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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131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3日 名  称: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重要时间段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 文  号:乌安办发〔2024〕51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防...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重要时间段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3   分享:    下载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全旗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按照旗委、政府部署要求,对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15日至20日。 

  二、督查对象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 

      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冶金工贸、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 

  三、重点督查内容 

      旗安委办成立综合督查组,推动各苏木镇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重点督查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各苏木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近期召开各类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精神;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重点督查旗安委会成员单位应急值班值守、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 

      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自行成立专项工作组,指导、帮扶、督促行业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推动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落实情况、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各级反馈隐患问题整改及隐患整改“回头看”落实情况。重点结合市、旗近期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作有效开展,成立督察领导小组。 

  组  长: 希尼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 马亚栋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王晓光     旗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组成人员: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督察组统筹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方案,聚焦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等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开展指导、帮扶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确保督导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督导检查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请旗安委办各成员单位于7月20日17:00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至旗安委办邮箱(wsqawb@163.com)。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3日 

文件下载: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重要时间段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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