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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788 分  类:卫生;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04月28日 名  称: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庆祝 2024年5·12国际护士节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卫健发〔2024〕89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全旗各卫生健康单位,各民营医院:   现将乌审旗《庆祝2024年5·12国际护士节系列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庆祝 2024年5·12国际护士节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8   分享:    下载

 全旗各卫生健康单位,各民营医院

现将乌审旗《庆祝2024年5·12国际护士节系列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乌审旗庆祝2024年5·12国际护士节 

系列活动方案 

  

为隆重纪念5·12国际护士节,弘扬南丁格尔精神,绽放白衣天使风采,进一步做好护士队伍关心关爱工作,团结凝聚护理工作者,充分激励广大护理工作者立足岗位、为民服务、建功立业,为人民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展示新时期我旗护理队伍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勇于奉献的精神风貌,不断提升我旗护理工作者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护理服务理念,强化护理人员的行为规范,提高护理人员专业素养,继续发扬医者仁心和大爱无疆精神,特制定我旗庆祝5·12国际护士节系列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发展护士队伍,优化护理服务 

二、活动内容 

(一)选树先进典型活动 

1.评先进,树典型。全旗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组织推荐“十佳护士”(10名)、“优秀护士”(10名)、“最美护士”(10名)。将推荐材料推送到旗卫健委进行统一评选,评选结束后对30名先进护理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公示,并在“健康乌审”微信公众平台进行追踪报道,营造全旗尊重护士、理解护士、关爱护士的良好氛围。 

2.强基础,促发展,举办护士显身手活动。为彰显新时代护士的医学知识水平和临床业务能力,展现我旗护士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各医疗机构积极组织开展医学知识竞赛、礼仪风采展示大赛、科普讲解大赛、红色教育、高质量发展护理论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探索护理服务新思路、新举措、新模式,宣传先进护理理念和实践经验。 

3.强宣传、树新风,报道典型事迹。在护士节期间围绕护士日常工作和生活,征集护士的感人事迹,护患和谐关系的典型代表,创意创新临床小工具等,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传递卫生健康系统正能量。 

(二)举办关爱护士活动 

1.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深入一线送祝福。护士队伍是我国卫生战线上的一支重要力量,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增进全民健康福祉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不论是在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还是在日常工作中,广大护士勇于担当,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关爱、爱护医护人员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护士节主题,采取形式多样的措施关心关爱护士。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和走访工作,特别是对基层工作的护士和因患有重大疾病(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而造成生活困难的护理工作者、有特殊困难的护士等送去关爱和温暖,了解需求和愿望,倾听意见和建议,全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关心关注护士身心健康。全旗各医疗单位要加强对护士的人文关怀,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调配护士人力,科学安排学习、工作和休息休假,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改善护士工作环境和后勤保障条件,提供舒心的工作环境,让护士能够劳逸结合,安心地开展工作,可以通过谈心谈话、关怀问候等方式及时关注护士身心健康,适时组织举办心理讲座,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创意心理沙龙、茶艺、插花、微景观制作等特色活动,帮助护士做好心理调适疏导,减轻工作和心理压力。 

(三)构建和谐护患关系活动 

1.开展“献爱心”义诊活动。在活动期间为提高公众心身健康,共建和谐护患关系,组织医务人员进社区开展健康义诊活动。 

2.开展“送健康”志愿活动。在活动期间积极开展“送健康”志愿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常见急救方法、中医养生保健、疾病预防、健康宣教、妇幼保健、心理健康等现场培训活动。 

3.户外主题宣传。各医疗卫生单位举办2024年护士节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等手段向护士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形成社会各界尊重护士、理解护士、关爱护士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委机关全体护士、2024年全旗十佳护士、优秀护士、最美护士赴巴图湾红色小镇研学一天,并开展表彰活动。(交通及餐饮由卫健委统一承担) 

三、时间安排  

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十佳护士”、“优秀护士”、“最美护士”的评选工作。2024年5月12日前完成慰问活动。2024年5月5日起全旗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将典型事迹积极推送宣传报道。 

四、评选原则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原则。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参评名额进行推荐。  

(二)名额分配。(见附件4) 

五、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评选对象包括全旗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中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注册护士。近3年内获得市级、旗级表彰的“十佳护士”“优秀护士”“最美护士”不得参加此次评选表彰活动。 

1.“十佳护士”评选条件:从事护理工作10年(含)以上的临床护士,坚定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风范,热爱医疗卫生工作,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从事临床一线护理工作五年以上,认真钻研业务,事迹突出,严格遵守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护理记录完善,技术过硬,连续三年无医疗事故发生,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热情、周到、细致,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护患关系,深受病人及家属的肯定和赞扬,并得到同事认可,廉洁行医,不收受患者红包,不接受商业贿赂,无违法违纪行为。 

2.“优秀护士”评选条件:从事护理工作10年(含)以上的临床护士(基层可放宽至3年),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在护理工作中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并得到同行和病人的普遍好评、专业理论知识丰富,刻苦钻研,业务基础扎实,护理技术操作娴熟,业务水平高,成绩显著,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近三年未发生护理差错事故,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护患关系,对病人一视同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无医德医风投诉和商业贿赂等方面的举报。 

3.“最美护士”评选条件:从事护理工作5年(基层可放宽至3年)以上,从事临床一线护理工作,热爱护理专业,履行救死扶伤职责,事迹突出,在工作中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为患者提供科学、周到、热情的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护患关系,刻苦钻研业务,业务基础扎实,护理技术娴熟,在工作中无重大护理纠纷及事故发生,在护理实践中业绩突出,医德医风高尚,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廉洁行医,秉公办事,对病人一视同仁,近三年未发生护理差错事故,无医德医风投诉和商业贿赂等方面的举报。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不得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医疗事故、医疗纠纷。 

(三)违反《护士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理的人员不得推荐参加评选活动。 

(四)参加由政府组织的卫生支农、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救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先考虑。 

(五)评选工作由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自行评选,并在本单位公示5天无异议后填报评选表报旗卫健委进行审核。 

六、评选方法  

按照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方式进行。全旗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通过民主测评、集体研究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申报,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初审后将本单位内推荐人员名单报旗卫健委医政医改综合监督 

七、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对推荐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真实,提交材料如下: 

1.《乌审旗2024年“十佳护士”候选人申请审核表》《乌审旗2024年“优秀护士”候选人申请审核表》《乌审旗2024年“最美护士”候选人申请审核表》。 

2.护士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 

3.从事护理工作年限证明。 

4.“十佳护士”、“优秀护士”、“最美护士”提供近三年的工作先进事迹材料,内容真实、文字精练(1500字以内)。 

5.提供无违纪、违规意见。 

6.视频或图文形式的宣传资料。上述材料一式两份请于20245月6日17:00前报送旗卫健委医政医管股,须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王玲燕、杨鹏程  联系电话:0477-7581823    

  

附件:1.乌审旗2024年十佳护士候选人申请审核表 

2.乌审旗2024年优秀护士候选人申请审核表 

3.乌审旗2024年最美护士候选人申请审核表 

4.乌审旗2024年度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参评名额分配表  

5.乌审旗医疗卫生机构困难护理工作者统计表 

  

 

 

 

 

 

 

 

 

89.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庆祝2024年5·12国际护士节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docx
89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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