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全旗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按照旗委、政府部署要求,对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15日至20日。
二、督查对象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
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冶金工贸、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
三、重点督查内容
旗安委办成立综合督查组,推动各苏木镇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重点督查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各苏木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近期召开各类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精神;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重点督查旗安委会成员单位应急值班值守、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
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自行成立专项工作组,指导、帮扶、督促行业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推动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落实情况、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各级反馈隐患问题整改及隐患整改“回头看”落实情况。重点结合市、旗近期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作有效开展,成立督察领导小组。
组 长: 希尼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 马亚栋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王晓光 旗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组成人员: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督察组统筹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方案,聚焦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等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开展指导、帮扶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确保督导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督导检查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请旗安委办各成员单位于7月20日17:00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至旗安委办邮箱(wsqawb@163.com)。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