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推动随机抽查制度落到实处,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市、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全面推进我旗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即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强化依法治安,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努力实现全旗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实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确保随机抽查工作依法顺利推进,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坚持公开透明。坚持在阳光下运行执法权力,公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随机抽查对象、程序、事项、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协同推进。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信息平台,充分利用现有信息数据,与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需求相适应,与有关部门执法及信用信息平台相衔接,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成立乌审旗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晓光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曹飞荣 党委委员、副局长
组 员:解相龙 乌审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王红霞 副科级干部
斯庆图雅 副科级干部
李 博 工作人员
梁 栋 工作人员
郝耀勋 工作人员
(二)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旗应急局各业务股室、执法大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编制、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应当按照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制作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表。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编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三)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综合执法局对照建立的检查对象名录库,相应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姓名、执法证号等内容。未进入名录库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参与行政检查活动。
(四)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旗应急局结合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由综合监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等构成。综合执法局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五)制定随机抽查事项监管细则。按照合法性、适当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乌审旗应急局随机抽查事项监管细则。
四、工作程序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各股室在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同一企业,不同业务科室实施检查时,可以同时实行检查。在同一年度内已抽查的企业,在抽查时可以予以排除。但是,对于因投诉举报、处于经营异常状态、受到行政处罚或上级部门有具体规定的企业,不受此限制。
(二)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检查对象确定后,各股室在行政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行政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应与承担的检查任务所需的资质能力相一致。检查人员与被检查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如遇特殊情况,实施部门可再次随机生成替换人选。
(三)实施现场检查。实施部门可在检查组内指定一名检查组长。执法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每个抽查项目的监管要求实施检查。综合运用书面检查、现场和网络监测等监管手段,对检查对象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在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现场检查笔录、对被检查人的评价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四)检查结果处理与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监管对象,依法做出处理;对发现的案源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移送相应监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乌审旗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要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保障工作经费,充实一线监管执法检查力量, 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强化“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做好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注重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扩大随机抽查的影响面,自觉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024年4月17日
文件下载:乌审旗应急管理管理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doc文件下载:附件1:乌审旗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xlsx.xlsx
文件下载:附件2:乌审旗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