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应急通信装备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全旗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结合《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无人机操作人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要求,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全旗应急管理系统无人机操作人员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无人机在应急救援、灾害监测、视频巡检、抗洪防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本次培训可有效增强无人机在我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域的应用,提高我旗应急管理科技化水平,在切实做到助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的基础上,还将显著提升无人机操作人员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法律意识,确保飞行安全。
二、培训对象
各相关股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无人机使用、操作的工作人员。
三、培训相关要求
(一)培训形式及内容
培训采取理论与实操相结合,主要包括:无人机理论知识、无人机模拟器安装、无人机安全与起降训练、无人机应用技术等技能培训。
(二)培训时间
2024年10月15日-10月19日线上理论培训;
2024年10月20日-10月31日线下实操培训;
2024年11月1日-11月5日呼市模拟;
2024年11月6日呼市考试。
(三)培训地点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呼和浩特市。
(四)培训费用
无人机多旋翼视距内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培训费用为7200元/人(技能培训费用6500元/人,职业技能鉴定费700元/人),培训费用及外出培训期间伙食住宿费用由单位统一承担。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将以业务为抓手,立足岗位,全方位提升应急能力,推进我旗应急管理事业全面持续稳定发展。
(二)本培训班由旗应急管理局委托内蒙古低空安全走廊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可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无人机CAAC视距内驾驶员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