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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内民政发〔2025〕156号)要求,现公开征选承接乌审旗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发放相关服务的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机构申报条件
1.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且在民政部门进行信息登记或备案;
2.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持有相应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
4.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提供本项目实施前3个月各种类型有效服务合同复印件;
6.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布局覆盖辖区内所有老年人,能够保障服务响应及时性的机构。
二、补贴形式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在每月最高抵扣额度范围内,抵扣比例一般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30-60%,具体抵扣比例和额度将在电子消费券中载明。
乌审旗民政局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抵扣100元;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其评估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
乌审旗民政局通过“民政通”进行项目审核结算、监督管理等。养老服务机构统一使用“民政通”进行服务记录、消费核销、结算申请。
三、补贴项目
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行、助急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顺序每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提交乌审旗民政局,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①养老服务机构申报表(详见附件1);
②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
③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加盖公章);
⑤企业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或统计网截图;
⑥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五、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即日起持续至2026年12月31日,有意愿参与的机构可任选一工作日到乌审旗民政局报名;
2.材料报送:申报组织需将上述材料编制目录,逐页加盖公章,扫描为PDF电子版并连同纸质版报送至乌审旗民政局;
3.审核:旗民政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
4.联系方式联系单位:乌审旗民政局
联系地址:乌审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9办公室
咨询电话:0477-7212249,电子邮件:546398534@qq.com。
六、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养老服务领域失信名单;
2.本次征选无报名费用,申报组织自行承担材料准备及报送相关成本;
3.旗民政局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调整相关要求,最终解释权归乌审旗民政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