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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25日至12月15日,旗委第三巡察组对农牧局党组开展了“回头看”巡察。2026年1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及旗委整改工作部署,全面梳理问题短板,深挖思想根源、制度漏洞和管理弱项,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二级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日常统筹、台账管理、督办销号工作职责,专人专岗推进整改。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会议常态化调度整改进度,对推进滞后、成效不佳的事项约谈提醒、限期整改。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清单细化举措、分解任务,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限,严格执行股室自查、分管复核、党组终审三级销号机制,确保整改闭环落地。同时,坚持整改与业务深度融合,紧扣农牧业产业发展、项目监管、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将巡察整改与全年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坚持标本兼治,修订完善内控管理制度8项。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廉政警示教育,累计开展政治理论集中学习25次,其中专题警示教育15次,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通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30起。
截至目前,旗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两个方面19个具体问题29个细化问题,已完成整改28个,正在推进1个;制定整改措施102条,已落实100条,2条推进整改中。修订完善制度3项,追缴资金44.0343万元,追责问责12人、30人次,解决民生领域事项7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1)农牧局党组未定期听取班子成员、二级单位、各股室巡察整改工作汇报,未对重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调度推进;未召开会议研究审议“五大任务”专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班子成员未将巡察整改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非党组班子成员分管巡察整改,非纪检干部以纪检组名义开展巡察整改提醒谈话。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乌审旗农牧局党组关于十六届旗委第九轮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5次。二是局党组会议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调度5次。三是完善班子成员2025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将巡察整改履职情况单独列入述职述廉报告。四是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重新进行调整,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30人次。
2.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
(2)“五大任务”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未征求意见,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未全面认领反馈问题,对照检查不深刻、未见人见事。
整改进展:一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面向旗直各部门、苏木镇、服务对象等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征集问题1条。二是领导班子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逐项梳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排查履职尽责、行业监管、工作推进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7条,不避重就轻、不敷衍塞责。三是严格把控对照检查材料质量,查找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制度机制、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48条(其中领导班子7条、班子成员41条),确保查摆见人见事、剖析深刻务实、整改靶向精准。
3.推进整改工作力度不够。
(3)推进巡视整改进度慢。截至12月10日,自治区巡视反馈有关农牧局的3个问题均不具备销号条件。
整改进展:一是按照《自治区党委第十二轮巡视乌审旗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工作逐项推进,党组会议调度自治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4次,对推进缓慢的及时提醒、督促整改,由专人负责对接推进,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2个。二是正在推进1项,即农畜产品全产业链建设滞后问题,依托乌审旗毛乌素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点打造冷链物流集散中心,目前土建地基工程和主体厂房施工任务已全部完工,正在安装设备,计划9月中旬全面整改到位。项目建成投运后,将构建起“集中养殖+屠宰加工+冷链仓储+物流配送”一体化发展模式,全面补齐我旗农畜产品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短板,推动全产业链提档升级、提质增效。
(二)新发现的主要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
(4)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研讨不深不实,个别党员发言材料出现“学院”“系统烟叶工作人员”“工商联”等字样。
整改进展:一是利用每周一集中学习时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文风转作风的重要论述、《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等相关精神4次,通报公文抄袭、整治形式主义典型案例18起,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二是严格落实材料审核要求,已将个别党员的不合格研讨材料退回重写。三是主要领导斯庆图娜拉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1次,通报问题、分析原因、压实责任,强化全体人员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
(5)“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2024年2次党组会、2次党员大会、6次支委会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进展:一是2026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7次、支委会7次、党员大会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先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改进文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要论述,原文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二是严格规范会议议事流程,建立完善会议议题预审机制,局办公室、党建办统筹安排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局务会、党员大会等各类会议时,均按要求设置“第一议题”学习环节,坚决杜绝随意删减、简化替代或以业务学习代替政治学习等问题。三是修订完善学习制度,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班子成员带头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带头领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第一议题”学习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2.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6)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重建设、轻管护”问题,农牧局建后管护监管缺位。无定河镇已建成高标准农田8.1万亩,但截至目前尚未建立管护队伍、未制定有效管用的管护方案,导致部分设备设施因缺少日常检查维护而影响后期使用和工程寿命。因管护不到位,全旗高标准农田水井无法使用,阀门、施肥罐、压力表损坏,设备锈蚀等问题较为普遍。例如,2021年图克高标准农田项目图呼勒岱嘎查呼日胡社集体1号、6号、7号井无法使用,2022年乌兰陶勒盖镇高标准农田项目红旗村一社H015号井施肥罐及1554米输水管线损坏。
整改进展:一是集中组织学习《鄂尔多斯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和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暂行)》,出台《乌审旗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方案》,调整党组成员分工,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相关工作的分管领导。二是无定河镇人民政府已制定《无定河镇高标准农田管护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并正式成立管护队伍。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苏木镇2025年秋季和2026年春季排查情况开展监管,目前各苏木镇排查出的2025年309个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苏木镇的管护队伍及排查台账均已建立。四是2026年高标准农田管理管护资金206.71万元已纳入苏木镇旗级预算,市级已下达2026年管护资金50.85万元(其中无定河镇30万元、苏力德苏木16万元、乌兰陶勒盖镇4万元、图克镇0.85万元),并已分配至各苏木镇。五是督促图克镇完成2021年图克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图呼勒岱嘎查呼日胡社问题井维修更新,现已全部正常投入使用;督促乌兰陶勒盖镇完成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红旗村一社H015号井损坏施肥罐及1554米输水管线维修工作,目前已恢复正常使用。
3.肉牛高质量发展项目成效不佳,项目示范带动能力弱。
(7)2022—2024年农牧局先后投资9586余万元用于肉牛高质量发展及肉牛养殖示范户项目,目前虽已建成万头养殖基地两座,但普通农牧户高端肉牛养殖积极性不高,目前全旗普通农牧户高端肉牛基础母牛存栏量仅有3000头左右,未能有效发挥产业项目带动示范作用。
整改进展:一是依托农牧大讲堂,由分管领导斯庆毕力格副局长解读鄂尔多斯市优质肉牛高质量发展政策,畜牧股集体学习《鄂尔多斯市优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二是乌审旗立足资源禀赋,已形成高端肉牛为主导的特色农牧产业,在此基础上引进吉林和合牧业高端肉牛养殖项目,目前项目一期租赁场地全部建成投用,场内饲喂配套设施设备安装到位,饲草料储备充足,2000头基础肉牛已开始陆续进场;出台《和合牧业乌审旗“户繁企育”规划方案》,落实母牛补贴、青贮补贴、机械设备补贴、标准化牛舍建设补贴等“户繁企育”政策,补贴直达养殖主体。三是落实2025年国家肉牛扩群提质项目,上级下达补贴资金1674万元,按每头产犊母牛补贴1500元的标准,共补贴肉牛11160头。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补贴审核、公示、拨付流程,目前补贴资金已全部完成兑付,惠及1655户养殖户;落实2026年鄂尔多斯市优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目前正在摸底调查50余户;旗人民政府出台《乌审旗2026年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目前棚圈已开始建设,社会化服务队已赴养殖场户开展人工授精服务,现正采购引进肉牛冻精。四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推送高端肉牛养殖相关政策,通过悬挂横幅、入户宣传等方式,引导养殖户及时准确掌握高端肉牛养殖政策。
4.部分项目谋划实施不科学。
(8)投资60万元建成的纳林河鄂尔多斯细毛羊育肥厂项目闲置;2020年苏力德苏木肉牛产业发展项目,投资282万元购置的105头安格斯肉牛,2025年8月被拍卖处置。
整改进展:一是纳林河鄂尔多斯细毛羊育肥厂已由苏力德苏木养殖大户曹文斌租赁,用于发展肉羊养殖,目前存栏240余只,已出栏330只,预计年底前出栏量将超过600只,闲置资产得到了有效盘活。二是组织人员深入苏力德苏木对2020年肉牛产业发展项目开展摸底调查与分析研判,经核查,2025年受肉牛市场行情走低、饲草料及人工成本持续上涨,养殖经营压力加大,项目运营处于亏损状态,经嘎查申报、苏木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105头安格斯肉牛进行出售、转让或拍卖。下一步,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以苏力德苏木高端肉牛产业园为核心优化产业布局,依托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积极推广“户繁企育”发展模式;统筹推进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建设,发展免耕饲草料种植,构建种养加销一体化产业链,全面推动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紧盯项目建设监管,做好市场行情监测,科学指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防范再次出现亏损风险。三是主要领导已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落实整改。
5.补贴发放审核把关不严。
(9)存在错发、漏发补贴问题。2022—2024年,为47名死亡人员和35名公职人员发放目标价格补贴,漏发1人耕地地力补贴639.54元,迟发2023、2024年农机具购置补贴21户21.5万元。
整改进展:一是利用农牧大讲堂,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资金相关规定2次;组织各苏木镇业务人员6人,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目标价格补贴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补贴发放精准、规范、高效。二是针对47名死亡人员和35名公职人员违规发放目标价格补贴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目前,35名公职人员和47名死亡一卡通信息均已删除,变更到其家属名下;已补发1人耕地地力补贴639.54元;2023、2024年涉及21户共21.5万元的农机具购置补贴已完成兑付。三是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办法》专题学习1次;主要领导已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落实整改。
(10)存在发放补贴亩数不实问题。走访发现,无定河镇小石砭村2户深松补贴发放亩数348.49亩与2户农牧户实有耕地213亩不符。
整改进展:一是2026年2月4日,乌审旗农牧局第一时间联合无定河镇小石砭村“两委”及社组组建联合核验工作组,赴无定河镇小石砭村,对涉及的2户问题农户、1个服务组织及周边15户农户的深松作业面积开展再次核验。核验过程中,工作人员通过实地丈量耕地面积、查阅作业台账、核对农机作业轨迹、走访周边群众等方式,逐一比对补贴发放面积与实际耕地面积、深松作业面积,精准查摆问题根源,全面掌握真实作业数据。经核验,实际作业服务面积为348.49亩。二是制定《乌审旗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深松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深松作业补贴“审核—公示—核验—监管”全流程工作机制和“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程序。三是经对2023年、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深松作业补助发放情况开展自查,目前不存在补贴发放亩数不实问题。四是经核查,补贴发放亩数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未发现存在不实问题。鉴于未发现违规情形,暂未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6.惠农惠牧补贴宣传不到位。
(11)宣传形式单一,多以张贴公告、散发传单为主,难以引起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农牧民的关注,农牧民对惠农惠牧补贴政策知晓率低。走访发现,大部分农牧民只知道有补贴,但对具体补贴项目、申领条件、发放时间、补贴金额等不甚了解。
整改进展:一是印发《乌审旗2026年农牧科技服务队行动计划》,利用科技三下乡、学雷锋活动日、国家安全日、民族团结宣传月等时机,开展惠农惠牧政策宣传12次,发放宣传材料800余册、宣传品400余件,现场解答政策300余人次;组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2次、60余人。二是农牧业科技服务队通过“田间课堂”“地头会诊”等形式,累计深入一线开展惠农惠政策宣讲60余人次,通过“乌审农牧”微信公众号推送惠农惠牧政策解读20期。三是制作政策明白卡、海报,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并转发各级惠农惠牧政策,利用科技下乡等时机发放200余份。四是在苏木镇、嘎查村党群服务中心及政务服务大厅农牧业服务窗口摆放惠农惠牧补贴宣传海报,引导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政策内容,及时为农牧民答疑解惑,全面提升农牧民政策知晓率。
7.农资经营门店监管力度不够。
(12)对农资规范经营监管宣传不够,监管机制不完善,部分农资经营门市购销台账缺项漏项、记录不规范,超范围经营、不履行农药废旧包装回收职责等问题仍有发生。例如,2家农资经营门市存在购销台账不完整问题、1家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全旗农资生产经营网点从业人员、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种植业股、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股、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90余人参加2026年农资生产经营者知识更新培训班,通报农资生产经营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依法经营意识及监管人员监管责任意识。二是经对3家问题门店逐户复核验收,目前2家台账不完整的门店已完成整改,1家超范围经营的门店已核改经营范围。三是累计出动检查人员65人次,围绕农资生产经营购销台账、经营范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管检查20次,覆盖全旗农药、兽药、饲料等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296家;同步开展种子市场专项监督检查7次,排查经营主体65家次。四是主要领导已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落实整改。
8.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有待提升。
(13)动物疫病防控宣传工作方式单一、覆盖面窄、效果不明显。2022—2025年均开展宣传活动4次,仅利用科技“三下乡”、集会等时机开展,宣传频次不高、覆盖面不广,农牧民对国家动物疫病防控政策了解不深,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意识较薄弱。
整改进展:一是4月8日,召开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及宣传专题学习会,重点解读布病、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防控政策要点和宣传工作规范要求。二是2026年3月12日—13日,召开全旗2026年兽医社会化服务、动物防疫检疫暨官方兽医业务技能培训会,围绕兽医社会化服务、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牧运通操作、防疫检疫、兽药监管等内容开展培训,覆盖各类兽医防疫从业人员263人,同步推送防疫政策技术,拓宽宣传覆盖面,现场向参会人员发放常见动物疫病防控类宣传册1300余份;为全旗8个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放各类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宣传用品及《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告知书》,要求以春秋季集中免疫工作为切入点,深入1.2万户开展上门宣传与入户讲解,确保宣传覆盖无死角、无盲区。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布病宣传物品5000余份、告知书1.2万份。三是制定《2026年乌审旗动物防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每年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不少于12次。
(14)动物疫病防控信息化手段应用不足。“内蒙古牧运通”免疫信息录入不足,春季防疫信息录入率不足60%,秋季防疫信息录入存在数据不准确、信息不完善等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3月12日—13日,召开全旗兽医社会化服务、动物防疫检疫暨官方兽医业务知识技能培训会,各苏木相关工作人员、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全体动物防疫员、官方兽医等263人参加培训,培训围绕“内蒙古牧运通”系统应用,动物疫病防控、强制免疫等内容,技术人员现场讲解操作规范、答疑解惑,督促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养殖场(户)、防疫员完成免疫信息及时规范填报并上传“内蒙古牧运通”系统,全面提升系统运用和数据录入质量。二是已指定专人负责“内蒙古牧运通”信息录入与审核,全旗春防信息录入率达95.12%。三是在乌审旗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中,明确补助申请渠道为“牧运通”系统,并要求提前完成信息录入。
(15)动物疫病检测工作不规范。兽医实验室作业指导手册、管理制度未及时进行修订完善,采样、接样、样品保存、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及试验记录等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一是已完成实验室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生物安全手册等系统管理程序的修订工作,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规范接样—流转—检测全流程管理。二是4月14日至16日组织人员赴内蒙古自治区疫控中心学习兽医实验室规范工作流程,涵盖样品接收、制备、保存与运输全流程标准操作,血清学与分子生物学检测标准流程,关键操作实验室实操,仪器规范使用及结果判读,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个人防护、消毒灭菌、废弃物处置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后续已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专题学习检测标准和质量管理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规范操作意识。三是建立实验室运行日常监督和定期评审机制,目前已开展日常监督6次。
9.人居环境整治牵头职能履行不到位。
(16)目前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门协作不畅,工作“单打独斗”,农牧办牵头协调职能发挥不到位,未协调相关部门建立人居环境整治协作机制,未牵头召开联席会议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导致我旗部分地区人居环境问题偶有发生。例如,十六届旗委第四轮巡察反馈了乌兰陶勒盖镇查干塔拉社区、前进村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2025年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了“图克镇图呼勒岱嘎查农牧民生产生活废弃物随意堆弃,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7月1日召开旗委常委会,观看学习人居环境问题曝光警示教育片,听取全旗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二是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于3月16日至3月18日对全旗农村牧区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共排查发现具体环境整治问题38个,已向相关苏木镇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目前各相关苏木镇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组织开展全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累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2万吨、村内水塘13口、村内沟渠188.5公里、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0.1万吨、发动农牧民群众投工投劳0.3万人次。联合住建、环保等部门,3月、6月对全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开展2次专项督查,共发现236个具体问题,形成附带问题点位图片的督查通报,及时反馈相关苏木镇,目前苏木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10.违规报销差旅费。
(17)报销凭证不合规。2024年6月7日旗农牧局干部报销差旅补助中,3张过路费发票车牌不一致。
整改进展:一是4月13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组织观看相关违法违规警示教育片2次,通报典型案例98起,提升工作人员规范用财的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修订了《乌审旗农牧局收支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差旅费报销标准、审批流程和票据要求,强化对报销行为的事前审批、事中审核和事后追溯,切实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2023年以来报销凭证开展全面核查,已追回多报资金,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作出情况说明。四是主要领导已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落实整改。
(18)多报销差旅费。2024年11月18日—22日旗农牧局2名干部到四川参加为期5天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多报销差旅费。
整改进展:一是修订完善《乌审旗农牧局收支管理制度》,细化了报销凭证审核标准,严格执行双人复核与票据查验制度。二是4月13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观看相关违法违规警示教育片2次,通报典型案例98起,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及工作人员规范报账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已追回多报销差旅费,同时对2023年以来所有报销凭证开展全面核查,截至目前再未发现同类问题。四是主要领导已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落实整改。
11.干部借用公款不及时归还。
(19)干部借用公款不及时归还。
整改进展:一是4月13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规定;组织观看相关违法违规警示教育片2次,通报典型案例98起,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及工作人员规范报账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主要领导已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落实整改。三是修订了《乌审旗农牧局收支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款借用、归还、监管相关规定。
12.政府采购不规范。
(20)未经审批采购。旗农牧局采购燃油费,申请审批表日期为2023年11月21日,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月1日。
整改进展:一是4月13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组织观看相关违法违规警示教育片2次,通报典型案例98起,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及工作人员规范报账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邀请旗财政局采购办专业技术人员,举办政府采购专题培训,普及采购政策规范、实操流程,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依法依规采购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全面排查燃油采购情况,截至目前未再发现同类问题。三是公务车辆已纳入旗公车办系统统一管理,规范燃油采购流程,严格执行审批、采购、报销全流程管控,杜绝无审批支出。四是主要领导已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落实整改。五是已修订完善《乌审旗农牧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明晰执行标准,严格落实采购事项分级审核、逐级报批程序,进一步厘清采购审批权限,规范操作流程,规范采购行为。
(21)验收流于形式。2024年制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宣传册花费中,合同约定宣传册为16g铜版纸、内页20页,实际内页为12页,验收未提出异议。
整改进展:一是4月13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组织观看相关违法违规警示教育片2次,通报典型案例98起,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及工作人员规范报账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邀请旗财政局采购办专业技术人员,举办政府采购专题培训,普及采购政策规范、实操流程,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依法依规采购的意识和能力。三是修订完善《乌审旗农牧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明晰执行标准,严格落实采购事项分级审核、逐级报批程序,进一步厘清采购审批权限,规范操作流程,规范采购行为。四是主要领导已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落实整改。
1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22)2022—2024年度,班子成员未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个人述职述廉报告,2022年、2023年上半年的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内容雷同。
整改进展:一是重新梳理完善2025年度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将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相关内容纳入其中。二是优化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总结,紧扣年度重点任务撰写,突出工作特色与实际成效,无内容照搬、同质化问题。三是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转作风改文风重要论述、《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次,通报公文抄袭典型案例2起,进一步规范公文写作标准,持续提升文稿质量。
14.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
(23)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缺失、党组书记未讲廉政党课、班子成员与所分管二级单位和股室负责人未开展廉政谈话。
整改进展:一是已组织召开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2次,对照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制定《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二是6月29日,党组书记、局长斯庆图娜拉以《深学细悟明方向实干担当促振兴》为主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三是落实季度全覆盖谈心谈话,完成班子、二级单位、股室负责人共15人谈话。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15场,组织观看警示片5次,通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30起;结合主题党日开展红色廉政沉浸式教育1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认真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传导压力,人人规矩履职,真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农牧业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农牧业农村牧区工作存在的问题具有复杂性、多变性,且涉及群众利益众多等特点,整改并非一时、一日之事,必须常抓不懈、紧盯不放、久久为功。为此,我们将持续深化农牧业农村牧区改革,用改革的力度、改革的方法、改革的措施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要巩固整改成果,对长期坚持的整改工作,要切实抓紧抓好,务求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深化整改成果,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工作的扎实开展;三是着力推动乡村振兴全面提升,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扎实有效地努力,实现科学坚实的农牧业农村牧区适应新形势下工作要求,以党建引领,实干争先,抓好干部职工专业技术知识更新,实现各类人才向专业化发展,以政治优、能力强、业务精的人才队伍,为乌审乡村振兴全面进步提供强力支撑。
(三)巩固和扩大整改效果。盯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制度建设,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漏洞,加快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使整改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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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审旗农牧局党组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