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6-37231 成文日期: 2025-03-06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文号:
发文机关: 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乌审旗卫生监管企业合规经营指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6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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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站):

根据工作需要,将《乌审旗卫生监管企业合规经营指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36 

  

 

 

 

乌审旗卫生监管企业合规经营指引 

  

为引导辖区内企业合规经营,预防卫生健康领域法律风险,优化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鄂尔多斯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减负六条措施(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乌审旗行政区域内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管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经营主体。 

二、合规管理重点领域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合规 

1.证照公示:必须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在醒目位置公示,严禁无证经营。 

2.人员健康: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3.检测与消毒:按规定频次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公共用品须“一客一换一消毒”。 

)医疗机构与职业卫生合规 

1.执业资质:必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严格按照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重点对人员资质、机构资质、诊疗科目、诊疗行为等合规。 

2.医疗质量:严格执行医疗文书书写、病历书写、处方管理及药品(尤其是麻精药品)管理制度。 

3.职业防护: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须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及危害项目申报。 

)传染病防治合规 

1.报告制度: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患者,须按规定时限向旗疾控中心或卫健委报告。 

2.医疗废物:医疗废物须分类收集、内部转运及暂存规范,严禁混入生活垃圾,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合规管理机制 

)建立合规经营措施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被监管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以普法宣传教育为主,采取“回头看”的督促整改方式,建议被监管对象(经营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员,负责自查许可证件、人员资质及检测报告有效期、检查过期证件、失效检测报告、消毒记录缺失等高频问题培训教育: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新进员工须通过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方可上岗,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二)采取联动执法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落实“综合查一次”制度。对不同行政检查主体在相近时段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检查的,应加强跨部门及部门间沟通协作,开展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升行政检查质效。在严控检查频次的同时,主动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与帮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三)建立风险评级监管机制。对不同风险等级企业实施差异化分级监督执法管理。 

四、法律后果与容错机制 

(一)轻微违法免罚。初次首违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旗卫健委于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要求,可不予行政处罚,以教育为主。 

(二)从重处罚情形。对拒不整改、造成传染病传播或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的,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并纳入信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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