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6-49029 成文日期: 2026-04-09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文号: 乌卫健发〔2026〕26号
发文机关: 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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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站):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鄂尔多斯市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要求,特制定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双随机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一、强化组织保障

为切实做好乌审旗2026年度卫生健康“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乌审旗卫健委成立2026年卫生健康“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领导小组:

  郭小兵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陈文义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员: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职业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学校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疾控中心监督执法股相关组室负责人及办公室韩世丽承担“双随机一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规范数据录入

认真梳理,做好统筹规划。根据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市、旗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做好全年统筹安排,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权责清单及时更新抽查事项,确保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及时更新录入市场主体数据。市场主体信息变动, 相关人员及时与后台技术人员联系,寻求尽快解决、及时更新最新数据,有序推进2026年卫生健康“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

)规范管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筹安排具有执法资格并从事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的人员,并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执法检查人员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等信息真实;遇有人员变动时(退休、调动、离岗等),及时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执法人员名录库进行调整。

三、有序组织实施

(一)规范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全面推行乌审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要求抽查,按照监督对象5%抽取,通过跨部门、部门内的的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选派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序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积极做好“一公开”。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后及时公开检查结果。抽查完成后,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结果。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监管抽查。监管抽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按照规定的程序另行公示。

加快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加大对随机监管抽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在向社会公开的基础上,实现与信用监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联动,强化线上线下监管,形成有效震慑,营造浓厚的诚信氛围,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四、全面完成任务

注重工作统筹。坚持“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原则:统筹安排、综合实施,谁执法、谁反馈,依法规范公开。已组织或打算实施的,不再重复开展。统筹考虑业务相关度、工作安排等因素,将相同时间、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计划合并,匹配并确定抽查事项。

)注重分工时效。按照时限要求,安排抽取的执法人员对抽取的市场主体进行卫生监督执法检查,要注重分工配合、统筹推进。

)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监督检查结束后在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及乌审旗门户网上公布检查结果,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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