产管理责任,强化风险防控意识。
20.部分基层二级单位廉政风险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制定印发《乌审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采购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岗位分离机制,杜绝单人包办采购全流程,补齐采购审批、出入库登记等流程短板。二是强化监督核查,严控异常支出。定期开展养老机构财务及物资管理专项检查,重点核查食材消耗、种植养殖支出等异常数据,建立核查台账,每日监督检查,确保支出合规、数据真实、账实相符。三是全面梳理乌审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台账,涉及4处风险点,明确风险等级、防控措施和责任人员,实行常态化排查、动态化管理,从源头防范廉政风险。四是开展廉政提醒,压实管理责任。由分管副局长对原综合社会福利中心主任开展提醒谈话,督促相关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
21.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2022年党组未制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清单,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上未通报支部委员会上一年度查摆问题整改情况,2023年与2024年民主生活会部分领导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意见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理论学习,组织党组班子、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把握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硬性要求,持续增强依规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从严规范会议流程,严格对照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规定,高标准召开2025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会议由党组书记牵头通报上年度问题整改落实成效,全面复盘整改工作。三是抓实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分类建立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党员三类问题整改台账,逐条列明整改事项、整改举措、推进进度、完成时限,落实销号整改机制。本次会议班子共查摆检视问题17条,班子成员个人检视问题46条,全体党员干部检视问题116条,所有问题均按期整改到位。四是严把会议材料审核关口,安排专人逐项审核对照检查材料,及时纠治内容雷同、查摆问题空泛化、表面化等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提出批评意见34条,党员干部互评意见94条,所有批评意见直指具体人和具体事,做到辣味十足、严肃较真,切实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22.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2023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个别党员研讨材料抄袭、照抄照搬,内容中出现“伊金霍洛镇”字样;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中,11名党员干部未进行问题检视整改。
整改情况:健全党员研讨材料分级审核机制,明确初审由党务干部负责核查主题贴合度、运用文字比对方式排查抄袭照搬问题及内容原创性,复审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委员核验政治表述与思考深度,审核通过后方可用于研讨发言。2026年以来,组织领导班子开展专题研讨4次、全体党员集中研讨3次,持续夯实理论学习成效,全面提升学习教育整体质效;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整改闭环管理,分类建立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班子成员个人及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三类问题整改台账,逐条细化整改事项、落实举措、推进进度、完成时限,严格执行对账销号制度。本次会议共梳理班子检视问题17条、班子成员个人检视问题46条、全体党员检视问题116条,全部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
2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022、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雷同;2022-2024年度,班子成员未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对照《乌审旗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扎实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细落实。二是班子成员将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深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计划
(一)持续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对照和落实旗委巡察组整改要求,把旗委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二)完善整改措施,确保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紧盯不放,持续发力,跟踪问效,结合整改持续加大力度,有计划、分阶段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三)加强源头防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化整改的同时,将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三个聚焦”,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四)未完成整改问题的下一步整改计划:我局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针对5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原选址因涉及基本草原未能通过林草部门审批的实际情况,持续跟进自治区相关法规政策研究调整进展,主动对接民政、林草等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支持,统筹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工作,结合辖区实际科学谋划项目建设,全力破解项目推进瓶颈,力争早日推动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落地实施,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基本殡葬公共服务需求。
中共乌审旗民政局党组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