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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785 分  类:卫生;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04月01日 名  称: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游泳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卫健发〔2024〕75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现将《2024年游泳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游泳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1   分享:    下载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现将《2024年游泳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2024年游泳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营造安全、健康的游泳环境,根据《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游泳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鄂卫健发〔2024〕72号)的方案通知,提高我旗游泳场所卫生安全水平,规范场所经营行为。现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公共场所卫生规范》《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标准,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游泳场所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一、整治范围及对象 

乌审旗辖区内所有游泳场所。 

二、整治时间 

2024年4月1日-2024年6月8日 

三、检查检测内容 

(一)对照《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评分》(附件2)的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重点检查游泳池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水质消毒与检测、新水补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规范设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信息公示等是否符合卫生规范要求。 

抽取水质检测项目包括温度、池水浑浊度、PH值、游离性余氯、化合性余氯、浸脚池游离性余氯、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臭氧(使用臭氧消毒时)、氧化还原电位(采用氯和臭氧消毒时)、氯尿酸(使用相应消毒剂时)等。 

    四、工作目标 

要求游泳场所(馆)监管覆盖率100%,水质达标率100%,办理卫生许可证健康证100%,通过专项整治,促使我旗游泳场(馆)卫生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在完成专项整治后要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亮点和创新工作方法进行总结提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判成因与风险,提出意见和建议。7月4日前,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工作总结、相关图片、报道信息及检查汇总表(见附件)等材料报送至旗卫健委334室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确保游泳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严格监督,确保落实。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督促落实到位;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予以公示;对具备安装条件却未按要求安装水质在线监控装置的,要强化督促,引导经营管理者及时安装。 

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联合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符合标准的游泳场所的正面宣传力度,同时要畅通投诉举报途经,对群众举报的游泳场所卫生问题要及时处理,妥善做好答复工作。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人: 杨静    

联系电话:0477-7581723 

QQ邮箱593605482@QQ.com 

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人:奇小刚 

联系电话:0477-7581368 

  

 附件:1.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汇总表 

2. 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75.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游泳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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