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乌审旗审计局党组关于十六届旗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9-04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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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25925日至1215日,旗委第巡察组对乌审旗审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6年126日,旗委巡察组向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审计局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靠前指挥,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任务,全程跟踪分管领域整改事项。整改中创新建立“三单一表”机制(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及进度表),并通过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确保整改实效,以制度固化整改成果,推动问题清仓见底。乌审旗审计局党组围绕旗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2个具体问题27个细化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持续整改1个。制定整改措施95条,已完成整改措施93条。推进整改中,新建制定制度2项,修订完善制度4项,追缴资金0万元,追责问责3人次,解决民生领域事项0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深入高质量推动审计工作还有差距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到位。2024年,2025年,旗审计局党组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重点学习任务,未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在旗委审计委员会第16次会议、全旗审计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3次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李强总理在听取审计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中共乌审旗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从制度层面夯实学习规范。三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乌审旗审计局工作实际开展了1次专题研讨,形成了深学细悟、以学促干的浓厚氛围。

2)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2024年6次党组会议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均未落实“第一议题”,未将“第一议题”制度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以来,我局全面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议落实“第一议题”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6次,“审财理政”集体学习落实“第一议题”7次,党员大会及支委会落实“第一议题”9次,实现了制度执行全覆盖、常态化,有效提升了理论学习的政治性和实效性。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学研并重,每次学习后安排1至2名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交流研讨,目前已开展研讨9次,撰写研讨材料12篇,以“关键少数”带动深学细悟。党组会、集体学习会等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立足审计工作实际作出具体部署25次,确保学习成果及时转化为工作思路和落实举措,初步形成了以学促干、知行合一的良好格局。

2.经济运行“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统筹推进审计工作质效不高

3)审计全覆盖推进不力。全旗一级预算单位57个,2021-2025年底已审计监督单位40个,对旗文旅局、公安局等17个单位未开展单独审计监督,审计全覆盖率70.2%。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审计项目计划已审议印发,将6个重点部门纳入年度审计范围,上半年已完成5个部门的审计工作,下半年将对民政局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二是2027年将对剩余的11个单位实施“1+N”捆绑审计方案,依托大数据技术开展疑点筛查与延伸核查。分年度填补审计监督盲区,稳步提升审计全覆盖的广度与精度。

4)审计监督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项目全流程管控,通过月调度、现场督导等方式压实推进责任,确保审计项目按期保质完成、考核数据精准归集。截至目前召开审计业务工作推进会1次,分管领导赴审计现场督促落实工作60余次。 上半年已经完成审计项目8个,征求意见阶段4个,正在开展4个,审计发现问题78个,管理不规范金额25741.36万元,移送处理问题5个,移送金额530.21万元。二是构建分层分类的干部培育体系,内部培训7次、选派1名干部参加自治区审计厅项目,选派21名业务骨干赴南京等先进地区调研,全面提升审计人员的专业研判与疑点核查能力,为高质量完成审计任务提供人才支撑。三是审计业务考评与监督质效持续提升,2025年被市审计局授予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时期“十佳”标志性审计成果奖;2026年被自治区审计厅评为全区审计机关先进集体,2026年完成的8个项目管理不规范金额27541.36万元。

5)统筹谋划还有不足。2022—2024年审计项目调减6个,调增9个,6个项目未按时完成,缺乏对审计资源和时间的统筹规划。

整改情况:一是立足上级任务、人员配置、工作负荷等多维度科学编制年度项目计划,从源头规避项目频繁调整风险。今年确定参与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的项目3个并确定了对应股室。二是推行“节点化方案+清单化推进”管理模式,审计项目实施方案细化各项目全流程时间节点与任务清单,依托月度调度、分管领导督办机制,实现项目进度动态管控。截至目前完成和正在开展的16个项目均有包含时间节点的审计实施方案,召开审计业务调度会1次,分管领导赴审计现场督导工作60余次。三是规范项目调整审批流程,建立刚性审核报备机制。2026年我局形成“源头谋划、过程管控、规范调整”的闭环管理格局,截至目前所有项目均按照审计项目计划和方案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未进行审计项目调整。

6)运用大数据效能不高。大数据技术应用行业覆盖率低,未将大数据应用贯穿到审计全过程,针对财政,医疗,社保等部门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弱的问题,对提高审计精准度和时效性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数据分析室的组建和电子数据审计股的设立,配备了三名经自治区审计厅大数据审计专业培训的工作人员,为提升审计工作质效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创新审计模式。上半年,我局在“两重”资金审计中,针对发改委提供的5000余条建设项目台账,创新运用人工智能比对分析技术,利用自主开发的文本相似度比对脚本工具,高效筛查项目重复申报疑点;下半年,在民政局审计中采用“业务主审+数据主审”双主审模式。三是完善数据采集机制,在已完成的16个审计项目通知书中明确要求各被审计单位提供领域内电子数据,并根据审计需要,向民政局、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等4个部门采集了低收入家庭电子数据、“两癌”电子数据等。

3.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不够严实,跟踪问效存在短板。

7)审计整改不彻底。2022—2024年4月,上级审计监督发现涉及我旗的9个问题未完成整改,以电话督办为主,跟踪督促力度不够,效果不佳。对遗留问题缺乏源头治理举措。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专项工作联络群,实现常态化调度与提醒,将零散的电话督办转化为体系化的督导推进,上半年累计督促整改5次。二是建立月度专报机制,2026年向旗政府办报送整改进度6次,并由旗级层面组织召开1次上级审计整改推进会,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的整改主体责任。

8)长效机制不健全,2022—2024年,共有财政资源统筹、

转移支付管理、预算编制等8个方面28个问题“屡审屡犯”,未能以整改为契机在推动问题整改中建立长效机制,注重“当下改”,忽视“长久立”的情况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市审计局整改工作要求和约谈办法,重新修订印发《乌审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实施办法》(2026年7月1日印发),并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专题培训和集中学习。二是严格落实每年6月和12月两次整改“回头看”要求,持续巩固整改成果的闭环管理初步建立,预计第一轮审计整改“回头看”于2026年12月开展。三是2026年度旗对苏木镇和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已正式报送组织部,将审计整改完成率、问题重复率等量化指标纳入考核体系,整改结果与单位实绩直接挂钩。四是2026年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屡审屡犯”类问题,已按规则录入监督贯通协调平台,首批录入4条,多维度监管合力初步形成。五是针对预算执行、财政财务、经济责任、固定资产审计等“屡审屡犯”问题,向326名科级干部授课,推动审计关口前移,提升审计工作前瞻性和针对性。六是对审计揭示的整体性、典型性问题,向全旗预算单位印发《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负面清单》,督促旗级单位开展自查,推动堵塞制度漏洞,防范风险隐患。

9)跟踪监督机制未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尚未建立,对跟踪推进,整改落实等环节缺乏常态化监督检查;审计整改“回头看”长效机制尚未形成,不能有效督促责任主体落实整改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对标市级审计整改与约谈相关文件要求,完成了《乌审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实施办法》(已于2026年7月1日印发)的修订并正式印发实施,同步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专题培训与集中学习,为审计整改制度的有效执行夯实基础。二是在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中专门纳入审计整改“回头看”相关内容,以制度形式固化长效整改机制,严格落实每年6月和12月两次整改“回头看”要求,持续巩固整改成果,闭环管理初步建立,预计第一轮审计整改“回头看”将于2026年12月开展。三是指定专人负责审计整改工作,建立审计查出问题台账。目前,2026年完成的8个项目中,已有1个项目整改到期并完成全部整改,其余项目均未到期。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4.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责任传导压力不够。

10)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实。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日常监督力不力,2023年,2024年对所属部门及派出审计组廉政建设日常监督不经常,以业务检查为主,未涉及廉政建设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3月30日召开全旗审计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系统部署,上半年召开“一岗双责”汇报会2次。二是制定《中共乌审旗审计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清单》《202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分解清单》,进一步将责任分工再细化,将主体责任再健全。三严格对照审计现场管理规范,如实记录人员到岗及工作状态,确保在岗履职情况可查可溯;分管领导深入一线指导工作60余次;外出审计组填写日常监督清单10张,将业务检查与廉政提醒有机融合,完整反映核查工作全过程,实现监督有据、履责留痕。

11)履行“一岗双责”有弱项。2024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未定期检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2024年1名班子成员未汇报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廉政谈话常态化机制,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部门负责人每半年开展1次廉政谈话,留存廉政谈话记录11次,确保谈话实效可追溯。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向主要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重点报告责任落实、风险排查及整改成效,强化压力传导和工作闭环管理。

5.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12)原始凭证审核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项目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支出管理制度》等3项内控制度,重点围绕审批权限、报销流程、票据审核等关键环节进行深入学习,财务人员及业务科室规范意识明显增强。二是严格落实分级审核机制,明确1万元以上支出须经党组会研究、分管财务领导签字、财务室复核“三审”后方可支付;1万元以下支出实行分管领导审签与财务复核双控。自2026年1月起,所有支出均按流程执行,无“先付后审”现象。对于退回重新发放的款项,须将相关审批材料再次附上。三是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分层开展提醒谈话共3人次。

13)费用报销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专题学习《支出管理制度》,重点围绕报销时限、审批时效等条款进行逐条研读,并结合本次通报的两笔跨年报销案例开展复盘分析,明确“当年度费用当年度结算”的刚性要求,财务人员时效意识和规范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建立办公用品“季度结算”机制,由财务人员于每季度末月集中归集当季度办公耗材采购票据,确保支出发生后季度内完成报支。三是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分层开展提醒谈话共3人次,逐一剖析跨期报销问题根源,明确财务审核环节对报销时效的把关职责。

14)“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专题学习乌审旗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项目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和《支出管理制度》,进一步树牢规矩意识和程序意识,切实提升业务规范化水平。二是严格按内控制度执行支出分级审批,1万元以上的支出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核签字,财务室复核无误后支付;1万元以下的支出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核签字,财务室复核无误后支付,确保审批链条完整闭环。三是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在党组会上就此前不规范问题作出情况说明。四是2026年起,凡属于电子卖场采购范畴的支出,已严格按规定执行相关程序。五是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财务人员已分别开展提醒谈话共3人次,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从严从实传导压力。

6.落实采购主体责任不力,采购管理还有漏洞。

15)岗位设置不合规。2022—2024年,机关办公用品等易损耗品采购由财务人员负责。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于3月6日集中学习《支出管理制度》,并留存学习记录。二是印发《中共乌审旗审计局党组关于建立政府采购小组和验收小组人员库的通知》,分别成立由8人组成的采购组和验收组,同步印发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采购与验收的权责。三是规范采购流程,所有办公用品采购均按“股室申请→采购组执行(含云平台备案)→验收组共同签字→需求股室汇总单据→财务审核报支”的顺序执行。四是财务室仅负责票据合规性审核及资金支付,不再参与采购及验收环节,所有报支均须经分管财务领导终审签字。

16)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财务及相关岗位人员集中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项目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支出管理制度》等核心制度,确保关键人员准确掌握操作规范。二是优化组织架构,成立采购工作小组和验收工作小组共8人,明确岗位职责与分工,从制度上确保采购、验收、支付等环节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同时强制实行“三人联签”验收制度,所有项目完工后均由验收小组对照合同逐项核验并签字确认。三是规范支出流程,明确所有经费支付必须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实施、再支付”的原则,将事前审批单列为支付必备前置要件,预算审批、采购实施、合同签订、验收报告等环节有机衔接,形成闭环管理,杜绝了“先实施、后补单”现象。四是逐级压实责任,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深入剖析程序执行松软、责任意识不强等根源问题。

7.公文管理不规范,发文审核不严谨。

17)发文管理不规范。乌审发〔2022〕10号,乌审党组发〔2023〕10号、乌审党组发〔2023〕2号等同一文号出现内容不相同的多份文件。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查核归档底本。已对乌审发〔2022〕10号、乌审党组发〔2023〕10号及〔2023〕2号三份文件进行逐件翻查,确认办公室存档版本即为对外发布的最终正式文本,并就此出具《乌审旗审计局关于更正部分文件文号明确有效版本的通知》,相关材料已完整存档备查。二是明确由专人负责文号登记与文件核发工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分配文号;同步建立发文登记台账,做到文号分配、使用各环节全程留痕、可追溯。三是严把发文审批流程。按照审计局《公文管理制度》,各股室须先填写发文稿纸,依次经股室初审、办公室复核、分管领导会签、一把手签发后,方可至办公室申请文号;凡流程缺失或签批不全的,一律不予核发。四是严格落实电子存档。每年底由办公室统一收集当年全部文件及发文稿纸,及时移交档案室,确保文号、正式文件、底稿三者一一对应,存档完整、调阅便捷。

18)发文审核不严谨。2022—2024年班子成员未按职责分工审核会签;乌审发〔2023〕26号、27号、29号、乌审字〔2023〕31号等文件无主送部门、无文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专题学习审计局《公文管理制度》,围绕文号管理、发文流程、格式规范等重点环节进行集中研读,全员完成培训并做好学习记录,进一步夯实了公文处理的业务基础。二是重新设计发文稿纸,增设会签栏,确保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逐一签批,各环节签字位置明确、责任清晰,新版发文稿纸已正式投入使用。三是按照《公文管理制度》实行“起草股室自查+办公室核稿+领导会签+主要领导签发”四级审核,将文种选用、主送单位、格式规范等纳入核稿重点,未经四级审核及签批不全的,一律不予核发文号,切实做到关口前移、留痕可溯、源头把控。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仍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还有短板

8.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差距,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

19)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2023年第12次、第22次、2024年第2次等党组织会议主要负责人未执行末位表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全员掌握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二是严把会前酝酿关,2026年以来召开的12次党组会议,均提前制定议程单并书面分发至各班子成员,确保议题提前知晓、会前充分酝酿。三是严格会议记录标准,安排专人负责,详细、清晰、完整记载每位班子成员的表态发言及议定事项,会后由参会人员当场签字背书,确保记录真实可溯、责任明晰。四是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班子成员逐人发表明确意见后,党组书记最后综合表态,从根本上杜绝“先定调、后附议”现象。五是全面回溯检查2025年以来会议记录,对记录不完整、表述模糊、签字缺失等问题已逐一补充完善并归档备查。目前,末位表态制度已纳入党组会议固定流程,执行到位、全程留痕。

20)“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2022年第26次、2023年第14次、2024年第4次、2024年第16次党组织会议,一次就多个议题逐项表决;2024年第12次党组会议“七一慰问”等议题无决策过程。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领导班子系统学习两项核心制度,进一步明晰“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及决策要求。二是严格执行议题逐项审议,2026年12次党组会议均实行“一事一议一决”,不再出现多个议题合并逐项表决的情况,确保每项议题充分讨论、独立决策。三是规范决策过程记录,会议记录全面反映议题提出、讨论意见、表态发言及最终决议等完整链条。四是会前酝酿更加充分,议程单提前1天书面送达,班子成员有充足时间研究思考,会上讨论更具针对性。五是完成对2025年党组会议记录的“回头看”整改,对记录要素不全、决策过程缺失等问题进行修正。

9.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肃。

21)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2024年,局党组未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2024年外派审计组23个,其中有6个具备成立临时党支部条件,均未成立临时党支部,一线党员日常管理教育与组织生活出现“空档”。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主动扛起党建主体责任,把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列入年度核心工作,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党建相关工作。二是为抓实党建和业务融合工作,我局制定出台《党建与审计业务融合发展工作导则》,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审计业务工作提质提效。三是进一步细化规范管理要求,外出开展审计工作、离开驻地超过一个月且党员人数3人及以上的审计小组,必须成立临时党小组;在本地驻地开展工作的审计小组,统一回单位参加集中学习。2026年未达到成立临时党支部条件。四是压实党支部管理责任,全程做好一线审计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共组织党员集中学习9次,常态化开展党组织生活,实现全体党员管理全覆盖、无遗漏。

22)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2022年度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部分党员以“无意见”代替批评意见,未达到红脸出汗作用;2024年支委会议仅开展6次,2022—2024年党员固定活动日考勤表均由一人代签。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制度,开展正确政绩观专题学习和交流研讨4次,召开支委会6次、主题党日活动6次,重点整治会议召开不及时、批评整改流于形式、活动考勤代签等不良问题。顺利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会前完成20余人次谈心谈话,排查梳理出各类问题45个,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切实让党内组织生活起到实效。二是制定《乌审旗审计局干部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把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实际表现和成效,纳入党员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直接和评优评先、职级晋升挂钩,用严格的制度约束,让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正规化。

10.制度建设有缺陷,更新完善不及时。

23)制度建设不合规。《乌审旗审计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中“将习近平总书记当期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创新理论和党中央、自治区、市、旗要求部署作为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的第一议题”与“第一议题”规定学习内容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6年以来党组会议落实“第一议题”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审财理政”集体学习落实“第一议题”7次,党员大会及支委会落实“第一议题”9次,实现了制度执行全覆盖、常态化,有力地提升了理论学习的政治性和实效性。

24)制度更新不及时。《乌审旗审计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与党的十九大后表述“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内容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中共乌审旗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重点对“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学习形式”等章节中表述陈旧、与现行规定不符的内容进行了修改,确保每处改动均有上级规则依据。二是已对局内现有内控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并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预计对《乌审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实施办法》《乌审旗审计局干部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进行更新修订。三是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乌审旗审计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按照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提升学习质效。

11.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弱项,审计监督成果仍有差距。

25)干部队伍专业结构单一。财会、审计类专业人员占比

高,计算机,资源环境等专业人才匮乏,能够运用大数据参与审计监督的专业人员仅4人,生态资源环境等专业支撑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现有干部队伍结构进行全面分析,重点梳理年龄、学历、专业及职称分布情况。经研判,结构单一主要原因为近年来除引进两名人才外,再无人员进入,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已形成《乌审旗审计局干部队伍结构分析报告》及改进意见,明确今后招录、选调、培训及岗位调整方向。二是2026年已经通过公务员招录引进专业人才,目前还未到岗。除此审计事业编制空编2人,正在对接引进招录工作,同时已对接旗委组织部,探索从相关领域选调专业人才的可行性。三是加大复合型审计人才培养力度。上半年已选派1名业务骨干参加自治区审计厅“以审代培”项目,年初局内举办“干部上讲台”,全员参加上级审计机关培训等,通过多种形式培养,逐步提升干部队伍跨专业履职能力。四是2026年已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缓解人才短缺的问题,目前已与1家专业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聘请1名造价工程师工程专业人员,4名相关专业人员参与审计项目。

26)审计监督质效不高。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

发展审计,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专项审计、乌兰陶勒盖镇党政领导自然资源离任情况审计等审计调查,多局限于政策落实、制度执行等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停留在表面,审计执行深度与问题揭示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审前调查力度。2026年审计项目确定后、审计委员会召开前,组织项目人员开展审前调查,系统了解被审计单位的领域知识。二是严格执行审计专报制度,明确重大问题直报程序。截至目前累计形成重要审计专报、要情9篇,旗委、旗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7篇,为旗委、旗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三是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工作,围绕移送数量、整改成效、成果运用等设置量化指标,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审计人员树立“深查”导向,提升揭示深层次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四是加大复合型审计人才培养力度。上半年已选派1名业务骨干参加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以审代培”项目,局内举办“干部上讲台”活动1次,组织全员参加上级审计机关培训1次,通过多种形式培养,逐步提升干部队伍跨专业履职能力。

(四)巡察整改责任未压实,边改边犯问题依然存在

12.巡察整改持续用力不够,长效机制不完善。旗审计局党组2021年以来,未定期研究巡察反馈的问题,存在就事论事抓整改现象,未做到举一反三和健全完善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上轮巡察反馈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等问题,本轮巡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问题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同时,由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整改工作调度会,对整改进展进行动态分析、逐项销号。截至目前,已召开推进会3次。二是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乌审旗审计局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工作办法》,明确了巡察整改成果巩固与运用。三是分管领导于2026年6月30日开展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日常监督 ,重点检查了2026年财务凭证和党组会议记录。   

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全覆盖推进不力。全旗一级预算单位57个,2021-2025年底已审计监督单位40个,对旗文旅局、公安局等17个单位未开展单独审计监督,审计全覆盖率70.2%。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审计项目计划已审议印发,将6个重点部门纳入年度审计范围,上半年已完成5个部门的审计工作,下半年将对民政局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二是2027年将对剩余的11个单位实施“1+N”捆绑审计方案,依托大数据技术开展疑点筛查与延伸核查。分年度填补审计监督盲区,稳步提升审计全覆盖的广度与精度。

三、深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计划

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审计效能,紧盯审计全覆盖目标,按计划推进年度审计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统筹调度,深化大数据审计应用,拓宽审计监督广度与深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1+N”捆绑审计组织方式,强化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统筹衔接和成果共享,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同时,将大数据思维贯穿审计全过程,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由“单点突破”向“系统排查”延伸,切实提升审计监督的精准性和穿透力。通过科学配置审计资源、严格审计过程质量管控、强化整改跟踪问效,推动审计成果从“点上整改”向“面上规范”转化,以高质效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220123;电子邮箱:1804835177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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