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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02月25日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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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2“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22年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开展民族理论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拟订全旗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政策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贯彻落实。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监督办理涉及少数民族权益的事项,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参与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三)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领域的实施、衔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参与协调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等工作。对全旗各部门民族工作和蒙古语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监督检查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五)指导各苏木镇、各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六)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研究、发展、抢救、保护、传承工作。承担蒙古语言文字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民族教育、翻译、出版、报刊、广播影视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七)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对外宣传工作。

(八)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九)参与自治区八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协作工作。

(十)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应急、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财务、采购、车辆管理、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会议活动管理和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办机关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及委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联系兼职委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联系少数民族干部的具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办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等事宜的具体工作。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宣传教育及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民族成份管理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研究民族关系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问题,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涉及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负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  

(二)经济社会发展股

负责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有关经济发展、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专项规划,承担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的具体工作。承担民族地区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相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参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工作和扶贫工作。参与协调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镇)建设。参与协调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举办和承办重大民族文体活动,承担民族间文化艺术合作、交流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少数民族事业政策措施。

(三)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全旗蒙古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研究和发展工作。拟订全旗蒙古语言文字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表彰奖励的具体工作。负责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推进蒙古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研究提出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蒙古语言文字信息资源的利用和共享,指导推进蒙古语言文字信息技术的推广普及应用。监督检查自治区审定通过的蒙古语名词术语的推广使用。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民族教育、翻译、出版、报刊、广播影视工作。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术交流和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旗蒙古语文翻译等业务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参与自治区八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协作工作。承担旗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630.75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51.72万元,下降 17.74 %,减少主要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教育专项资金。

支出预算199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03万元,增长0.86 %,增加主要是有上级结转。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1630.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630.75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 万元,占比0 %。

(二)、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9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05万元,占比 12.81 %;项目支出 1743.45万元,占比 87.1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

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1999.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630.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368.7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1445.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9.1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民族工作经费、传统民族文化活动经费、党政机关在编专职翻译人员岗位津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5.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9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3、教育类 494.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0.3万元。主要用于蒙古族在校大学生就学补助资金、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2.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类11.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2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2“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2万元,比上年增加0.9 万元,增长20.9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同。

2、公务接待费1.5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4万元,增长 36.36%。主要是上级资金增加调研次数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长 15.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长15.63 %。增长主要是由于车辆老旧维修次数多、下乡次数多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36.8万元,比上年增加6.3 万元,增长20.65%。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 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大型修缮费、信息网络及软件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7个,公开绩效目标37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743.4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87.19%。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1 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等,单位价值1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巴布如       联系电话:14747707203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承诺书.pdf
        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x