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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64号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的食品国抽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芒果,购进日期:2026年6月11日;抽样数量:2.0kg;检验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检验机构: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报告编号:No:NMG-J26320049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乌审旗世盛蔬菜粮油调料肉食水果门市部涉嫌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行为案的食品,违反了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但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系统并询问当事人,发现当事人于2025年07月因同一性质违法行为被我局立案并根据案件情节决定对其不予处罚,不符合国家市场总局《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违法行为类型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免罚条件,建议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免予其他处罚。
三、整改与复查要求
乌审旗世盛蔬菜粮油调料肉食水果门市部经营者本人对门市部的食品安全负责,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乌审旗世盛蔬菜粮油调料肉食水果门市部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请相关业务监管机构及属地监管部门进一步复查验收,保证整改到位。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