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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乌审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乌审旗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大队机构编制“五定”方案的通知》(乌机编发﹝2017﹞29号)文件精神,我局职能职责为:
(一)受旗农牧业局委托,行使农业、畜牧业、草原、水务
和水土保持、农机等行政执法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二)依法对农作物种子、草种的资源、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依法对农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
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依法对危害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五)依法对农牧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检疫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六)依法对水产养殖、渔政、船检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七)依法对动物养殖环节、屠宰环节、交易环节和动物诊疗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八)依法对种商禽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九)依法对开垦草原、采集草原野生植物、征用使用草原、临时占用草原、买卖或流转草原、禁休牧和草奋平衡、草原防火等破坏草原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并贯彻落实。依法监察、检查全旗水事活动;对造反水法的行为进行协调、调处、裁决、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行政处置措施;承办行政复议、应诉、理赔等工作的具体事务;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依法管理和保护全旗范围内的水资源、涉河砂石资源,水域、水工程、防汛抗旱设施和水文监测设施等;依法保护居民、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水事权利;监督和管理全旗范围内的工矿企业取用水情况;依法征收水资源费;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项制度”,相应地监管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执行情况。
(十一) 依法对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二)依法对拖拉机、收割机操作人员造反国家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无证驾驶、载人、超载)和未开展年检审验等农机监理和农机维修销售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十三)承办旗人民政府及旗农牧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设置7个内设机构,即综合办公室、法制室督查室、农业综合执法中队、畜牧业综合执法中队、草原综合执法中队、水利综合执法中队。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将原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整建制划入2名、从原旗水政与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大队调整3名、原旗动物卫生监督所调整3名、原旗草原监督管理局调整4名旗农业技术推广植保植检站调整2名、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调整1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4名一正三副,现实有领导一正三副,工作人员25人,其中:正式工17人,地方聘用管理工作人员4人,借调2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我单位预算合计260.71万元,财政预算收入260.7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60.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60.7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260.7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乌审旗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大队为2020年新增单位,无往年预算数据。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60.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7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6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49万元,占47.80%;项目支出136.22万元,占52.2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0.7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260.7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因本单位为2020年新增单位,无往年预算数据。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49万元,占47.80%;项目支出136.22万元,占52.2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77.74万元,支出决算为71.93万元,完成预算的92.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7.66万元,支出决算为71.84万元,完成预算的92.5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9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5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为71.93万元,超出部分已退回财政。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71.9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84万元,占99.90%;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占0.1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4.19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车均购置费27.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6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车均运维费8.83万元,因2020年首次独立核算,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9万元,接待3批次,共接待15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领导。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 个,共涉及资金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必须达到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0 个。
组织对采购执法服装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该项目主要目标是为了树立执法人员形象,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0.0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方面激发了执法人员的职业归属感和自豪感,另一方面提升了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和部门形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采购执法服装”等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采购执法服装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7.6万元,执行数为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树立执法人员形象,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无发现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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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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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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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采购执法服装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张玉帅 0635-34541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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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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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7.6万元 |
7.6万元 |
10 |
100% |
1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7.6万元 |
7.6万元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春秋夏冬款制服 |
19套 |
春秋夏冬款制服 |
春秋夏冬款制服 |
19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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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100% |
验收合格率 |
验收合格率 |
100% |
|||
|
时效指标 |
2020年年底完成率 |
100% |
2020年年底完成率 |
2020年年底完成率 |
100% |
|||
|
成本指标 |
项目预算控制数 |
7.6万元 |
项目预算控制数 |
项目预算控制数 |
7.6万元 |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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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单位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
保障单位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
保障单位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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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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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单位执法办案力度 |
单位执法办案力度 |
单位执法办案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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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人满意度 |
100% |
使用人满意度 |
使用人满意度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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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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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采购执法服装”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2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业务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3辆,主要用于:执法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因不涉及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日娜 联系电话:0477-721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