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冶金等工贸行业评定办法(试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定方法进行评定,达标企业应满足:1.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2.小型企业评审得分≥75分,微型企业评审得分≥60分的相关条件。
参与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标准化初评企业5家。
经评审、审查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具公司、乌审旗立林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乌审旗海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乌审旗力威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乌审旗锦顺建材有限公司5家小微企业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小微企业要求,现予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单位:乌审旗应急管理局
举报电话:0477-7215133
通讯地址:乌审旗党政新区5号楼C座204办公室
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调查核实情况。对实名反映问题的,我们将严格遵守纪律,对反映人的情况予以保密。
乌审旗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