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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787 分  类:卫生;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04月11日 名  称: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医疗应急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卫健发〔2023〕82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委各股室,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全区、全市医疗应急工作会议精神,稳中推进、平急结合,深入落实医疗应急各项工作...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医疗应急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1   分享:   

委各股室,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全区、全市医疗应急工作会议精神,稳中推进、平急结合,深入落实医疗应急各项工作任务,奋力开创医疗应急事业新局面,按照《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医疗应急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鄂卫健发〔2024〕86号)文件精神,现将《乌审旗2024年医疗应急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年底将对重点工作进行排名通报,出现严重失误实行“一票否决”,同时鼓励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争创亮点。

请委各股室,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6月20日、9月20日前报送半年和前三季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1月20日前报送本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联系人:杨鹏程

联系电话:7581823

邮箱:yzyg7581823@163.com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

 

 

 

 

 

 

 

 

 

乌审旗2024年医疗应急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2024年,全医疗应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和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医疗应急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以办好两件大事和实现“闯新路、进中游”为目标,抓重点、补短板、促落实,全力推动医疗应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完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1.2024年建设市级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和医疗队伍,自治区级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和医疗队伍,市中心医院、各旗区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立化学中毒、核与辐射应急医疗救治专业科室。责任领导:李欢;责任股室:医政医改综合监督(信息化)股;任单位人民医院10月底前完成)

2.规范突发事件发现报告、指导处置全流程管理。与应急、交通运输、消防、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升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信息报告质效。在6月30日、12月15日前报送半年、全年突发事件工作情况。责任领导:郭小兵、李欢;责任股室:疾控妇幼基层卫生健康股(应急办)、医政医改综合监督(信息化)股;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民医院、蒙医综合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嘎鲁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苏木镇中心卫生院全年持续完成)

3.持续巩固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成果,不断提升基层应急能力。完善快速反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的急处置演练和比武活动,积极参加二级医院以上有关医务人员2023-2024年度医疗应急能力系列课程培训(培训文件另),不断提升应急处置实战能力。责任领导:李欢;责任股室:医政医改综合监督(信息化)股;责任单位:人民医院、蒙医综合医院。9月15日前完成)

二、不断完善重大传染病防控体系,防范化解重大传染病疫情风险

4.统筹做好新冠疫情应对工作,各医疗机构要继续开展发热门诊、门急诊、住院等诊疗情况报告制度,做好疫情应对准备,满足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儿童看病就医需求。责任领导:郭小兵;责任股室:疾控妇幼基层卫生健康股(应急办)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民医院、蒙医综合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嘎鲁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苏木镇中心卫生院。全年持续完成)

5.坚持多病同防同治,全力抓好传染病救治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做好鼠疫、猴痘、炭疽、人感染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救治工作,强化各类传染病诊疗培训。要求把传染病救治工作与疾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责任领导:李欢;责任股室:医政医改综合监督(信息化)股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民医院、蒙医综合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嘎鲁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苏木镇中心卫生院11月15日前完成)

6.加强重大传染病救治的医防协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到发生鼠间疫情及其他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要及时将疫情信息通报当地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擅自推诿、拒收、转诊不明原因发热患者并按诊疗规范进行诊断救治。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的培训指导,确保不漏报、瞒报重大传染病疫情。责任领导:郭小兵;责任股室:疾控妇幼基层卫生健康股(应急办)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民医院、蒙医综合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嘎鲁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苏木镇中心卫生院。全年持续完成)

三、持之以恒加强行风建设,继续做好医疗领域反腐专项整治工作

7.严格落实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围绕整治工作中反映的典型的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加强问题整改,建立防范腐败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责任领导:李欢;责任股室:医政医改综合监督(信息化)股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民医院、蒙医综合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嘎鲁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苏木镇中心卫生院。5月15日前完成)

8.实施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际,制定《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聚焦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医改四大攻坚行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安全生产等重点问题,组织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巡查。责任领导:苏米娅、李欢:责任股室: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医政医改综合监督(信息化)股10月15日前完成2024年巡查任务)

9.充分发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机制,制定《2024年纠风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健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开展先进典型宣传,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行业环境。责任领导:郭小兵、李欢;责任股室:疾控妇幼基层卫生健康股(应急办)、医政医改综合监督(信息化)股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民医院、蒙医综合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嘎鲁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苏木镇中心卫生院。全年持续完成)

四、持续推动医疗监督工作,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

10.要依法认真履行医疗监督职责,不能因机构改革消弱影响医疗监督工作力度。要建立医疗监督专家库,加强医疗监督队伍建设,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和常态化飞行检查。责任领导:郭小兵;责任股室:疾控妇幼基层卫生健康股(应急办);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站)。全年持续完成)

11.加强医药费用、医保结算、院外购药、院外送检,高耗材使用,医疗美容、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代孕等医疗领域的重点问题的监督执法,对高额医疗费用的病例实施分级分层监控和追溯。责任领导:郭小兵;责任股室:疾控妇幼基层卫生健康股(应急办)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站)、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9月15日前完成)

12.加大对多部门联动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侵害人民健康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医疗机构要强化依法执业自查,推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责任领导:郭小兵;责任股室:疾控妇幼基层卫生健康股(应急办);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站)、人民医院、蒙医综合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嘎鲁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苏木镇中心卫生院10月15日前完成)

五、积极创建国家慢性病防控示范区的建设,推4个慢病专项行动的任务落实

13.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以体重管理年为突破口,持续推进“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主题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强化体重监测和管理,推进健康体重相关知识的和措施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公共场所等。责任领导:苏米娅、李欢;责任股室:爱卫办、医政医改综合监督(信息化)股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民医院、蒙医综合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嘎鲁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苏木镇中心卫生院。全年持续完成)

14.各单位要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印发的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防治以及自治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健全部门合作机制,推动慢性病防治关口前移和全流程管理,多措并举加强重大慢性病的综合防治防控。责任领导:郭小兵;责任股室:疾控妇幼基层卫生健康股(应急办);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民医院、蒙医综合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嘎鲁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苏木镇中心卫生院。全年持续完成)

15.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发202369号)文件精神,推动国家慢性综合防防控示范区的建设慢性病综合防控高质量发展。责任领导:李欢;责任股室:医政医改综合监督(信息化)股;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民医院、蒙医综合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嘎鲁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苏木镇中心卫生院。11月15日前完成)

16.要积极开展慢病医防融合试点,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以重点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及脑卒中、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等高危人群筛查和综合干预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为抓手,不断优化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模式,一体化推进慢病防控工作。责任领导:郭小兵;责任股室:基层股: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民医院、蒙医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嘎鲁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苏木镇中心卫生院。全年持续完成)

六、大力加强无偿献血,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17.要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血液工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鄂尔多斯市促进血液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加强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优化无偿献血的服务,提升无偿献血的服务质量。责任领导:李欢;责任股室:医政医改综合监督(信息化)股。全年持续完成)

18.进一步提升无偿献血采集数量,所在地城区人流量大、繁华地段按每30万—50万人口规划设置1-2个不少于60平米的固定献血屋,规划3-5个相对固定的献血车停放地点。各单位组建不少于年献血总人次10%的应急献血队伍,保障各类突发事件和重大活动的血液需求。责任领导:李欢;责任股室:医政医改综合监督(信息化)股。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民医院、蒙医综合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嘎鲁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苏木镇中心卫生院11月15日前完成)

19.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推动落实获得国家和自治区表彰的无偿献血者实施“三免政策”。责任领导:李欢;责任股室:医政医改综合监督(信息化)股10月底前完成)

20.巩固血液安全监测和风险预警机制,加大临床用血规范化管理。要组织开展血液安全技术核查和随机监督抽查,保障临床用血安全。责任领导:郭小兵;责任股室:疾控妇幼基层卫生健康股(应急办);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民医院、蒙医综合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嘎鲁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苏木镇中心卫生院。10月底完成)。

七、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全面推动器官捐献工作

21.做好《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的宣贯。健全器官捐献服务体系,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人体器官捐献服务站建设达到100%。责任领导:李欢;责任股室:医政医改综合监督(信息化)股责任单位:人民医院11月15日前完成)

八、积极推动平安医院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2.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依法妥善处置医疗纠纷。各医疗机构要强化医疗机构投诉关口前移,从源头化解矛盾、减少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强化“三调解一保险”,争取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比率达到65%以上。责任领导:李欢;责任股室:医政医改综合监督(信息化)股;责任单位:人民医院、蒙医综合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嘎鲁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苏木镇中心卫生院。全年持续完成)

23.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各医疗机构要巩固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医院安防系统建设、警医联动、应急处突演练等重点工作,建立完善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等系统,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安防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责任领导:李欢;责任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人民医院、蒙医综合医院。全年持续完成)

24.组织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卫健委要对二级及以上医院安保工作集中开展风险排查,全面梳理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及时整改,坚决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上,切实维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责任领导:李欢;责任股室:医政医改综合监督(信息化)股;责任单位:人民医院、蒙医综合医院。11月1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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