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6-36439 成文日期: 2026-06-0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乌政发〔2026〕5号
发文机关: 政府办 公文时效: 有效
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乌审旗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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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级关于户籍制度改革最新政策精神,适应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及户籍管理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经全面梳理评估、合法性审查及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公告如下:

废止《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乌审旗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发〔2016〕21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乌审旗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发〔2016〕21号)废止后,不再作为我旗户籍管理、行政审批、行业监管等工作的政策依据。今后,全旗户籍管理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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